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藍和介紹一部電視劇:“.....最近很火的,小電話,男主是個爹地型人,可帥了,就是毒,估計他能把自己毒死。
主是個小可憐,不會說話,但是實際上是個白切黑哈哈,劇可帶了!”
沈梔沒看過,聽得有些迷。
旁邊幾個律師也湊過來,紛紛發表對這部電視劇的癡迷,還有對男主的癡迷。
邱藍嘆氣:“我的腦子就是看這些看壞的,因為這部電視劇,我都沒辦法談了。”
旁邊一個律師也道:“是啊,想到現實中的男人和這部電視劇的男主差距那麼大,我就寧愿單了。”
旁幾個男律師紛紛不服氣了。
“你們怎麼能這樣說,我們律所里的可都是好男人!”
邱藍呵呵道:“還說好男人,我們律所好幾個結婚的,忙得都沒時間回家了,老婆一個人撐著家里所有事,這還是好男人?”
男律師辯駁道:“那我們也要掙錢養家,不然家里人吃什麼,不是有句話,搬起磚來就無法抓住你的手...”
邱藍道:“男同事要是把掙來的錢都給老婆,還不催生不要二胎三胎,還能理好婆婆和老婆的關系,不回家但是能定時給老婆緒價值,那這婚,也不是不可以結。如果做不到,那人結婚就完全是歷劫。”
剛剛那個辯駁的男同事瞬間啞口無言。
這世上愿意結婚后完全上收,還不強求老婆生孩子、還能理好婆媳關系的男人,真的是麟角。
邱藍繼續道:“我打了那麼多離婚司,早就看清男人了,男人結婚就是要孩子,和要一個保姆來伺候他和孩子,順便將孝心外包給老婆,讓老婆伺候他爸媽。
這娘家人,婚前要彩禮就是賣兒。最好啊,人要了彩禮還花在小家上 。
然后呢,人要有份不忙的工作,一起養家,還要照顧家里做家務。人,怎麼怎麼難?”
旁邊幾個律師紛紛附和。
“娶個媳婦那麼劃算,我們都想娶個媳婦算了!還嫁什麼人啊!”
邱藍道:“是啊,以我的收,我給的起彩禮啊,我也給得起家用,那我也完全可以娶個男媳婦啊,問題是,男人能給我生孩子嗎,不能吧!說到底,結婚對人就是剝削,完全不劃算!”
邱藍等律師發表了一通對男人和婚姻的不齒和唾罵。
旁邊的男律師瞬間不敢吭聲了。
這時,謝鈞走進來。
他也聽到了剛剛邱藍等人說的那番話,挑眉看向沈梔。
沈梔朝他尷尬一笑。
雖然也認同邱藍說的。
畢竟經歷過一次婚姻,傅熠辰也算是渣得明明白白了。
不過,這些話,人私下里吐槽還可以,放到明面上,總覺得有些不自在。
加上謝鈞也在,更不自在了。
謝鈞走到邊坐下,低聲和道:“邱藍說的對,男人大多數是那樣的。”
沈梔愣住。
很快,謝鈞補了一句:“但是也有男人例外,我就是那個例外。”
他這番自夸的話,瞬間讓沈梔忍不住笑出聲。
因為謝鈞來了,剛剛還在批評男人和婚姻的邱藍,馬上就結束了這個話題。
老板也是男人,當然要給老板面子嘛。
邱藍看向謝鈞,好奇道:“老板,你今天穿的和平時不一樣啊!”
大家的視線紛紛落在謝鈞上。
沈梔也看向謝鈞。
謝鈞平時都是一西裝或者襯衫,黑白灰為主。
今天卻穿著一很顯年輕的衛,加上他頭發沒有梳上去,穩重的氣息減弱了幾分,配上他那張俊臉,和清純男大差不多。
邱藍后知后覺,看向沈梔,瞬間明白了,故意笑著起哄:“哈哈,今天沈梔也穿著同款衛,嘿嘿,你們不會是穿裝吧!”
沈梔瞬間鬧了個大紅臉。
和謝鈞的服當然不是裝。
謝鈞很淡定,讓人將和沈梔面前的酒換果。
沈梔小聲問他:“大家等下都喝酒,我們兩個不喝不行吧?”
謝鈞輕笑:“沒事,我們律所不搞酒桌文化,我不喝,他們當然不會帶頭起哄敬你酒了。”
沈梔松口氣,也有些害怕聚餐時被敬酒。
謝鈞工作上很嚴厲,但是私下里是非常好相的老板。
他讓大家各自點了喜歡的菜,然后笑著看他們熱鬧,偶爾還能接他們拿自己開玩笑。
有些單位聚會,常常會開黃腔、或者敬員工酒、讓員工表演節目,讓員工很不舒服。
可在同暉律所,律師的地位比男律師高多了。
們皮子非常厲害,男律師很能從們上討到便宜。
而且,謝鈞抵制酒桌文化,尊重的態度,也間接影響了男同事。
因此男同事都對同事很客氣。
在這樣和諧的氛圍下,沈梔也就沒那麼尷尬了。
就在眾人笑鬧時,包廂門突然被推開。
孟見微花枝招展走了進來。
一看到謝鈞就撒道:“謝鈞哥哥,你們都開始吃飯了啊,我來得還真巧。”
眾人紛紛變。
這個孟見微臉皮還真厚。
見孟見微要坐在謝鈞邊,邱藍站起來,直接占了位置。
大聲道:“孟小姐,不好意思啊,這是我的位置。”
孟見微氣惱瞪著。
可是謝鈞沒有毫幫的意思,只能另外找了個位置坐下。
將視線落在沈梔上:“沈小姐,聽說你是學鋼琴的,正好大家這麼熱鬧,你不如起來給大家表演一下唄!”
這話很有貶低沈梔的意思。
謝鈞不慣著,“孟小姐想聽演奏,外面大廳就有,不如你出去聽?”
孟見微頓時白了臉,囁嚅道:“謝鈞哥哥,我不是這個意思。”
眾人見吃癟,紛紛笑。
沈梔也忍不住勾。
謝鈞在面對青梅這點上,和傅熠辰完全不同。
傅熠辰會讓盡委屈。
可是謝鈞卻不會,他都會直接幫懟回去。
這也是謝鈞讓到很安心的一點。
孟見微只能安靜吃著東西,不敢再招惹沈梔。
謝鈞的手機鈴聲突然響起。
他看了來電顯示,勾。
然后,他接起了電話。
“…是,在這里,你馬上過來,嗯,知道了。”
他掛了電話。
沈梔看他心突然很好,有些好奇:“你還有朋友要過來?”
謝鈞笑:“是,有個能治孟見微的人要過來。“
曾經的戀人,兩年再見,卻在拍賣場上。她是商品,他是買主。兩百萬,他從拍賣場帶走她,本以為是解脫,卻沒想到……墜入了地獄。他買下他,不是救她,而是要她生不如死。
一心沉迷賺錢的許雨晴,被父母催婚催得頭大。為了能安心搞事業,她決定跟相親的搬磚工人對象閃婚。老公一清二白,還帶兩個拖油瓶。沒關系,反正她也是為了結婚而結婚,不介意當后媽。只是,結婚后,果園越來越大,事業越來越旺,錢包越來越鼓。她以為老公有旺妻命,直到,老公的青梅竹馬找上門來,甩給她一張千萬支票,“離開他,你想要多少錢都可以。”許雨晴傻眼了。原來她老公根本不是工地搬磚的,而是廣城首富沐氏集團身價千億的繼承人!陰差陽錯嫁入豪門,許雨晴一臉懵逼:“那,能離婚嗎?”沐長風將人往懷里一抱,“敢跑,不要我...
1.遲暮之。 圈裡難得一見的女製片人,氣質冷豔高貴,人稱玫瑰美人。 但這美人帶刺,說話狠絕,除電影工作外,不接任何采訪節目,記者們紛紛感歎完全是鐵壁。 直到某天,這位美人突然因為兩個詞莫名上了娛樂花邊雜誌首頁。 2.近日#溫總鎖屏#一直占據熱搜榜。 事件的由來是盛興總裁溫沂在某次會議後,無意間被人抓拍到了他手機的鎖屏壁紙。 那壁紙照片內是一位女人驚豔的側臉。 全網炸了。 娛樂記者按著照片迅速扒出了女人的身份,趁著采訪的機會問溫沂,“請問溫總和鎖屏內的女人是什麼關係?” 一向懶得回答的溫沂難得停下腳步,側頭微微挑眉,“再問一次。” 記者頂著視線壓力,清了清嗓子問,“請問遲小姐是您什麼人?” 溫沂勾唇邪笑了一聲:“我心肝。” 3.溫家長子溫沂是個狠人,這是圈子裡的人都知道的事。 溫沂也曾大方承認過自己心狠手辣,前世可能是條惡犬,彆惹他。 這話所有人都信,冇人敢惹。 某次宴會上,遲暮之聽到這話,眉梢微揚,“惡犬?” 她轉身伸手扯過身旁男人的領帶,冷眸一笑:“那你叫一聲看看?” 溫沂薄唇輕啟:“汪。” —【我的那朵玫瑰,彆人會以為她和你們一樣,但她單獨一朵就勝過你們全部,因為她是我的玫瑰】 —冷豔高貴女製片人X桀驁不馴總裁佬 —可能是個垃圾紈絝子弟神經病碰上冰山冷酷妹子的丟心又丟身的神經病文。 —都市文,聯姻婚後談個小破戀愛。 —題句源於《小王子》 內容標簽: 豪門世家 情有獨鐘 天之驕子 甜文 搜尋關鍵字:主角:遲暮之,溫沂 ┃ 配角:截圖2020.2.2 ┃ 其它:遲疑夫婦 一句話簡介:溫總騷到不能自持
【1v1雙潔,破鏡不重圓 先婚後愛 女主視角先婚後愛,男主視角暗戀成真 年齡差7歲。】沈南喬在南城跟了裴奕一年,她溫順乖巧,從來不鬧,一直扮演著一個完美女友。旁人都笑她,“小姑娘,癡心妄想,沒家世沒背景,還想飛上枝頭做鳳凰嫁進裴家。”生日當天,沈南喬給他準備了驚喜,卻等來他帶著白月光回家。“裴奕,今天我和她,你選一個。”“沈南喬,你不要無理取鬧。”她以為的真愛,不過是裴奕白月光的替身,那一刻,她心死,提著行李箱消失在裴家別墅。沈南喬站在路口,打著電話,“大哥,我知道錯了,我們和好吧。”從此,她徹底消失在裴奕的世界裏。男人發了瘋的找她,卻怎麼也找不到。那個追著裴奕跑的小女孩,終究是不見了。半個月後,北城慈善晚宴。沈南喬挽著一個男人的胳膊,闊步向前。裴奕紅著眼拉住她,“喬喬,我好想你。”“這位先生,不想被丟出去的話,麻煩放開我太太的手。”沈南喬身邊的男人,懶散的笑著。
沈鹿曾是沈家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轉眼她成了被抱錯的假千金。真千金攜親子鑒定歸來,沈鹿成了整個玉城的笑話。沈父“給你一百萬,你離開沈家,我們已經仁至義盡!”沈母“我是想留下你的,但思思在外面吃盡苦頭,你的存在,就是扎在她心里的刺。”沈大哥“你享受了這麼多年沈家千金的生活,這是你欠思思的,把你的保送名額給她,我們可以既往不咎!”沈家人的態度變化,在沈鹿的意料之中。只是,她沒想到,她傳說中在外打工早就死了的父母是保密研究員,親奶奶在鄉下有一整座山,親外公是超級富豪。而現任未婚夫更是帝都不可說的存在!前任未婚夫“沈鹿,我知道你喜歡我,但思思才是我的未婚妻,如果你知情識趣,我倒是可以考慮……”沈鹿一把將男人腦袋摁進潲水桶里“我知你!”現任未婚夫“呦呦,我喜歡你……”沈鹿扔出一張卡“你可以肖想我的錢,但不能肖想我的人!”男人伸手擋住她的去路“如果我說,我都想要呢?”沈鹿彎腰,湊近男人“你確定,你能行?”男人面色慍怒薄紅“沈呦呦,這可是你自己說的!”
雙A+甜寵+雙潔+雙向奔赴虞悅是霍澍撿來的,圈子裡不少人覺得她是霍澍的玩物。陳家大小姐留學歸來舉辦生日派對,來的人非富即貴,有人質疑虞悅憑什麼出現在這裡?霍澍這個冷麵閻王淡然聽之,第二日對面的合作就沒了。至於虞悅,她要是乖乖聽話,霍澍可以給她天上的星星,不聽話,霍澍似乎也沒辦法。好友敬他一杯,“兄弟啊,你沒救了。”霍澍慵懶地抽菸,嘴角藏不住笑,“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