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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利刃》 第14卷 第354章 硫酸

姜不寒和喬大興用一天的時間,把包菡梅手機聯系人里面的幾家整形容醫院都走了一遍,得出來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包菡梅確實對白月的那張臉癡心一片,做夢都想要變的樣子,但是從一張臉變另一張臉,沒有想的那麼容易。

幾百次手,七八年時間,上百萬的花費,這都是不起的,所以在咨詢之后,無法有下一步的作。

刑警隊的人,警局里的人,都算是見多識廣的,他們的職業生涯中見過許多匪夷所思的案子,即便自己沒有親經歷,也會查閱學習許多卷宗。

那些卷宗里,真是什麼人都有,什麼案子都有。

人心是世界上最復雜的東西。

形形,古怪離奇,有你做得到的,有你做不到的,有你想得到的,有你想不到的。

即便在這樣一個環境中,大家也一致認同,包菡梅對白月的癡心一片十分古怪,這種想要變另一個人的迫切,絕對有外界的其他原因。

但這個原因,一時沒有任何指向的線索。

包菡梅咬死了自己就是喜歡白月,大家一時拿也沒有辦法。

中國沒開放同婚姻注冊,但也不犯法。

但是喜歡一個人是沒有罪的,而且包菡梅下載的白月的照片都是網上公開的,也沒有將這些照片再次發送給別人,想要定義為侵犯私也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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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滿桌的照片,喬大興說:“你們猜,包菡梅會不會有一些特殊的癖好。”

“什麼癖好?”

“不好說。”喬大興說:“但是做的這些事,不是很正常的樣子,不管還是恨,都有一種極端的風魔,這種人的好和常人也是不一樣的。”

說起來喬大興對這些的了解比旁人要多一點,為什麼呢?因為據說他曾經是一個抑郁癥患者和躁郁癥患者,查詢了大量的資料。

眾人聽了他的話,雖然也沒覺得有什麼道理,但是現在既然沒有線索,就把偵查范圍擴大一些也無不可。

這一查不得了,姜不寒從包菡梅的手機,網絡購平臺上,查出來曾經買過好幾次硫酸。

這可不是常用的東西,正常人一輩子也用不上。

住在白月對面,觀察的一舉一,對上班下班的時間和路線了如指掌,又買了那麼多硫酸,想做什麼?

姜不寒仔細想了想,回憶道:“我們那天在租的房子里,沒有檢查到有硫酸吧?”

肯定沒有。

硫酸不是一個家庭常備的品,如果在嫌疑人家查出硫酸,一定會慎重對待的。

包菡梅要硫酸做什麼?

這種是腐蝕極強的,有不案件就是兇手將硫酸潑向害者,未必會帶來命之憂,但是一定會帶來不可逆轉的傷害,一杯硫酸潑到臉上,這個人的一輩子就算是毀了。

眾人看著這購買記錄,只覺得都心生寒意。

包菡梅該不會是因為得不到想要毀掉吧?

或者想把自己整白月的樣子,然后把白月毀了。這樣就可以替代白月?

什麼七八糟的,這個世界上的神經病也未免太多了一些。

邢念生拿著硫酸購買記錄,問包菡梅:“我們調取了你過去三年的購買記錄,一共買過四次硫酸。這個東西你做什麼用了?”

的房間里雖然沒有找到和硫酸相關的任何東西,但是最近一次的購買就在一天之前,商家剛剛發貨還在路上。

包菡梅大約也沒想到,警方會調出的購記錄,愣了一下,然后問:“買硫酸犯法嗎?”

“當然。”邢念生嚴肅道:“硫酸屬于易制毒化學品,如果沒有經過備案就自行購買,屬于違法行為,將有可能面臨罰金或有期徒刑。”

包菡梅驚呆了:“可我就是在網上買的呀,那我也不知道不能買啊。”

這個怎麼說呢,雖然硫酸買賣是有嚴格的要求管理的,但也不可能完全出自大工廠,也可能有人利用合法渠道去化工廠大量購買然后散裝,高價出售。

正因為渠道多,公安部門不可能完全做到管制。非法的肯定有,只是比合法的貴罷了。

包菡梅果然被嚇到了,但是買都買了,也沒有辦法否認自己做過這件事,只能在心里琢磨了一下。

雖然買了,但是這件事里賣東西的人責任更大吧。

就算是販毒,自己買了吸還不犯法呢。那人口買賣,買家也不犯法啊。

又不是從事這一行的,怎麼能知道一件商品是不是允許買賣呢?都被放在公共平臺易了,那自然普通人就默認可以購買。

邢念生當然也不是要和糾結買硫酸是否犯法這件事,他只是要以此作為突破點,問出來包菡梅買硫酸到底是做什麼。

包菡梅一口咬定:“我什麼也沒做,就是好奇而已。”

“硫酸有什麼好奇的?”

“就是在書里看見,說硫酸腐蝕能力特別強,我就很好奇一個東西放進去會怎麼樣,所以買了幾次。也沒有干別的,就拿它泡泡,泡泡水果,觀察一下,然后就理掉了。”

這一點包菡梅雖然沒有證據,但是警方也沒有證據。

如果說這幾個月有硫酸傷人案,那他們一定會知道,包菡梅已經買了好幾回,那些硫酸現在也已經不在了,就只能像說的那樣,做了個實驗,然后理掉了。

問題是,實驗只是為了滿足好奇心,還是實驗有自己的目的?之前的每一次硫酸沒有傷人,不代表之后的就不會傷人。

包菡梅上暫時問不出什麼,習初北說:“我覺得現在最主要的,是找出為什麼包菡梅對白法醫這麼興趣,這種興趣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總不能是大街上見到一見鐘吧。

邢念生問包菡梅:“你第一次見到白月,或者第一次聽見的名字是什麼時候?”

包菡梅一口咬定,就是在白月上電視法制欄目的時候。

那是在兩年前。

但眾人無論如何都不相信,一個人在電視上看見了另一個人,一見鐘,然后開始調查,模仿,想要,這實在是太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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