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林夢的父母一直給林夢打電話,讓林夢和李超復婚。
“李超現在得了抑郁癥,每天不工作在家躺著喝酒,你就不能可憐可憐人家嗎?而且他無能的事已經傳出去了,本找不到老婆了,一個大好青年被你害這樣,你不覺得虧心嗎?”林夢的父親說。
“爸,李超無能、家暴,不僅如此,還一直吃飯靠我養,我好不容易才離婚,怎麼可能跟他復婚!”林夢的格有些懦弱,但知道絕不能再重蹈覆轍了。
“你不會還奢著嫁有錢人吧!你憑什麼嫁給有錢人,有錢人又不是傻子!你現在已經變一個拜金,我的臉都快讓你丟盡了!”林夢的父親怒罵道。
“我現在自己打工賺錢,自己養自己,您憑什麼說我是拜金!”林夢已經有了哭腔。
“你說你不是拜金,你怎麼不跟李超復婚,你在京城打工工資也多的,怎麼不分給李超一半!我告訴你,不管你掙多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都有李超一半!”
“爸!我已經和李超離婚了!”
“離婚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人家李超的媽媽都來找我了,孤兒寡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你讓我的老臉往哪擱!”
林夢的眼淚奪眶而出:“我既然已經離婚了,就不可能復婚!而且李超是無能,從一開始他就是騙婚!您是我爸,從小到大我所有事都聽您的,但是我現在不想聽了,我要過自己的人生!”
林夢掛斷電話,所有不好的回憶像水一般涌了上來。別人的爸爸是爸爸,而的爸爸是魔鬼!
煙喝酒家暴……毫無理由的家暴。最恐怖的時候,會突然把睡的林夢拎起來,暴打一頓。母親又很懦弱,只會讓李夢忍著。
而且,的爸爸從三十多歲就已經不工作,全都靠媽媽養著。林夢覺得,人生中百分之九十的痛苦都是爸爸給的,如果沒有這個爸爸的話,會比現在幸福得多。
“但他始終是你爸爸啊!”
“家里有男人才算是一個家。”
地獄一樣的家庭,周圍人的道德綁架,讓林夢不過氣。
逃離,只是輕飄飄的兩個字,為何做起來又那麼難。
林夢和阮晴為閨,大概是因為兩人都有不幸的年,被神待,被待,費了好大力氣才健康長大。不同的是,待阮晴的是養父養母,待林夢的是親生父親。
曾經很多個深夜,兩個孩聊天訴說心事。阮晴問林夢,為什麼要嫁給一個又窮又丑的老公?林夢答不上來,只知道,如果不結婚的話,爸爸又要打媽媽了。
林夢哭到淚眼朦朦,想給阮晴打電話,但現在已經不合時宜了,阮晴結婚了,還生了三個小孩,阮晴現在的生活重點已經在家庭了。
這通電話,只能打給楚逸。
就像顧總和阮晴說的,舅舅是個老,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怎麼哭了?”楚逸問。
楚逸的恐癥嚴重的,只要人靠近,他就會慌不安,唯獨不怕林夢。楚逸覺得,大概是因為林夢可憐吧。可憐的懦弱的,還有些笨的人,當然不會讓人害怕。
后來相下來,他發現林夢是個很單純很善良的人,就這樣兩人變朋友了。
“舅舅,我爸我跟李超復婚。”林夢哭著說。跟著阮晴管楚逸舅舅,這個稱呼讓很有安全。
“復什麼婚啊!你知不知道你離婚有多困難,如果不是用了些手段,你到現在都離不婚!”楚逸有些急躁。
“我知道,所以我死都不會復婚。”林夢堅定地說。
“不對啊,上次不是跟你爸媽說了,我是你男朋友嗎?他們怎麼又起歪心思了。”楚逸問,當天的況他記得。
“我爸說,如果我跟你在一起的話,就是拜金,就是給家里丟人。”林夢弱弱地說。
“我很丟人?有錢還罪過了?我家里有錢,我家里三代都有錢,我的所有親戚都有錢,那咋了?我外甥比我還有錢,一樣找到老婆了!”楚逸不服氣地說。
“而且,外甥媳從來都沒嫌棄過外甥有錢!”
楚逸越想越不服,林夢那個前夫,長得丑人又窮,高不高重二百多斤,還無能。這樣的男人都能找到老婆,為什麼他找不到呢?天理何在!
“我不是那個意思……對不起……”林夢小心翼翼地道歉。
“我說你怎麼那麼傻,你跟我道歉干什麼。如果你不能建立起自信,你一輩子都會被欺!”楚逸說。
“我……”林夢覺得自己的口很堵,該如何建立起自信呢……狗屎一樣的原生家庭,一段失敗的婚姻,是個失敗者,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
“我看你今天也睡不著,你換一套服,一會我接你出去。”楚逸說。
“去哪里……”
“酒吧。”
“我從來都沒去過酒吧,我怕……”
“怕什麼啊,就是因為沒去過才要去,我現在就要幫你建立自信!”
“……”
酒吧里,晃來晃去的燈,讓林夢有些眼花,很害怕,只能在角落里,握著自己的酒杯。
楚逸倒是很歡迎,有不人往他邊湊。
楚逸下意識的想跑,但是又想到林夢,他教李夢要克服自己的心理恐懼,他自己當然也要克服心理恐懼。
“大叔,你有沒有朋友,不如我來當你的朋友怎麼?”一個畫著濃妝的人,往楚逸上。
楚逸直腰板,指了一下林夢:“你看不到我朋友在這里嗎?”
人嘖了一聲:“就是你朋友啊,本配不上你。”
楚逸拉起林夢:“來,罵這個賤人一頓。”
“罵!”楚逸命令道。
林夢深吸一口氣,費了好大力氣才喊出一句:“你這個壞人,滾啊!”
楚逸贊許地點鼓掌:“很好,進步了,以后你遇到不開心的,不滿意的事,就這樣罵出來,可以罵得再難聽一點。”
林夢:“怎麼樣才算難聽?”
楚逸:“以媽為中心,以爸為半徑,再圍繞祖宗十八代轉一圈。”
林夢低頭憋著笑。
“笑吧,笑起來多好看。”楚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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