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把原主趕出去之后,大姨就喜歡去麻將屋打麻將,蘇曼辛通過打聽得知現在搬遷后的麻將屋位置,找了過去。
麻將屋主是個不錯的大娘,以前大姨通宵打麻將不回家原主就會過來找大姨回去,大姨通常都會罵原主,每次大娘都會擋在原主前面勸大姨。
見到悉又陌生的臉龐,大娘反應了好一會兒大呼:“哎呀小蘇回來啦!”蘇曼辛趕忙噓聲:“我大姨在里邊嗎?”
沒等大娘回話,突然有一個人從門里沖出來,蘇曼辛定睛一看,撒丫子追上去,被抓住后脖頸:“待著,我去追。”
嗖嗖——任栩飛奔出去。
沒幾分鐘就把大姨逮回來了,蘇曼辛跟大娘寒暄了幾句,把人帶走。
被左右看住的大姨沒了氣勢:“你們到底要干嘛?”蘇曼辛著包扎的手,隔著紗布和固定板撓。
“你跑什麼?”
大姨眼神飄忽:“我還以為警察來抓賭博呢,誰知道是你們。”
“撒謊。”蘇曼辛篤定道:“你今早鎖著家門匆匆離開不就是為了躲我們嗎?”大姨一下子驚慌失:“你怎麼知道!”
蘇曼辛揚:“嘖,太不經炸了。”當然不知道,只是猜測而已,不過現在知道了。
“你,你坑我!”大姨眼神左右飄忽,趁機扭頭就跑,一頭扎進旁邊的小巷里。
小鎮上的巷子七拐八拐的錯綜復雜,悉的人會非常快速的找到近道出去,不悉的人會在里面迷路,蘇曼辛跑在前面:“跟我來。”
任栩無奈又寵溺笑笑,算了,待會兒有事再護著吧。
他跟在后面謹慎小心地死死盯住單臂戰神蘇曼辛在前頭酷酷跑,一邊疼的嗷嗷一邊酷酷跑,好歹是中的戰斗機,大姨一把年紀自然跑不過蘇曼辛,加上蘇曼辛有原主的記憶。
以前原主為了躲清凈就會跑進各個胡同小巷里,漫無目的的閑逛,然后找一個沒有人知道的角落窩著,靜靜待一會兒。
只有那個時候原主才能做一會兒自己,不用去小心翼翼討好別人,不用擔心害怕鄰居們也討厭,更不用聽見別人說是沒爹沒娘的孩子。
“就,克死自己爸媽,誰敢收養啊。”
“渾臟兮兮的,看見都倒霉。”
“這孩子肯定是被詛咒了,誰沾上誰出事,惹不起。”
……
巷子里只有自己,沒有這些閑言碎語。
所以是快樂的。
再次逮住大姨后,蘇曼辛左手掐住大姨手臂:“別白費功夫了,只要你告訴我們當年事到底是怎樣的,我們就放你走。”
大姨慘兮兮求:“小蘇啊看在小時候我給過你飯吃的份上,你饒了我吧,我真的不能說。”
蘇曼辛跟任栩對視一眼,后者目暗沉:“誰在威脅你?”
“不!不不!不可能!”大姨反應劇烈,瘋狂掙扎,然而只是無用功,淚流滿面:“小蘇啊我求求你了,我真的不能說。”說話間眼神卻不斷往任栩上瞟。
“你非要我說的話,我只能說你們倆絕對不能在一起!”大姨憤憤。
任栩眸微暗,蘇曼辛腦海里晃過任父母的臉,看一眼任栩,對視間兩人確認了彼此的想法。
大姨被威脅了。
如果說任父母在他們出發后通知大姨逃跑,那就是有可能的,按照原主的記憶來推測,如果任父母拿錢讓大姨跑,以達到永遠瞞當年真相的目的,是完全有可能的。
想著蘇曼辛一用力,狠狠掐了一把大姨的手臂,大姨擤了下鼻子:“小蘇啊,大姨只能說到這里了。”
所有一切似乎順理章的跟他們推測的一致,任父母本不是被栽贓的,就是故意要害死原主父母,才聯合仇家在車上做手腳制造“意外”。
事后再理一番,銷毀破壞車輛的證據,原主父母就順理章變意外死亡了。
以前任家的實力是可以做到這一切的,并且非常容易,可蘇曼辛總覺哪里怪怪的,大姨擤鼻子,鼻翼:“我就是喜歡打麻將喜歡錢,你知道的呀,我什麼都沒做,你們要相信我。”
蘇曼辛忽然放開大姨,爽快答應:“好,你走吧。”
“真的?”大姨擤鼻子:“你相信我說的了?”
“嗯。”蘇曼辛點頭,大姨雙眼發,抓著蘇曼辛興搖晃:“大姨什麼時候騙過你,大姨告訴你的都是真的,你要好好替你爸媽報仇啊!”
說罷還瞪一眼任栩,興沖沖地朝著麻將屋去。
任栩眉頭微蹙:“你真的相信?”
“不信。”
蘇曼辛角勾起一抹笑:“走,警察局。”
其實有那麼一刻真的想要相信大姨不會對原主這麼狠,可事實并不如所愿,大姨在以前打牌的時候經常喜歡換牌藏牌,每次這麼做的時候原主在旁邊看得一清二楚。
同時大姨會開始不停擤鼻子,這是大姨撒謊的習慣,剛才大姨不停擤鼻子就是在撒謊,那麼任父母說的十有八九是真的,大姨撒謊騙取原主父母死后的產是違法的,自然該去警局。
替原主討回父母的產,也算是了卻原主其中一個心愿了吧。
在蘇曼辛和任栩離開小鎮后三天,彌州警局就破案了,因為事件重大涉及金額巨大,已經由彌州檢察院,任父母也收到重新調查的通知。
大姨在全鎮人的矚目下被逮捕,時隔多年,原主父母的事才終于有了著落。
其實原主父母本沒有做那輛被了手腳的車,仇家確實找過任父母,任父答應了但任母心,最終易沒有達,對方惱怒在任父母車上做手腳。
巧那晚原主父母要開車的時候,發現任父母車剩余的油不足夠來回,就還是開了自己的車去晚宴。
至于車禍,確實是個意外。
事告一段落,從那之后蘇曼辛再也沒見過任父任母,可好奇心已經在心里種下種子。
任栩跟父母的關系看起來確實已經到無法緩和的地步,小時候肯定發生了很多事。
某天晚上蘇曼辛照常炒菜煮飯,等著任栩回家,畢竟住在人家家里,做飯就相當于回報的一種方式啦。
但直到晚上十點都沒等到任栩回來,不祥的預在心里蔓延開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