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兒頭接耳,議論起來,有的甚至還低聲爭論起來。
有的說信,因為從向思翎的口供看,有理有據,細節充分,不可能憑空造出這麼一個人;也有的人說不信,向思翎鬼話連篇,說不定錢峰本就是殺的。從抵達現場的時間,到報警的時間,正好夠殺人。足印那些,都是可以花時間偽裝的。且兇手不殺、反而和聊天的事,也過於離奇和牽強了。
但立刻又有人說,向思翎那麼的兒,為什麼要帶兒去目睹父親死亡過程,如果計劃殺人,本沒必要。
丁國強聽了一會兒,示意所有人安靜下來,他拍板定下後續調查基調:「向思翎的話,作為參考,繼續搜查對比畫像中男人的份,但不作為唯一的偵查依據。我們回到兇案現場,一切讓證據和事實說話。」
李輕鷂聽到這裡,不由得佩服丁國強這個老手。查案時,會遇到很多線索,有的時候,線索本也是。就譬如向思翎的口供,簡直就是條捷徑,把兇手的臉都畫出來給你了,你能不心?誰不想早點破案,誰不想立功,有人自然就搖了,主觀傾向於向思翎。但丁國強的心就穩得很,要求所有人回歸犯罪現場,看事實說話,不干擾,這也算是一種保持初心吧。
又看了眼丁國強旁的陳浦,此刻和他師父同款沉冷梆的臉,顯然想法一致,巍峨不。
丁國強說:「現場主要是二隊勘探的,二隊先說。陳浦你最後說。」
「是。」
方楷是二隊老資格,這種時候往往靠他挑大樑,打頭陣,當仁不讓第一個發言:「我有三點想法,第一,兇手是死者的人;第二,兇手訓練有素;第三,如果存在第四人這麼個兇手,那麼他早就認識向思翎,並且知道會來,做好了心理準備。
為什麼這麼說呢?
第一,現場所有腳印,都是清晰、串的,每個人的行進路線清晰,也就是說,沒有在帳篷外,發生肢衝突和搏鬥。帳篷外,還留下了兇手擺放鞋的一對整齊鞋印,鞋頭衝著帳篷。如果是陌生人,錢峰不可能允許他進帳篷,鞋印就不會是那樣。所以我認為,死者與兇手認識。
第二,錢峰雖然常坐辦公室,但是個頭高,結實,哪怕兇手是個男人,制服他也不容易。但在開了那一槍之後,兇手只用了一擊,就制服了錢峰,繼而控制住他的手腳。這其實是比較難的事。兇手有搏鬥經驗,手利落,換句話說,很會打架;
第三,從兇手的表現看,肯定是有計劃的犯罪,不是激犯罪。那麼他一定提前盯梢,確定了錢峰的行程,伺機下手。從錢峰準備的那些東西看,誰都知道,他很可能約了向思翎母。這對於兇手而言,就形了一個兩難的選擇:現場天時地利人和,沒有監控,易於逃,是殺人的好地點,再等下次這麼好的機會,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但如果決定手,就很可能上向思翎母。但最後,兇手還是決定手。這說明,他早就知道向思翎的存在,知道是誰,並且做好了心理準備,被看到臉,也無所謂——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向思翎沒說謊。我個人認為,向思翎和錢峰的死無關,兇手另有其人。」
第30章
方楷發完言後,大伙兒議論紛紛。丁國強問:「方楷說的三點,大家都同意嗎?」
「同意。」「同意。」「觀察很細緻。」
丁國強就了個人,把方楷說的三點,都記錄到黑板上。
這時丁國強點名了:「李輕鷂,你說一下,向思翎這條線你跟得最久。」
李輕鷂坐在外圍,立刻站起來,答:「是。」很明白,不僅是跟這條線最久,這也是領導的態度——給新人發言機會。很多人看過來。
今天穿一件淺綠針織長袖,深咖長,站在一堆刑警中,就像一株清雅的百合,落在黑乎乎的泥地里,越發顯得個子瘦高苗條,白皙清。可這樣容的,卻不會給人半分弱的覺。大概是因為站得太直了,眼神太淡了,聲音又太穩。
說:「我先說一下對於向思翎的判斷——我贊同方楷的話,和錢峰的死無關,兇手另有其人。主要原因有三點:
第一、據我們掌握的資料,向思翎和錢峰,正在準備他們父倆出國的事。向思翎沒有理由在這時候殺掉錢峰,也沒有殺人機;
第二、向思翎非常兒,這一點從沒變過。如果今天計劃殺人,沒必要帶兒來,只和錢峰約好共度二人時就行。我不信會讓兒親眼目睹父親被殺,重蹈的覆轍。
第三、我覺,向思翎的作案風格,和這起案件完全不同。向思翎非常謹慎、細緻、計劃周全,幾乎是把所有能算的都算到了,確保不出錯。相比之下,這起案件的兇手,雖然也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風格依然要獷很多。無論是逃跑路線的選擇,還是殺人現場的控制,都充滿了機和風險,但兇手好像無所謂。一個很謹慎周,一個卻大開大闔。他們不是一個風格。這起案件的兇手,和劉懷信案的真相,才是一個人。」
頓了頓,李輕鷂繼續說道:「回到犯罪現場,我也有兩點小發現。第一,兇手用來堵住錢峰的巾,中途拿出來過,那個位置的地面才可能沾上口水,巾上也沾到了地上的跡。為什麼?如果他決意殺人,為什麼中途要冒著錢峰出聲呼救的風險,拿出巾,讓他能夠說話——我認為,兇手很可能在供,要從錢峰這裡,問出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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