第422章 還是作業太了你
林立正看著係統,門外忽然傳來了吳若冰的聲音。
“叔叔,林立起了嗎?”
吳若冰顯然是看著宋雯潔在打電話,所以問了林長民。
“還在睡呢,不過應該也醒了,進去好了。”林長民回答道。
林立一想,吳若冰這肯定是來興師問罪的,正要反鎖住房門,結果房門已經被吳若冰一把推開了!
林立床爬到一半,一手撐著床,一手遙遠地對著房門把手,一副出師未捷先死的樣子。
吳若冰本來是拉著個臉的,結果看到林立這姿勢,笑道:“乾嘛,迎接我啊?”
林立重新躺下,說:“怎麼每次都不敲門,我要是睡覺時有什麼特殊癖好,怎麼辦?”
“睡覺有什麼癖好,我不知道?”吳若冰反問。
林立撇了撇,說:“那下次我去房間也不敲門。”
“那不行,我是的,得敲門,不然敲的狗頭!”
“靠,不說是的,我都沒發現呢!”林立誇張地打量了吳若冰一眼。
吳若冰氣得不行,說:“哼,虧也好意思說我,這麼久了,我才發現小子,竟然是裝大佬!我還那麼喜歡白無常,結果小子浪費我,還我白無常姐姐!”
吳若冰想起自己當初很喜歡白無常,特意當著林立的麵說自己喜歡白無常,還讓林立去荔枝臺春晚給自己要簽名,怎麼也沒想到那個神嘉賓就是林立,現在想起來實在太丟人了。
林立笑道:“白無常姐姐是還不了了,不過要是想當白無常的話,可以讓過把癮。”
吳若冰一怔,接著似乎想到了什麼,罵道:“又想消遣我!”
林立忙往墻角了,說:“不是啊,我說真的,想不想唱一下白無常的那幾首歌?”
吳若冰昨晚也是程看了荔枝臺春晚的人,知道林立昨晚在荔枝臺說過的話,白無常唱的那三首歌,林立錄製的單曲裡是男聲版本的,他要找生來錄製生版。
顯然,林立這是要給唱呢。
吳若冰確實喜歡那三首歌,但自己是甜嗓音,那三首歌都有極強的高音,自己怕是唱不出那味道來。
“我不行吧。”吳若冰說。
林立想了想,竟然點了點頭,說:“嗯,算還有點自知之明。”
吳若冰還著林立安說可以的呢,結果林立來了這麼一句,好在吳若冰也習慣了,酸道:“我看早就沒準備讓我唱,說吧,讓誰唱了?”
林立笑道:“說實話,哥哥我原版唱的太好了,一般人我給們唱,們也不敢唱,怕唱不出我的風采,跟一樣自慚形穢!”
“呸!”吳若冰呸了一口。
“好了,不說笑了,我起來了。”
林來說著,掀開被子起了床。
“哦,對了,我有一個問題要不恥下問,問問!”吳若冰想起什麼似的。
“謔,不恥下問都來了,行,問吧。”
“那首《達拉崩吧》裡,公主和英雄的孩子為什麼王浩然,而不是跟他父母一樣的怪名字?”吳若冰問。
林立一愣,這問題他在網上也看到網友提出過。
“我看還是作業太!”林立撇了撇說。
吳若冰道:“我作業多著呢,還沒回答我的問題!”
“這麼簡單的問題,自己想去!”
林立懶得回答,其實也是不知道怎麼回答這麼一個奇怪的問題。
林立穿好服走了出去,宋雯潔還在接電話,說到有些地方的時候會記在筆記本上,業務練的樣子。
“吃飯嗎?”林立問吳若冰。
“不了,坐一會就回去!”
林立也不客氣,洗漱了一下,坐下準備吃午飯。
宋雯潔剛好接完一個電話,拿著筆記本過來了。
“兒子,一早上,十多家來聯係的,五家節目,三家代言,兩個是邀歌的,三個想要那幾首歌的聲演唱授權,還有兩家商演……看看。”
林立心想怎麼這麼多,拿起筆記本看了起來。
這些都是能支付林立出場費、授權費、代言費的節目組和公司,自然都不差。
林立想了想,說:“媽,不是趁著寒假把專輯出了嗎,要拍,節目和商演就不去了,推掉吧。”
宋雯潔點了點頭,說:“好。”
“邀歌……媽,我現在寫一首歌,行價多了?”林立忽然問。
宋雯潔道:“五十萬。”
音樂圈裡,一般一首歌就幾萬到十萬之間,如果是特別好的歌,可能會貴一點,但也不會貴太多,特別貴的,都是那些很出名的原創歌手,因為有宣傳價值以及聯效果,所以幾十萬都比較常見。
隻是很出名的原創歌手在華夏也就幾個罷了。
就比如號稱“華夏最後一個音樂天王”的周思遠,當初就是靠無數膾炙人口的歌曲爬上了天王之位,這些年的歌曲雖然早不如當年,但人家一首歌也要百萬!
“媽,提價到一百萬!”林立道。
“啥?一百萬?”
宋雯潔有些吃驚,畢竟音樂圈裡寫一首歌能賣上百萬的,目前就有一兩人罷了。
雖然宋雯潔覺得林立寫的歌比周思遠他們的好聽,但不代表其他邀歌的人能接這樣的價格,有這錢還不如去找周思遠邀歌呢。
“對,一百萬,他們願意出,還得看我有沒有合適的歌給呢,不行咱留著自己唱,看看我們自己現在的歌在三大音樂平臺上,那也不於百萬銷售吧。”林立說。
宋雯潔點了點頭,說:“行。”
最後,林立看了看代言。
大華手機、葉子麵和可樂飲料。
三家都很不錯。
林立又問了:“媽,我這代言費怎麼算的?”
宋雯潔道:“代言費基礎是300萬一年,然後看品牌要求出席宣傳的天數,一天加30萬,還有一些線上宣傳,比如微博之類的,那都要細談了,這個是按照一線明星標準來定的,幾乎一線都差不多這樣,天王天後不能比哈,那種不上千萬代言費的,基本都是簽好多年的。”
林立聽明白了,一般品牌簽明星都是一兩年,不會特別久,因為花無百日紅,品牌不希簽了很久,到時候明星沒流量了,他們可就虧了,所以簽一兩年,過兩年又有新的流量明星出來,他們就可以重新更好的代言人。
總之,也就是看那個代言人可以給品牌帶來最好的利益,他們才簽的。
代言也就是拍拍廣告,並不占用時間,錢也很多,還能給自己擴大影響,是娛樂圈裡的明星們最喜歡的了,這也是為什麼娛樂圈裡的人會為了代言而爭得頭破流。
這麼多年來,商業代言的爭奪越來越激烈,娛樂圈裡有好幾組閨團,都因為代言的事已經反目仇了。
林立雖然沒那麼看中代言,但現在代言來了,他自然也不會拒絕,這三家都是各自領域的翹楚,品質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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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還是作業太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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