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鶯時嘆口氣。
那晚第一次在臺上被喬雷爾言語冒犯,沒有跟華初筠說。
但今天是第二次了,覺得自己也沒必要瞞著,就說了在山壁那邊上喬雷爾,兩人的對話。
華初筠聽完,眉頭皺起,“真是奇了怪了……除非這人有雙重人格,不然我真的不能想象他那個冰山男對你說這些話的樣子。”
“他哪里冰山了?一整個油鍋。”
“可是他在我面前,看起來真的很冷漠啊……”華初筠一不小心又拐了話題,“難道因為看你漂亮?我跟你也沒差那麼多吧,我也是大人啊!我看起來就這麼不值得一嗎?”
宋鶯時:“……”
人啊,這該死的攀比心。
不得不安,“你是大人,你當然是。你很值得一,馬克不就剛剛踐行了這一點嗎?”
華初筠:“……去死!”
兩人打打鬧鬧,才把剛才各自遇上的糟心事給拋到腦后。
出來玩,就是要開心的。
華初筠拍了幾張照片,大家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就整裝打算再出發。
然而,華初筠很快就不開心了。
作為所有人里最氣的大小姐,背的東西卻最重,很沒天理啊。
但又不能真的耍大小姐脾氣,支使別人給自己背包——要在薄曠員工心里留下個好點的印象嘛。
萬一某天就有人不小心在薄曠面前夸了呢?
宋鶯時看不過去,只好跟華初筠流背相機。
兩人第二段路程,真的落到了隊伍的最后,跟那名外國小哥走在一起。
外國小哥倒開心的,原本跟他走在一起的就是那群大肚腩中年男人,他連開口聊天的心都沒有。
但現在來了兩個大人,外國小哥人都開朗了起來。
妙語連珠,逗得宋鶯時直笑——
華初筠笑得不多,但是不肯承認是自己英文水平有限,說自己笑點高。
宋鶯時跟小哥都沒拆穿。
看華初筠背著兩個包很吃力,小哥還主接過了華初筠的雙肩包,讓自己捧著相機,不耽誤拍照。
手里輕松了,華初筠還給宋鶯時抓了好幾張照片。
隨意一拍都是大片。
小哥在旁邊好奇地問:“你們是明星和攝影師嗎?”
華初筠嘟嘟囔囔,“不是,你夸人可以。就不能是兩個明星麼?”
小哥立刻察覺到自己稍顯偏頗的夸獎,讓這位士心里不舒服了。
“我本來的確在猜你們兩個都是明星,但剛剛看了看你拍的照片,那絕對是專業水平的頂尖攝影師啊,所以我都不敢確定你到底是什麼職業呢。”
這還差不多。
華初筠夸他有眼力見,說開了還有話聊。
聊著天走路,戰勝了的疲憊。
一邊說笑,一邊也認真地注意著腳下。
這種地方,摔一跤也不是鬧著玩的。
就在這時,他們聽到一道腳步聲越來越近,是逆著人流朝他們來的。
一看,是喬雷爾過來了。
喬雷爾了一聲小哥的名字,云淡風輕道:“我剛剛砍荊棘的時候劃傷了手掌,現在拿不這把砍刀了,咱們兩個換個位置吧?
小哥義不容辭地接過刀,臨走前意猶未盡地對華宋兩人道:“等咱們下山了,我可以請你們喝酒嗎,今天認識你們真的很高興!”
華初筠跟他聊得開心,沒什麼防備就點頭應了。
宋鶯時也就沒掃興,跟著點了頭。
反正們在這邊最多再待兩三天,也就走了,這頓酒大概率是喝不上的。
外國小哥走了以后,就只剩下喬雷爾站在這里。
在宋鶯時戒備地看過去時,能明顯覺到他角的那抹戲謔弧度在慢慢加深。
似乎就在嘲笑宋鶯時,在他面前那麼清高自持,卻隨便答應一個陌生人的邀請。
宋鶯時懶得看他,拉著華初筠就往上走。
想跟喬雷爾拉開距離,咬著牙提起沉重的雙,加快速度想要趕上大部隊。
而后的喬雷爾不知道是不是顧忌有華初筠在場,并沒有說什麼話,只是沉默地跟在他們后面。
再爬一段路,就到了一片景很的山坳,地勢緩一些,又有人想要坐下休息。
爬了三個小時,大家的力都消耗得差不多。
宋鶯時跟華初筠對視一眼,跟導游提議,“要不咱們今天就爬到這里吧。”
大家吃吃東西,在這里自由活一陣,就可以下山去了。
畢竟今天是天,天本就不明朗,雖然才過了中午,但總讓人有一種天快黑了的覺。
有幾個年輕人力好的,還很興提出想繼續上山。
但是過了這片平緩的山高,再往上爬,地勢就更險峻了。
導游贊士們的觀點,“看天今天晚點要下雨了。如果等到下雨天再下山,會很危險。我覺得咱們還是安全第一。景從來都是在路上,而不是在山頂。”
此言一出,大部分人都紛紛贊同。
華初筠雖然有點憾,但的力也就支撐到這里了。
見悶悶的,宋鶯時寬,“咱們今天這趟爬山,本來就是興之所至,興盡,就可以返了。留一點憾,下次可以再來。”
華初筠點點頭,振了神,“嗯!這條路好像不是上次我們走的路,我都沒看到有這麼漂亮的林子。正好現在起霧了,咱們待會兒進林子,我給你拍一套綠野仙蹤。”
這麼茂的野林,本就給人一種詭的。
如果不是有其他同事也要進去玩一玩,宋鶯時是不敢去的。
看有好幾個人都要進去拍照,宋鶯時也就跟華初筠一塊兒去了。
宋鶯時今天的運裝里搭配了吊帶,為了拍照好看,華初筠讓了外面的外套,出優的脖頸線條和纖長白皙的雙臂。
在抓拍的時候隨意舒展,隨手一拍都堪比海報。
華初筠自己更猛。
上山最大的目的就是拍照,所以直接穿的長。
拍照的時候,幫宋鶯時調好參數,然后擼掉自己的過膝長,直接走到鏡頭里,宋鶯時只需要按快門就可以。
兩人就這麼搭配著給對方拍照,漸漸霧氣上來了,完全就是仙境一般。
拍完了兩人一起往回走,跟大部隊匯合。
她五歲,他把滿臉掛著淚水的她從父母的靈柩前抱走,“寶貝,我是你小叔叔,我帶你回家。”之後他把她寵上天。 夜裡打雷下雨,她哽咽著跑到他的床前,“小叔叔,我怕……”他把她抱進被窩,“寶貝乖,有小叔叔在不怕!”從那以後,她在他的懷裡睡到十八歲。
【第三屆“咪咕杯”網絡文學大賽金獎作品】 一個是硬梆梆只會打直拳的巾幗紅顏,一個是笑瞇瞇的受寵幺兒,第一次見面,兩人配合默契解決突發事故,第二次見面,她提醒堂妹不要對這類人起心思,然后有了第N次見,見終身。
溫蔓一直知道,霍紹霆沒那麼愛她,她有求于他,他貪圖她年輕身材好。當他的白月光歸來,他漸漸不再回家,溫蔓守著空房,度過無數個沒有他的夜晚,后來,她等到一張支票和他的一聲再見。……再次重逢,她身邊有了旁人,他紅著眼睛說:“溫蔓,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溫蔓笑顏淡淡:“霍律師,先說分開的也是你!如果你想跟我約會,可能要排隊……”次日,她收到千億存款附加一枚鉆戒,霍律師單膝下跪:“溫小姐,我想插隊。”
景秋嫻為了愛情,婚后的三年時間里,她低調的伺候著顧司帆,做一個任勞任怨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乖妻,卻不料他的白月光一朝回歸,讓她立即拎包走人。離婚后的景秋嫻不裝了!“這可是S市首富景家最小的千金啊!真是貌美如花!”“豈止,傳言還是全球知名設計師,天才畫家。”“兩個哥哥把她寵上天,大哥是娛樂圈的半邊天,二哥是神醫,這一家子可都是有能力的。”顧司帆聽著其他人的議論,看著景秋嫻周圍,圍繞著的各路英年才俊,顧司帆臉黑成了鍋貼,攔截住景秋嫻的去路。“我后悔了,我們復婚!”景秋嫻挑了挑眉:“先生,你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