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封看到余笙很高興。
上下打量:“越來越漂亮了,也了。”
余笙將在商場買的禮送上。
季夫人道:“回來就回來,買什麼禮。”
不過卻還是高興地收下了。
在他們眼里,余笙送的這些禮并不算貴重。
不過,送了能彰顯余笙的懂事。
這是懂禮數。
季夫人見禮只有兩份,自己的是巾,另一個保健酒,明顯是給季封的。
并沒有季泊常的。
再抬頭看余笙,見落落大方,看季泊常的眼神也不回避。
那件事明顯是過去了。
剛剛放下一半的心,又往下落一落。
季泊常看到禮,神了,目看向余笙。
余笙沖他笑笑,算作回應。
季夫人抱怨:“既然回來了,也不回家看看,還要讓你梁阿姨專門跟我說,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們虧待你。”
余笙也不辯解,只是淡淡道:“是我的不對,下次不會這樣了。”
這樣直接認錯,季夫人倒是不好說什麼了。
季封適時道:“不管怎麼樣,余笙愿意回來是好事。”
又問:“你這四年在東城怎麼樣?”
余笙笑道:“好的,從小長大的地方,都是人,倒也沒什麼不適應的。”
說到從小長大的地方,季封想到母親,心思黯了黯,心生起愧疚,因為當年的事。
“住在什麼地方?”季封又問。
余笙笑道:“陳阿姨家,以前我媽在的時候,就照顧我的,當時出事……我也在陳阿姨家。”
季封愣了一下:“還是以前那個小區?”
余笙道:“不是,另外的一個小區,陳阿姨家后來搬走了。”
季封點點頭:“搬走好,搬走好。”
余笙又道:“陳阿姨的兒子在外地工作,就堅持讓我跟住一起,說能搭個伴,離上班的公司也近。”
“我聽說你們是分公司撤掉了?”季封問。
“是的,現在大環境不好,那邊一直虧損。”
季封嘆了口氣:“既然回來了,就好好待著吧,在京城叔叔阿姨都在,多有個照應,外邊再好,也沒有家里好。”
余笙笑著回答是。
季封見這麼客氣乖巧,再沒有當年在家的活潑,心想到底生分了。
“當年的事,是我和你阿姨考慮的不周”,說著又看向季泊常,嘆了口氣。
余笙卻很客氣:“叔叔別這麼說,當年也是我年紀小不懂事,叔叔阿姨的養育之恩,我一直都是記在心里的,我父母去世早,從來到季家,在心里一直都是將你們當做我的親生父母的。”
說著,又看向季泊常:“我也跟哥哥道個歉,原諒我當年任。”
季泊常抬頭看向,見神清明,目轉向別。
季封沒想到自己主提起這些事,也嘆了口氣。
到底是在眼前養了8年的孩子。
他有些慨:“一家人,提這個干嘛。”
季夫人吊著的心,徹底落地。
也有些慨:“當年的事,阿姨做的也有不對的地方,你別埋怨我,你也知道,我們這樣的人家,鬧出來這種事到底臉上不好看。”
余笙笑道:“阿姨沒做錯,是我不懂事。”
季夫人嘆氣:“行了,不說這個了, 既然你回來了,以后就在京城待著吧,叔叔阿姨并沒有要趕你走的意思,這邊到底是首都,做什麼都方便一些,機會也多一些,東城還是比不了的。”
余笙笑著應是:“不過,堵車也很煩人。”
季封笑了:“城市大了,哪有不堵車的。”
想到的工作又問:“你工作的公司在什麼地方。”
余笙說了地址。
季封道:“那邊位置可不近,住在什麼地方?”
“我一個朋友家里。”
又說了肖燕燕住的小區。
季封道:“那邊上班可不近,通勤得一個小時吧。”
余笙點點頭:“我已經習慣了,在京城這已經算是很近的了。”
季封道:“你要不回來住,讓老陳每天送你去上班,省得你天天來回跑地鐵。”
旁邊的季夫人聽了,笑道:“住家里更遠,老陳開車是方便些,可時間上不比通勤的時間長。”
余笙道:“阿姨說的是,家里太遠了,總是讓陳叔送我也不合適,他是叔叔的司機,您有什麼事,也耽誤。”
怕季封再堅持,余笙又道:“我最近也在公司附近找房子,找到了搬過去就方便了。”
季封沉了片刻,道:“也好,以后常回來看看,別跟你哥似的,不打電話就不著家。”
說著,看了季泊常一眼。
季泊常像是沒聽到,目始終落向其他,不知道在看什麼。
說話的功夫,飯菜好了。
一家人去餐廳吃飯。
余笙看著餐桌上的飯菜,很盛,已經算得上招待客人的標準了。
還看到好幾道自己吃的。
保姆見到也很高興,道:“余小姐可算回來了,你以前最吃我做的菜。”
余笙笑道:“今天辛苦您了。”
保姆道:“不辛苦,不辛苦,這都是我的本分。”
在季家已經干了很多年,算得上勞苦功高,一家人對都尊重。
已經不用親自做飯端菜,今天余笙回來,難得親自下廚。
看來是真的高興。
余笙已經很久沒有到這種善意,忍不住開懷,多吃了半碗飯。
吃完飯,保姆又端上來一碗親自做的茶。
茶里除了加了自己吃的芒果,還加了燕窩。
端到面前的時候,笑得和藹可親。
“多喝點,燕窩吃了能容養,越來越漂亮。”
余笙剛剛飯吃得有些多,這會又一大杯茶,實在有些吃不下。
卻又不好拂了保姆的一番心意,勉強喝了幾口。
“實在是吃不下了。”余笙了自己發撐的胃。
保姆見不是客氣,確實是吃不下了,有些心疼燕窩。
目轉向旁邊一直沉默的季泊常。
“要不泊常將剩下的都吃了吧,這麼好的東西可不能浪費。”
余笙聽了,皺起眉頭。
就要出口攔的時候,就見季泊常端起碗,將剩下的吃了。
用的還是剛剛用過的勺子。
余笙有些尷尬,卻不好說什麼,只當沒看見。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