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夢秋想幫忙,被年趕到了一旁,不許添,也就是那個時候,撿到了一只傷的小黑狗。
小小的一團在草叢里,又瘦又小只風吹了都會倒,上掛滿了傷,皮都不是完整的,有燒傷也有刺傷,看著可憐極了。
偏生在外頭的一雙大眼睛像紅果一樣又圓又大,看著人時心都化了。
林夢秋想要手去抱它,它警惕的朝著林夢秋咧牙嗷嗚的嚎,卻因為上有傷,剛站了沒兩秒就往后翻了下去。
等年瞧見時,已經將小黑狗抱在了懷里,“小孩,怎麼撿東西。”
聞言一人一狗同時回頭朝他看來,一樣漉漉的大眼睛,一樣的遍鱗傷,不同的是,一個傷在外一個卻是傷在心。
“恩公,我們可以救它嗎?它好可憐,一定是被壞人欺負了。”
年挑了挑眉,“你覺得它可憐,那你把它帶回家,問我做什麼,還有,不要喊我恩公,我是來剿匪的,救你不過是順手。”
“娘親肯定不會讓我養它的。”林夢秋又想哭了,平時沒有這麼哭的,這會看到小狗就有種同的覺,格外的心疼它。
小黑狗特別的通靈,覺到林夢秋的悲傷,便在的懷里,出舌頭去的下,像是在安。
“不是讓你別哭嗎,真是麻煩。”
林夢秋雖然心中十分的不舍,但看恩公的樣子是不能商量了,不想再給恩公添麻煩,只能笨拙的給小狗包扎傷口,而后依依不舍的將它放到路邊的草叢里。
“我也想帶你回去,可娘親肯定不會同意的,而且我家也很危險,或許你在這比去我家安全,小狗狗,遇到比你厲害的人和要記得跑,別再傷了。”
小狗像是聽懂了的話,不舍的在手掌心輕蹭。
就在一人一狗依依惜別之時,年清朗的聲音從后響起,“走了,我送你進城。”
林夢秋乖乖的把小狗放下,努力的睜大著眼睛不讓眼淚掉下來,即便再不舍,也會乖乖聽恩公的話。
可沒想到的是,剛站起轉,額頭就被手指輕輕的彈了一下,“我說不許就真的不要了?怎麼連撒個都不會,我家小弟都比你會撒。”
林夢秋捂著自己的腦門,傻傻的站在原地,“我不想讓恩公為難。”
“跟你說了,不許喊恩公。”年頓了頓才帶著笑意的代后人,“阿袁,把這小東西給帶上。”
而后不等林夢秋反應過來,就把人拎到了馬上,“再不進城,就把你丟這荒郊野嶺,讓你和尸過夜。”
林夢秋從來沒有騎過馬,但不怕,還大著膽子的仰頭去看后的年,輕聲細語的喃喃:“才不會呢,恩公是天下最好的好人。”
等到城后,兩人便分道揚鑣了。
原本年是要送回府的,但他臨時收到信離開了,還好,記住了他的名字。
沈徹。
林夢秋從前世的記憶中回過神來,那兇已經到了眼前,通漆黑紅眼尖牙,好似下一秒就能將撕碎。
“小狗狗?”
林夢秋試探的喊了一聲,覺得這狗有點眼。
但又不太確定,幾年前撿到它的時候,明明還是掌心小小一團的小狗,怎麼轉眼間就了這幅模樣。
屏住了呼吸,看著那兇在面前停下腳步,將它那巨大無比的黑腦袋往前一湊,就在嚇得要閉眼等待它的盆大口時。
林夢秋覺到了茸茸的,低頭看去,八兩的大腦袋正在上輕輕蹭。
邊蹭邊發出一聲聲似泣似訴的嗷嗚聲,不像是嘶吼,反倒像是在撒。
林夢秋的眼眶瞬間就紅了,嗚嗚嗚,歲月果然是把殺狗刀,撿的小狗長大了,而且丑的讓不敢認。
屏風后的沈徹忍不住的擰眉,他怎麼沒發現,這狗東西,不僅貪吃還好?
沈徹看著椅子上的子,分明端著賢淑的架子,眉眼間卻著盈盈的喜悅,他怎麼才發現的眼底有顆淚痣,笑起來時明又妖嬈。
“阿四,你確定當年救八兩時,那個小姑娘姓宋?”
“奴才確定,那輛馬車便是蘇城宋家的,后來來領尸首的也是宋家。”
“派人去趟蘇城,查查那人如今在何。”
“是。”
作者有話要說: 沈徹:好貪吃的狗東西,離我媳婦遠點!
第14章
阿四還記得,撿到八兩那年正好是世子出征前夕,有一批糧草需要在江南采買,這才會途經蘇州剿匪救人。
只是剛進城就收到了前線的消息,蠻夷突然發兵,我軍損失慘重,沈徹連糧草之事也顧及不上,直接就策馬往西北趕。
之后沈徹就在軍營待了一年有余,帶領將士浴殺敵,立下赫赫戰功,只差最后一場大戰,打完便可班師回朝,將蠻夷趕出我朝領土,百年太平。
可沒想到大戰打贏了,沈徹卻遭人暗害,從馬上滾落,千軍萬馬間九死一生,雖然保住了命,卻斷了雙。
戰火也未完全熄滅,等沈徹被護送回京后,南王請旨出征,到如今依舊戍守邊關,戰事未了他便不得回京。
至于這只小黑狗八兩,也是個傳奇,被世子救回來后,沒時間將它送回王府,只能一道帶去了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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