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姐,我家中還有事,就先回去了。”
歐策想起還要去公司開會,找個借口離開。
江天晴并不知道他的真實份,只覺得他是個高智商的普通人,點點頭。
“好的,歐老師。”
從未懷疑過,薄婉為何突然讓跟著歐策學習法語,畢竟從小到大,陸陸續續有十幾個家庭教師教過。
歐策離開后,才走到院子里。
遠遠的看到頌寧手里提著噴壺,正在澆花。
整墻的黃薔薇花,大概有幾百株,每一個花苞都綻放的十分鮮艷。
水從噴壺里噴出來,落在花瓣上,半空中呈現一片彩虹,水珠晶瑩剔的懸掛在綠的枝葉上。
“姐姐,你快看,這里好漂亮啊。”
頌寧放下手里的噴壺,對視上江天晴的眼睛,笑著說。
雖然穿著一傭的制服,但氣質很好,形修長纖細,一臉的天真無邪,更像是一個從花叢里走出來的話公主。
“好。”
江天晴走到邊,仔細看看院子里的花,有些驚訝。
明明記得自己沒有讓管家在這里種花,昨天還沒有,今天就突然栽培上這麼多黃薔薇花。
也許是管家自作主張,瞧見歐策昨晚帶來的黃薔薇花很好看。
江家從里到外的事都是薄婉理,江百川一年有三百天不在家,住在鄉下的莊園里,打理花圃和果園。
薄婉總是打趣說自己嫁了個活神仙。
如今,薄婉不在家里,江天晴也不怎麼著手別墅里的事,一切都由新來的管家理。
“這花確實漂亮。”
讓人心都好多了。
“是姐姐最喜歡的花嗎?”
頌寧歪頭,調皮的笑了笑。
江天晴點點頭,一臉和的看著,頌寧又立刻說。
“我猜到了,歐策每次都帶黃薔薇花送給姐姐,他一定也喜歡姐姐。”
也?
江天晴眸一頓,心想說的應該是薄婉或者是江百川。
畢竟除了養父母,這世上也沒什麼人真心對待過。
“不要說,歐策是老師,我是他的學生。”
并不覺得歐策對是男之,畢竟他送花給剛好是在醫院里。
老師關心生病的學生,這沒有什麼問題。
“我可沒有說,昨晚歐策在你房外徘徊許久,被我瞧見了。”
頌寧聳聳肩,打趣的說。
看一眼旁的江天晴,表瞬間愣住,只覺得好笑。
這個家早晚一團。
家庭老師喜歡自己的學生,而學生又跟名義上的舅舅搞到一起。
歐策敢尾隨,就敢把他的心事破。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歐策喜歡江天晴,用老師的份當掩護,暗著,真是當局者迷,偏偏江天晴是個傻的。
“你是說,昨晚他在我房外,是你離開后,他才跟上你的。”
江天晴再三確認,那豈不是他聽到了什麼。
脊背一涼,歐策是薄婉請到家里的老師,肯定是跟薄婉一條心的,難不是故意瞞,要等到薄婉回來的時候告狀。
不對,他不像是心機如此深的人。
“對啊,他出去剛好到繼父來找我。”
頌寧有恃無恐的說,甚至都不知道要小聲些。
江天晴皺眉,拉過,小聲說道。
“不要提起繼父,這里是江家,難道你想被人聽到嗎?”
“還有,我會去找他,讓他不要再威脅你。”
頌寧抿,故作委屈的說道。
“我知道了,姐姐。”
江天晴轉離開,剛走遠,頌寧就把手里的噴壺扔到薔薇花叢里,悠閑的坐到旁邊的石凳上,抬手扇風。
“哼,這麼大熱的天,還要澆花。”
“有本事誰花誰自己澆啊。”
越想越覺得不公平,同為一母所生,憑什麼江天晴就可以坐在空調房里用下午茶,而就要穿著毫無特的傭人制服吃苦累。
早晚有一天,要反過來,江天晴的人生。
看著滿墻的黃薔薇花,單手扶著石桌,長指尖劃過石面,眼眸中驟然并發出惡狠狠的芒。
江天晴回到別墅里面,一個傭拿著一個水晶花瓶經過邊。
“等等。”
喊住傭,看向手里的東西。
這個花瓶不是昨天還盛著黃薔薇花嗎,讓人把歐策帶來的花束修剪后放到走廊的展柜上。
“花呢?”
疑的看著傭,傭的袖上沾著水漬,像是剛去過洗手池。
傭一臉沉靜,語氣不急不慌的說。
“薄總出門前讓我把花扔了。”
“還說.......”
“還說什麼?”
江天晴冷著臉,不悅的表。
原來是薄之琛,他一天天的不難為就渾難似的。
傭閉雙,看一眼,猶豫片刻,才開口說。
“薄總說,這花又小又丑,就算是這樣廉價的花,也得是一整面墻才好看。”
江天晴倒吸一口冷氣,瞬間覺得脊背發麻,吞咽了兩下口水。
原來外面院子里的黃薔薇花是薄之琛讓人種的。
他到底是什麼時候做的這件事,神不知鬼不覺,好像只是打個響指,變戲法似的迅速。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就是金錢的力量吧。
黃薔薇花不是什麼昂貴稀有的品種,但是能把幾百株花移栽到院子里,是要費些人力力的,距離上杭市最近的種植園也在幾千里之外。
擺了擺手,示意傭可以走了。
扭頭看一眼窗戶,整墻的花剛好正對著落地窗,半面藍天白云,半面黃花綠葉,倒是確實好看。
薄之琛的審還是很好的,雖然這樣的做法有些讓人奇怪。
但他這個人啊,本來就很奇怪,有的時候給人一種高冷別扭的覺。
站在窗邊看了許久,仿佛從整墻的花中能看出什麼不一樣的東西。
黃薔薇花,花語是永恒的微笑。
被送到福利院,沒有人對笑過,直到薄婉把帶到家里,遇到十八歲的薄之琛。
第一眼就認出了他,被人丟進大海里的年。
只是他好像不記得了,從樓梯上走下來,有些病弱,連著咳嗽了好幾聲。
見到的時候,臉上浮現出溫暖的笑容。
“這就是我的小外甥,好看的。”
記得,因為這句客套話,初見這天自己始終沒再敢多看他一眼,臉頰卻像是滾了火焰一般,紅暈不褪。
后來才醒悟過來,是害了,那是一種摻雜著復雜愫的意,悄然萌生。
那一年,十二歲,薄之琛十八歲。
此后的十年里,悄悄暗著這個名義上的舅舅,這個自己在海邊無意救起的年,看著他從稚變得,為叱咤風云的商人。
如果微笑可以永恒,該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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