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自然是喝不下去了,蘇啟選擇走人。
秦良追了出去,在咖啡店門口攔住了,“啟,我們的事還沒有說完。”
“說什麼?”蘇啟想了想,“我的答復嗎?”
過咖啡館的落地窗,坐在臨窗位置的封正與人談笑風生。
“我不太理解秦良先生,出了這種事,剛才又說了這樣的話,秦良先生為什麼還要堅持跟我繼續下去?”
“我說了,因為喜歡你。”
蘇啟不相信,雖然沒談過但是追的人很多,喜歡一個人會是秦良這個樣子嗎,相完親后連個電話都不打,見面像例行公事。
他本就不喜歡,就像也沒喜歡上他一樣。
“這個借口很牽強。”
秦良笑了,用手背抵著,笑的如此時的一般燦爛。
他解釋道,“好吧我說實事,是因為我了解封,他對送上門的人一向不屑一顧,所以就算你去了映月山莊到了他的臥室也不可能發生什麼。”
這并不能為他喜歡的理由。
秦良再次解釋,“你們家的況我知道,你還愿意為陳玉瑤的過錯去努力,我覺得你很善良,我喜歡善良的孩子,想繼續下去。”
這個理由……蘇啟聽了想自閉,才不善良,如果陳玉瑤爬床被封打的連親媽都不認識,肯定端把椅子坐在旁邊看。
但封弄的是爸。
仔細一琢磨,說不準封想弄的就是爸,因為他想整。
不就是騎在他上薅了頭發,難道他這人有什麼晦之疾,痛恨別人騎到他上?
蘇啟的目再次掃向落地窗,封在看,微瞇著眼。
蘇啟很想朝他豎中指,但沒膽。
把目又回到秦良上,“你高看我了,我不是努力而是跟你一樣抹不開面子,畢竟蘇東年是我爸。”
拒絕的很絕決,“就算我跟封什麼都沒有,出了這樣的新聞我也不想跟你繼續下去,我心沒這麼大。” “好吧。”秦良聳聳肩,“雖然很憾但我尊重你,不過你不能刪我號碼也別把我拉黑。”
這個要求蘇啟沒理由拒絕。
秦良上前抱了一下,然后了的頭發,一個人走了。
蘇啟再去看落地窗時,封已經不在位置上了,抓了兩把被秦良的頭發拿出手機給司機打電話。
報了自己的位置后蘇啟正準備把手機收回去,有人一把將手機搶了過去,是宋玉。
“上車。”
在面前不遠,那輛京牌的車停在路邊,后車門開著,大夏天的隔這麼遠都能覺到車里往外冒的冷氣,像冰窖。
蘇啟看著敞開的車門,知道該面對的總要面對,這次能不能擺平這件事,就看的能力了。
沒什麼可怕的,又不要的命。
上了車,封果然在車里。
這次他手上拿著水果刀,手肘支在上正悠閑的削著蘋果。
車啟,無聲無息,封的蘋果皮也削的無聲無息。
蘇啟想著計策,沒想到封先開了口,“我表哥倒是大度,很是難得。”
語氣里聽不出褒貶。
蘇啟借機說出事實,“是,秦良先生確實很大度,但我們結束了。”
封切了一塊蘋果用刀挑著放進邊,末了才問了一句,“很憾?”
蘇啟笑了笑,“我只是覺得他是一個不錯的往對象,沒什麼不憾的,在二爺眼里你肯定覺得我們不配。”
“確實不配。”
終于聽到了一句實話,蘇啟想這禍也不全是陳玉瑤闖下的,壽宴那天不自量力攔下他時就埋下了禍。
果然是江城人都惹不起的封二爺,也怪社會經驗,非要跟他去澄清,他要的是沒有非分之想嗎?
他要的是這個人在他的眼皮底下徹底消失。
很符合封家人的作派。
“對不起!”這次蘇啟是真心實意的道歉,以后只要有封家出現的地方,那怕是外戚都會繞道走。
封繼續吃蘋果,車開出了主街,他讓宋玉停車。
“下去。”
被封趕下了車,莫名其妙的。
車飛馳而去,蘇啟氣得腦仁疼,一口袋腦仁更疼,手機還在宋玉手上。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