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一桌,全是元鴻達的好意。
謝汐兒的確了,清朗一笑,算是遞了臺階給他下。
“醉閣飯菜不錯,李叔,拿三雙碗筷。”
提及三雙,不止沈舒,元鴻達也要坐下吃。
謝汐兒已經嫁人,和元鴻達也是表兄妹,兄妹對桌而坐很正常,但沈舒……
“汐兒,我下次……”
還沒說完,就被謝汐兒按坐下來,“商家沒這麼多規矩,講究熱好客。你若走了,就是不給我面子。”
的確,元鴻達沒想那麼多,一起吃個飯罷了,他連忙附和,“我買了很多,你若走了,表妹一人吃不完。”
這話說的,好像沈舒留下,就能全部吃完一樣。
謝汐兒沒拆他臺,這時候,李叔拿了三雙碗筷。
后堂庭院石桌,三人圍坐用膳,不遠,幾十串糖葫蘆冒著鮮亮澤。
幸好是深秋,氣溫不高,若在夏日,糖葫蘆準變糖水,只剩下里頭的山楂。
熱騰騰的一桌菜,各各樣,由謝汐兒帶頭,三人有說有笑。
沈舒特別高興,一掃在府中做繡鞋的郁悶,比起以前,這次胃口算大的。
即便如此,三人也沒吃完,最后,謝汐兒派人收拾,剩飯剩菜打發流浪狗。
元家小廝面面相覷,十分痛心,他們很想說,大小姐,別給流浪狗了,那是醉閣的飯菜!
尋常人吃不到啊,他們也想吃。
可他們心里想,面上不敢表,真怕大爺一鼓作氣,給他們做奴才的,去訂一桌菜。
元家到京城開店,出第一步,獨自闖很不容易,他們要讓大爺省點花。
于是,痛心疾首下,他們迅速收拾,看著一群流浪狗悶頭吃,還拼命搖尾。
用膳后,沈舒留下喝了一盞茶,坐了一個時辰才走。
姑娘家說話,元鴻達沒打擾,在屋整理賬冊。
等人走了好一會,他才出來,發現只有謝汐兒一人,他問道。
“你朋友走了?”
謝汐兒剛要點頭,就聽——
“怎麼沒把糖葫蘆帶走?我買了雙人份,你和分。”
謝汐兒:……
若不是表哥神認真,肯定以為他在開玩笑。
三十串糖葫蘆,怎麼是雙人份?
“罷了,我派人送去。”
元鴻達隨意說著,然后來李叔,“去鋪子買一百雙子繡鞋,連同糖葫蘆,一起送去沈府,軍統領沈大人府中。”
他要對表妹好,這份好,還不能招寧遠侯嫌棄。
所以,先從表妹的朋友開始,正所謂屋及烏。
作為兄長,和表妹有關的一切,他都要如哥哥般,好好招待,不能拂了表妹的面子。
元鴻達想的簡單,李叔聽的詫異。
哪有男子給姑娘送繡鞋的?就算商戶大爺,也該明白其中深意?
震驚之余,李叔就想歪了。
大爺早過了婚之齡,該娶妻了。但文農工商,商排在最末尾。
沈家又是世家大族,怕是瞧不起商家。
思及此,李叔明白大爺了,想對人家好,又要不聲。
轉瞬,李叔眼神變了,滿滿的同,看的元鴻達奇怪。
同他做什麼?
思量幾番,元鴻達想到什麼,補充道,“送去沈家時,就說寧遠侯夫人相贈。”
一旁喝茶的謝汐兒,眼角都在了。
一百雙子繡鞋,外加幾十串糖葫蘆,以名義送去……
真的,不敢想。
于是,放下茶盞,剛想說什麼,卻見元鴻達說了繡鞋尺寸。
從商多年,獨慧眼,很多東西,他簡單一瞧就知道尺寸。
李叔不敢怠慢,連忙謹慎去做。
大爺從沒對哪個姑娘這麼認真,剛才那位沈大小姐,容貌秀,舉手投足盡是閨秀氣韻。
難能可貴的是,和表小姐閨中好友。
遠在周縣的老夫人知道,肯定高興。
悶了多年的葫蘆,終于開花了。
李叔樂呵呵的想著,出去時,高興的都合不攏了。
元鴻達納悶,沒忍住,“表妹,李叔是不是有喜事了?”
李叔是元家老仆人,一直跟著元老爺走南闖北,在經商上,也是元鴻達半個老師了。
為人忠厚老實,可惜不隨人愿,妻子多年不能生養,聽說梁國有良醫,求醫路上遇到山匪,一命嗚呼。
此后,李叔沒再娶妻。
曾經,元老夫人想給他做,也被他拒絕。最后,李叔抱養一個孩,養大人,還將嫁了。
從那以后,沒人再給李叔拉線。
可現在,很不對勁啊!
見他一頭霧水的樣子,謝汐兒沒說話,放下茶盞后起。
表哥耐力培養出來了,但商……
這玩意沒法培養,只能自己琢磨,也不能寧世遠,想法子給表哥提高商。
謝汐兒直接走了,沒給元鴻達任何眼神,他都心慌了。
他想做個好表哥,剛開始行,覺就失敗了?
到底哪一環出錯了?
難道……
募的,元鴻達皺眉,他給沈大小姐送了,還沒給表妹買,生氣了?
這事不得了,他要做個好表哥。
于是,元鴻達扔下賬冊,吩咐幾個小廝守店,獨自一人匆匆去繡坊。
可是……
“對不住,鞋子被人訂完了,你去別家看看。”
“剛被人買走一百雙,只有布鞋了。”
“家里有事,我要關門十天。”
元鴻達吃了太多閉門羹,等他回木店時,李叔樂呵呵的走來了。
“大爺,東西送去沈府了,沈大小姐很喜歡,特別是一百雙繡鞋,送到心坎里了。”
說到這,他又補充了一句,“糖葫蘆都被分著吃了,軍統領沈大人,還有沈二爺,都分了好幾串。”
元鴻達沒說話,默默的走了。
此時,沈家芙渠院。
紅桌上放著一百雙繡鞋,沈舒愁的手都握了。
偏偏母親和祖母都在,還盯著。
“你不想做繡鞋,就去請寧遠侯夫人幫忙,我還不知道你的小心思?”
沈老夫人剛訓斥完,沈夫人還在旁邊念叨。
“世家子,哪個繡鞋做的不?以后,不許和寧遠侯夫人訴苦。”
這一訴苦,人家就施了。
沈舒苦不堪言,只有知道,這東西誰送的,可不能說。
——
作者有話說:
在墳頭住了十一載的少女段怡,突然成了王孫公子爭相求娶的香餑餑…… 公子:愿意江山為聘! 段怡:江山很好,我要了。你?贈品不要。 * 崔子更冷眼旁觀,決定張開虎嘴,等著某個想要扮豬吃虎的姑娘,送上門來。
人人都知太子趙晢矜貴清絕,克己復禮,奉旨受其教導的李璨驕矜張揚,常挨手心,絕無成為太子妃的可能。 直至那一日國宴外,有人瞧見趙晢紅著眼眸單膝跪地,拉著李璨滿口荒唐言“窈窈別走,戒尺給你打回來好不好……” * 最初,她跳脫貪玩,不思進取,挨了手心總窩在他懷里哭你多疼疼我嘛。 趙晢成何體統? 后來,有旁的姑娘奉旨住進了東宮。 李璨我要與你一刀兩斷…… 趙晢俯身擒住她唇再硬的嘴,親起來都是軟的。 再后來,二人結發,琴瑟和諧。 趙晢太子妃多疼疼我吧。 李璨成何體統? 趙晢忿而欺身,咬著她耳尖我不成體統,我不成體統還不行嗎?
鍾薏失憶了,醒來後丫鬟告訴她,自己是侍郎府嫡女, 有把她捧在手心的父母家人,千嬌萬寵長大。 她遇到了九五至尊做她的心上人,光風霽月溫潤如玉,承諾弱水三千只取她一瓢。 一紙詔書,她滿心歡喜嫁入皇宮,皇帝變成夫君。 後宮無爭鬥,日子如神仙般逍遙安寧。 除了夫君有些過於頻繁的索取和有點窒息的佔有慾,一切都無比完美。 鍾薏以爲,自己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 直到某一日,失去的記憶如潮水涌入腦海—— 她終於想起,眼前的皇帝,是那個曾經因她和別人多說了幾句話,就將她囚禁於寢殿的瘋子。 她受不了他恐怖的愛和控制慾,選擇逃跑,墜入水中失憶。 如今,記憶迴歸,恐懼也隨之而來, 於是她表面仍舊與他日日親暱,背地悄悄籌謀,想再次逃離,卻被他一眼識破。 皇帝勾着一如往日的溫柔笑意,將兩人手一同鎖在榻邊的雕花金柱,吮去她眼角溢出的淚水。 烏髮迤邐交纏,他摩挲着她的臉頰,嗓音低啞繾綣:“看,這般我們就再也不會分離了。” * 【男主視角】 朕有一愛人。 她機敏,聰慧,略懂醫術,是天底下最好的女郎。 年少時,她救我於生死間,巧笑嫣然,用花言巧語討我歡心。 我信了,也甘願沉淪其中。 我想把她留住,可她是一隻留不住的鳥,於是我將她關在房中,爲了安慰她,許她世間珍寶、千萬榮寵,甚至將無上鳳位捧到她面前,只爲博她一笑。 可她竟還是總着離開我。 我捨不得傷她,所以,她第一次逃,我便斬盡她身邊侍婢;她第二次逃,我將蠱惑她之人的頭顱送到她面前。 我以爲,只要用盡一切將她留在身邊,總有一日,她會懂,懂我的愛。 可她拼了命地逃出皇宮,寧願去死也不願再多看我一眼。 我無計可施,跪在她面前,問她,爲何不再愛我? 那日江風獵獵,吹得她搖搖欲墜,她雙眼通紅,流下清淚,說,陛下從不懂情,又何來愛? 好在,上天憐憫,又給了我一次機會。 她失憶了。 那麼這一次,我便換個法子,學着做一個溫柔的郎君,細細地纏着她,哄着她。 等她深陷其中,等她徹底愛上,再告訴她—— 永遠別想離開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