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
遲暮之心臟猛地空了一拍,抬起眼,落進他的眸,縷縷的暗影有些令人沉沒。
仔細想來,在前半生里聽到的,可能都不如他給的贊多。
不知為何,忽而想起剛剛在宴會里聽到的話。
——“只是個麻雀。”
麻雀嗎?
確實。
只是個骯臟的,恰好飛上枝頭的麻雀。
但好像現在也有人愿意要了。
因為最好。
作者有話要說: 溫沂:“憋哭,老公你。”
遲人:“我沒哭:)”
-
第35章 賜我x35
可能是因為許久沒聽到了那些話。
激起了難得的夢境還有的回憶,
遲暮之想起了第一次見到遲家父母的場景。
夢到了那一天。
孤兒院里的孩子們得知被遲家選中后,紛紛投來的羨慕和嘲諷。
原因很簡單,因為從那一刻開始比他們多了一個家, 有了父母。
而不是一名孤兒。
小孩子的嫉妒心理總是明顯又脆弱,當晚就聚集在一起說著的壞話, 有的也直接在排,罵是個神經病, 會害人。
年的遲暮之聽慣了這些話, 沒什麼緒的任由他們說著。
可當第二天到來,俞蘭和遲文峰來到孤兒院要把接走的時候, 遲暮之沒。
站在孤兒院前,看著俞蘭溫的眼神和微笑后,突然有些退卻了。
俞蘭那過于溫暖的氣息,是不曾會過的。
那時的遲暮之看著面前一直耐心等待的俞蘭,頭一次覺得自己可能如同孩子們所說的一樣。
會害人。
然后, 遲暮之就看見。
年的自己仰起頭,平靜的看著俞蘭, 緩慢道:“阿姨, 我有病。”
是神病。
可能永遠治不好。
所以如果不想養我,不用勉強, 我沒有關系。
之前來領養的夫妻在看到病癥的一瞬間都是選擇放棄,因為他們想要一位健康的孩子。
而不是個有神問題的。
原因很現實,不管是出于言論還是人,都是正確的選擇。
遲暮之沒有覺得失, 同樣在這次,知道遲家的份比別人家要高,領養的問題相比之下會更大。
放棄很正常。
可那時的俞蘭卻不同于任何人,只是蹲下子與平視,淺笑聲開口說:“阿姨知道。”
“……”
“但是阿姨覺得之之很好,很喜歡。”
“……”
意外之外的回答,讓孩有些微愣,眼眸呆呆的看著。
俞蘭了的頭發,看著輕聲問:“所以阿姨想帶之之回家,一起生活,可以嗎?”
話音落下后,空氣似是有些停滯。
可遲暮之還是聽到當時年的孩,揚起聲線低啞著,略帶著酸的哭腔說。
——“可以。”
這次沒有被人放棄。
有了家。
-
夢醒時分,窗外的天邊昏暗灰白,已過清晨六點。
遲暮之微微睜開眼,大腦有些空白,想起剛剛的回憶,頓了幾秒后。
思緒回籠,稍稍垂眸,到自己腰間被人輕摟著,而自己也躺在了悉的懷抱里,視線前是他的脖頸線條,皮冷白。
眼瞼掀起,看著自己前男人的睡,倒是比以往要安靜。
每天早上溫沂都比醒得早,晚上也是他回來的晚,所以基本上看不到他睡著的樣子。
現在倒是托了那個夢的福,見到了很見到的男人模樣。
溫沂的五真的很漂亮,而不同于往日,此時他雙眸微閉著,睫濃又長,掩過了那雙桃花眼,僅有眼尾弧度輕揚,再往下是高挑的鼻,薄。
也不知道這人在小時候有沒有被人當生說過漂亮。
長得倒像洋娃娃的。
遲暮之仔細觀賞了一下后,莫名勾起了別的心思,輕悄悄的抬手,指尖輕輕點了一下他的鼻尖。
等了幾秒后,見人沒反應,似是也覺得自己的行為有點好笑,收回手重新躺回了他的懷里。
過于早起的困意讓人有些懶散,輕靠在他的手臂上,鼻息間是男人清洌的味道和相同的沐浴味,有些悉和親近。
現在時間還早,也懶得起,遲暮之索重新閉上了眼,嘗試去睡個回籠覺。
良久后。
四周安靜,男人清淺的呼吸聲伴在側,一點點的困意漸漸升起襲來,遲暮之呼吸也變得輕緩且綿長。
靜謐氣氛下,人纖細腰間上的那雙手忽而輕,側的男人依舊閉著眼,卻無聲的單手將往自己懷里摟了摟。
他垂著頭,下輕搭在懷里人的腦袋上,同一起重新陷睡眠。
-
回籠覺不長,可總是會有種想睡得天荒地老的錯覺。
遲暮之再次睜開眼的時候,難得旁人也剛醒,正準備起,但似是察覺到了的靜,稍稍側頭看來,對上有些朦朧的睡眼后,角微勾,“醒了?”
遲暮之還有些惺忪,懶得開口,隨意“嗯”了一聲。
溫沂眼眉低垂,抬手理了理額前有些散的發,輕聲問:“再睡一會兒?”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