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的一大盤,澤鮮亮,一看就很有食。
林冷莎早就饞的流口水了,大盤一端上來就先吃了一塊。
質實,有嚼勁,一點都不柴,在市區很難吃到這種口的。
林冷莎夾了一塊賣相比較好的放到柏清野碗里說:“你快嘗嘗,這個超級好吃,質勁道而且還很味。”
因為柏清野不吃皮,所以林冷莎專門給他夾了一塊不帶皮的。
柏清野嘗了一口說:“確實不錯,還好吃的。”
林冷莎把不帶皮的都放到柏清野那邊說:“這些都沒有皮,你就放心吃吧!”
“你把好都給我,你吃什麼啊?”柏清野看著面前一堆奇形怪狀,而且還都是皮的說。
“這不是還多著嘛,我就喜歡吃這些地方的,你別看上有些地方長的很奇怪,但吃起來口更佳,味道也更好,還有這個皮,吃起來可香了!”
“這兩個給你吃吧。”柏清野說著把兩個放在了的碗里。
“我不喜歡吃,我喜歡吃翅膀。”林冷莎又把放在了柏清野的碗里。
柏清野笑著把翅膀夾給了。
“那個頭和爪子你應該也不喜歡吃吧!”林冷莎看著柏清野問道。
“你怎麼喜歡吃這些奇奇怪怪地地方?”柏清野不可思議的說。
“頭爪子很多人都喜歡吃,我要是和雨晴一起出去吃大盤,頭爪子我本就搶不到。”
“就頭爪子上面沒有,你們還要搶。”柏清野想不明白,那兩個部位有什麼好吃的。
“咱們點的是不辣的,如果做麻辣味的,會更好吃,有一次我和雨晴一起在外面吃飯,一個人一下子吃掉了了12個麻辣頭。”
“十二個,一個人吃?”
十二個頭,一大盤子了,一個孩子竟然能吃那麼多,柏清野有點不太相信。
“對啊,一個人吃掉了十二個,聽著還多的,實際上也沒多東西,其實頭上面除了骨頭沒有多的。”
“那也多的,頭還是不要多吃比較好,頭里面含有微量毒素,而且越老的母,毒越強。
另外頭里面含有很高的膽固醇,像一些三高人士,就很不適合吃頭。”
“頭有毒?”
“那我不吃了。”林冷莎趕把碗里的頭給扔進了垃圾桶。
“其實偶爾吃一個也沒事,這只一看就是公,沒事的。”柏清野笑道。
“那也不行,如果對孩子不好怎麼辦,最保險的就是不吃,算了這個爪子也不要了。”林冷莎考慮到肚子里的孩子,只能忍痛把兩個爪子也給扔了。
這頓飯兩個人吃的都很滿足,林冷莎了自己吃的圓鼓鼓的肚子說:“我吃的太飽了,我們逛一會再回去吧。”
“那我們先去把托車給還了吧,如果明天還想用,明天再租。”
“嗯。”
林冷莎陪著柏清野去把托車給還了回去,然后兩個人就慢慢悠悠往他們所住的溫泉小院走去。
“老公,你看我的肚子是不是比以前大了。”林冷莎總覺上的子有點,肚子被勒的難。
柏清野用手在肚子上了說:“我覺不大啊,是不是你吃的太飽了?”
“今天確實吃的有點多,覺子好啊,勒的我難。”
“很難嗎,還能不能走路?”
“反正不舒服的。”
柏清野往四周看了看說:“那邊有個服裝店,我們去買一件舒服的換上。”柏清野說完牽著林冷莎的手往服裝店走去。
到了服裝店,柏清野給林冷莎挑了一條子。
“這子寬松,穿上就不會勒了,等過一段時間肚子大起來的時候還可以穿!”
林冷莎現在覺上的子越來越了,急需換一件寬松的服,現在只想要一件穿上舒服的服,所以拿著柏清野給挑選的子就去了試間。
換上子之后,林冷莎瞬間覺全都輕松了,還別說柏清野選的這條子還好看的。
等林冷莎從試間出來后,柏清野看的眼神都變了。
這是一條米杏真連,蕾邊V領設計,顯得林冷莎的脖子更加的修長。
子的高腰設計,顯得整個人更加的高挑。
真材質非常的靈,整個人更加的溫有氣質。
換上子的林冷莎,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柏清野看的都移不開眼睛了,老婆也太了吧。
“怎麼了,是不是我穿上不好看?”看到柏清野半天沒說話,林冷莎忍不住問道。
“是太好看了,就像天上的仙一樣。”
林冷莎站在鏡子前面看了又看,“我也覺得很好看,你也太會選服了吧,隨便挑一件就這麼好看。”
“老公,你看穿的子好好看啊,我也想要!”這時從外面走進來一個孩盯著林冷莎上的子對后的男人說道。
男人朝林冷莎上看了看說:“這條子雖然很好看,但不適合你,咱們再看看別的吧!”
“不嘛,我就要這條子!”孩撒著說。
最后男人只能無奈的讓老板找了一件孩穿的尺碼。
孩子拿著子興致的去了試間。
當孩子換好子從試間走出來的時候,男人只看了一眼,直接把推進試間說:“快去了吧,這子真的不適合你。”
孩子看了一眼林冷莎,不愿的轉回了試間。
同樣的服為什麼別人穿上像仙,自己穿上像村姑呢,孩一臉不開心的把子了下來。
這條子,林冷莎穿上就像賣家秀,而孩子穿上妥妥的買家秀,慘不忍睹。
林冷莎皮白皙,材又好,所以穿上就很好看,那個孩有點矮,還有點胖,最重要的是皮比較黑,所以穿上肯定沒辦法跟林冷莎比,這也是為什麼男朋友一開始就說那條子不適合,不讓試的原因。
天黑黑,看不見,她華麗麗地將帝少戲耍了一遍!收拾包袱,逃之夭夭!兩年後,冤家齊聚頭,她費勁心計跳槽的公司,竟是這該死男人的地盤!他微微一笑很傾城:“小東西,借我的東西該還了!”糟糕!為自己挖的坑,有點大了……
什麼,她被綠了,還是被自己的親表妹?為報複簽訂不平等條約, 一路逆襲,虐渣男打綠茶。原想抽身而退,卻還是逃不過那個男人......
唐璃第一次見程紹堂,是在大一入學宿舍裡。 舍友家境不俗,與她天壤之別,他是她舍友的表哥。 立在窗邊聽舍友抱怨,百無聊賴擺弄桌上馬克杯的男人,懶散抬眸,窗外陽光灑在他黑色發絲之上,格外令人心動。 唐璃低聲道:“這是我的馬克杯。” 下一瞬,他指骨分明的長指放下杯子,慢條斯理道:“抱歉。”後來那個馬克杯,她用了很多很多年。大學兼職,唐璃站在碩大廣場中.央賣花,十元一束,都是她親手包紮。那天下了點兒小雨,她單薄的襯衫被打濕,路人行色匆匆,對她視而不見。凍到牙齒發顫時,修長的手指映入她眼簾,在涼風密雨中,塞給她一把傘。 她說不要,他便拿走她一束向日葵作為交換。唐璃在人影憧憧中抬眸,看見他肩寬腿長的背影,以及——另一位撐著傘等他的女人,身材妙曼,唇紅齒白。她接過了那束向日葵。他們談了一場地下戀,歷經十月,在萬物生長的初春開始,大雪紛飛的隆冬結束。分手後他再也沒能聯繫到她,於是在某次家族晚宴裡,旁敲側擊地問了問表妹。表妹說:“表哥你是在說唐璃嗎?她轉了專業,還轉了宿舍,聽說下學期要去國外做交換生,歷時兩年。”程紹堂一言不發,心臟如同被人悶聲一錘,饒是他表面偽裝得再好再無恙,夜深人靜時不由得思索——她是真的不要他了。一別數年再重逢,他高高在上貴為甲方,她明艷得體身為乙方人影錯動中匆匆一眼,視線交錯,點頭問好,心中各有千秋
深情偽渣攻&重生偽替身受 將等待變成一種姿態,有多少寂寞都要受住了,忍成了眼前的白月光,熬成了心上的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