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眉心長紅痣的青年
盛貞回房,屏退傭人,一個人靜靜發呆。
臉很難看,自己也知道。
然而,院子裏除了自己培養多年的心腹,也有普通的傭人,們可能會傳話。
盛貞不願任何人瞧見表。
上次輕敵,重重摔了一跤,至今都疼。
“小姐,今天收到了一封電報。”傭敲了敲門,低聲告訴,“是碼電報。”
盛貞回神。
打開燈,瞧見放在自己梳妝臺上的一張電報,找出碼本譯了起來。
沉臉,終于好轉幾分。
“今天初五,快到了吧?”把電報扔了,站起拍了拍手。
端節過後,景元釗又出去了,他這次去了太倉,參觀那邊的軍工廠;接下來,督軍要去自己督轄的其他兩個省視察,景元釗和軍中不高陪同。
“可能得六月才能回來。”景元釗有點憾。
心:“男子漢大丈夫,理應事業為重。”
景元釗笑:“珠珠兒真懂事,回來給你帶禮。”
他又在松香院住了一晚,逗逗狗,和心耳鬢廝磨。
他暗暗下定決心:“這幾年把事做完,統一了江南江北,我就居,天和珠珠兒喝茶遛狗。”
……再生幾個小孩子,承歡膝下。
這些話,他沒告訴心。
他離開後,心也忙碌起來。每日都要看幾個病人,都是疑難雜癥,有些人是從很遠地方裏求醫。
也會制藥,的藥賣得極好,遠近聞名。
下午忙完了,會和白霜在街上吃吃飯、閑逛。
心在街上遇到過一次章清雅。
這次,陪在章清雅邊的不是盛貞,而是其他孩子。
“西府生日宴”後,盛貞很外出了,天在家陪著夫人,幫襯著理事。
章清雅瞧見心,冷冷瞥一眼,挪開視線。
對自己的伴說:“我真是不明白,這世道到底怎麽了。那麽個污爛貨,也能登堂室,為督軍府的座上賓。”
朋友說:“是家的神醫。”
“吹噓出來的名聲,誰不會?可惜我沒那麽風,勾搭景帥又勾搭青幫的人,要不然今天我也是神醫。”章清雅道。
又說,“家的神醫,今天是心,明日就是菀菀,總歸誰有能耐吹噓,就是誰的。”
伴頓時不說話了。
們倆去百貨公司買香水,遇到一位年輕公子。
年輕公子不小心撞了下章清雅,兩人四目相對,彼此心中都有了點火花。
比起景家的三爺景叔鴻,這年輕公子更投章清雅的脾氣,兩人愉快閑聊起來。
年輕公子還請章清雅和伴吃了晚飯。
“……清雅,你都沒問人家名字,臉都紅了。”伴打趣。
章清雅嘆了口氣:“萍水相逢,問什麽呢?”
是要嫁給景叔鴻的。
和權勢相比,男子不算什麽。
晚夕回到家,章清雅回味那英俊公子的面容舉止,心中麻。他有點像當年的姜寺嶠,給章清雅一種很簡單的心。
然而,最近對姜寺嶠興趣不大了。
姜寺嶠自從去銀行上班,行為舉止越發高傲,那張英俊桃花面有點輕浮,不如從前清爽了。
而姜寺嶠也沒閑心搭理章清雅,他在外面好像談了個“朋友”。
他瞞著家裏。
當然得瞞著,他家裏還有個太太、一個姨太太呢。
翌日,早飯的時候,大太太人把章清雅到正院,很開心告訴:“清雅,你阿爸和你三個哥哥要回宜城了!”
章清雅愣住。
有點驚訝:“回來做什麽?”
“你阿爸在北方政府做事,這次是政治部的調。他回到宜城市政府擔任一個差事,是財政部的,什麽職,還不知道。”大太太笑道。
大太太非常高興。
以前就聽說哥哥升了。只是他遠在北方,天高路遠,不知真假。
不想,他居然調回宜城了。
娘家又要興旺起來了;兒子遲早也要回家;那個該死的丈夫姜知衡快死了。
大太太很清楚,好日子要來了,喜得面頰泛出淡淡紅。
章清雅也歡喜,但歡喜得有限。
“我七歲的時候,姆媽去世,沒幾個月您就接了我到邊。
而後阿爸帶著哥哥們去了北方,距今十三年了,他們長什麽樣子,我都不太記得了。”章清雅苦笑。
大太太:“傻孩子,你管他們長什麽樣子?你阿爸是財政部的,你是家小姐了!”
章清雅這才眼前一亮。
又問大太太:“您不會讓阿爸接我回去吧?”
“你阿爸才回來,諸事都要安頓,一家子人和事,哪裏顧得上接你?”大太太笑道。
章清雅舒了口氣,靠著大太太:“那我就放心了。”
又疑,“調任這麽順利嗎?”
“肯定有人幫忙。”大太太笑道,“是不是貞小姐?”
章清雅回神,大喜:“可能真的是。說要提高我的份地位,好輔助我嫁給景叔鴻。”
一團歡喜。
下午,大太太又接到一封電報,章清雅的父親和家人快要到了,讓章清雅的三哥提前回來,置辦宅子庭院。
“……你三哥已經到了,他沒到我這裏。”大太太蹙眉。
章清雅:“肯定是忙,不是說了要置辦宅子嗎?”
“也對。”
又過了兩日,章清雅的父親和兄嫂等人都到了。
他們先安頓下來,大太太帶著章清雅去看。
大太太和哥哥十幾年未見,有點尷尬;大哥的繼室,態度也不冷不熱;三個大侄兒,小時候都悉的,現在也大變樣,認不出來了。
只是,章清雅在瞧見三哥後,臉很難看。
章家的三爺看見親妹,表同樣愕然。但他很快收斂了緒,親親熱熱和敘話。
“……你是章逸吧?”大太太指了另一個年輕人問。
年輕人也有雙柳葉眼,上彎下平,眼皮繃得很致,皮略微薄,那雙眼格外清傲。
他笑起來:“姑姑還記得我。”
“你這個紅痣,還在呢,哪裏忘得了?”大太太笑道。
章家的二爺章逸,眉心有一顆鮮紅人痣。他小時候皮白,時常在廟會上扮小觀音,有些相。
如今大了,面容英俊。只是那紅痣還在,讓他看上去平添幾分妖冶,又有一點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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