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冷漠的話語。
聽起來像是一點都不。
什麼有空見一面嗎?見一面?
像是在邀人談合作,也像是離婚多年的夫妻再次聯系。
沈黎這輩子都想不到跟謝程辭之間會有這麼冷漠的對話。
長指輕點,冷冷發去幾條消息:謝總,你有事?
每次沈黎生氣,就會稱呼他為謝總,能很明顯看出來緒不對勁。
謝程辭看著的回復,又忙著在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完全沒有事哄著。
忙完才回復:「等會一起吃個飯。」
原來是邀一起吃個飯。
謝總終于在百忙之中想起了還有一個。
沈黎心里其實開心的,輕咳了聲,又裝沒事人一樣,回復道:
「你請客,勉強答應。」
其實每次吃飯都是謝程辭請客,還是高檔的星級飯店,沈黎很樂意跟他一起吃飯。
謝程辭只將地址發給了。
許久,才收到他一句解釋:「最近忙。」
算是給這些天都沒有見面的一句解釋。
沈黎也不指他能說出多好聽的話,能給句解釋就好,至謝程辭沒有因為那件誤會而生氣。
將手機收起來,沈黎角不自覺上揚起一笑意。
顧聽晚見這副神,立刻猜到,“怎麼,這是謝總主來找你了?”
還說不喜歡,結果謝程辭一句話,臉上的笑意就完全藏不住。
沈黎輕咳了聲,努力抑制著緒,“他說約我等會吃飯。”
沈黎單獨和謝程辭在外吃飯的次數也,一般都是一起回家,要不然就是不聯系。
這還是謝程辭第一次主約出去吃飯。
顧聽晚瞥見難藏的笑意,看穿了的小心思,“就約你吃個飯,你這麼開心呢?”
還說不喜歡。
如果是以前,沈黎絕對不會給他半點臉,就單純的吃個飯。
但是現在,覺跟謝程辭之間的關系好像發生了些許改變。
比如現在開始期待和某人的見面。
再比如謝程辭現在也會約一起吃飯。
顧聽晚好像聞到了的酸臭味,完全看不下去,“行了,你去找你老公吧,別管我了。”
“讓我一個人無聊死算了,沒事的,我一個人也沒事的。”
沈黎:“……”
沈黎還不至于為了謝程辭見忘友。
本來想走的,聽著顧聽晚的語氣,瞬間又不想走了。
安道:“那算了,我還是陪著你一起吧。”
顧聽晚可不做這種事,搖著頭撇清關系,“可別,別到時候謝總把氣撒我上來了。”
謝程辭最近心不好,誰都看得出來。
不管是公司的員工,還是圈子里的人,都傳言謝總最近脾氣格外差。
沈黎也察覺出來了,連自己也分不清謝程辭生氣的點在哪。
嘆了一口氣,沈黎嘟囔了幾句,“也不知道他最近在生什麼氣,我都不敢惹他。”
謝程辭總是這樣晴不定的,其實每天都格外冷淡,也分不清到底有沒有生氣。
不過沈黎最近還是不敢去招惹他。
顧聽晚忽然有個鬼點子,“你要不然去問問謝總為什麼生氣唄,哄哄他。”
“就當是給他公司的員工和一些合作方一點好。”
沈黎可沒這麼好心,下意識搖了搖頭,“可別,我怕他更生我的氣。”
瞥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顧聽晚催促,“快到吃晚飯的時間了吧,你先去去吧。”
沈黎點了點頭,還是問道:“你要跟我一起去嗎?”
“可別。”顧聽晚直接拒絕,“我才不去當電燈泡。”
嚴重懷疑沈黎就是自己惹謝程辭生氣了,想要拉過去當墊背的。
星級飯店包廂。
沈黎跟在侍從后進包廂,謝程辭還沒到,包廂只有一個人。
瞥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才五點半,猜測謝程辭應該還沒下班。
自顧自拉開凳子坐上,百般無聊玩弄著手中的玻璃杯,想了想,還是給謝程辭發了條消息。
「你什麼時候來?」
許久,另一邊才緩緩回復:「會議還沒結束,你先吃。」
沈黎:“?”
什麼先吃?有他這樣約人吃飯的嗎?
沈黎都要被謝程辭給氣死了。
實在沒忍住給他彈了個電話,“謝程辭,有你這樣約人吃飯的嗎?”
另一邊會議還在繼續,謝程辭被罵得一臉懵,低聲音回道:“我又怎麼了?”
謝總沒有停會議,公司高層聽到他這句低聲的話,都愣愣抬頭看著他。
謝程辭淡淡掃過一眼打量他的人,瞬間所有人的目又都低下去,會議繼續。
沈黎恨他什麼都不懂,現在又不敢罵他,耐著子給他解釋道:“你約人吃飯,你人呢?”
“什麼做讓我先吃?你還不如讓我等等你。”
謝程辭讓等一個小時,都沒有那麼生氣,什麼住讓先吃?
“那我吃完了呢?”
謝程辭沒懂沈黎突如其來的怒點,聽著會議高層的介紹,又聽著沈黎的抱怨。
緩了緩,低聲應道:“吃完了,你要是忙的話,可以先離開。”
沈黎:“……”
約人吃飯,謝程辭連來都不來。
沈黎真的懶得評價他這個人。
不過也知道謝程辭不是故意說出這種離譜的話,就是腦子有點問題。
某人一直都不太懂的。
沈黎懶得找茬,嘆了一口氣,無奈道:“沒事,我等你一起來。”
謝程辭這樣冷漠的人能約吃頓飯就能難見了。
沈黎也好久沒有跟他講過一句話,總覺得陷了冷戰,一定要找個機會跟謝程辭講清楚。
謝程辭難得聽這樣的語氣,瞥了一眼會議現場,低聲道:“可能需要半個小時。”
沈黎點頭,“好,我等你。”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