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搖晃而放浪。一要
沒有搖滾樂必備的鼓,卻有中國傳統的樂古箏。
一個聲音很平靜的起唱,放卻又舒緩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
假如你看我有點累,就請你給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經上我,就請你吻我的。”
在索尼唱片,在華歌唱片,在信達唱片,在長生唱片
如果說音樂剛起的時候,大家除了報以一定的期待之外,還并沒有把全副心神都放到音樂聲中去的話,當這歌唱聲起,所有人都不知不覺就被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這節奏,你說它是搖滾,它當然是搖滾,但是,卻跟大家此前聽過的搖滾,頗為不同。
如果非要勉強尋找類似的搖滾風格,也只能說它大約跟四大人此前的一無所有有點近似,都摻雜著一些些的布魯斯的味道。可即便是一無所有,也跟這歌不大一樣。
是很不一樣。
一無所從開始到結束,都是沉悶的,是抑著的,一直到最后幾句,才終于出來,形一種震撼人心的吶喊,從而讓聽眾獲得一種難以言喻的釋放。
但是這歌它從一開始的前奏開始,就帶著一子游戲人間的味道。
它搖曳,它放,它灑,它甚至混不吝。
手里拿著d盒或者歌詞本的人,下意識地就拿起手里的東西,盯住了那三個字
假行僧。
但手里沒有d盒也沒有資料本可看的人,卻是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有些人,則是忍不住彼此側,面面相覷。
當然,還有很多人。則是深吸一口氣,當時便閉上了眼睛。
節奏不變,歌聲依舊帶著那子放浪形骸的味道
“我有這雙腳,我有這雙。我有這千山和萬水。
我要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終于,似乎是**到了
“要上我你就別怕后悔,因為一天我要遠走高飛。
我不想留在一個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隨。”
歌聲里終于開始注了一力量的味道。但是很輕。
這一點,一如大家此前都聽過的一無所有在高.部分那種唱法,并不曾聲嘶力竭,甚至連聲音都不高,但它就是帶著一子“咬著牙”的味道,讓你瞬間覺充滿了力量。
但是它真正“咬著牙”的,其實也就只有那麼幾個字而已。
要真說力量,它還真是沒多強。
然后,幾乎是不斷氣口的,歌聲就又重新搖晃了剛開始那種飄飄搖搖的味道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
古箏再起,飄飄搖搖。
聽到這里,即便是任何一家公司的試聽室里,做的都肯定是這個圈子里的大行,但還是不知不覺就有一種無比新奇的覺這搖滾玩兒的!
無論國還是國外,搖滾不用鼓,不是什麼稀罕事兒,但是不用鼓的搖滾,卻很能被玩出什麼令人信服的高度來。
而當下這假行僧。才堪堪來到大概是一半的進度,卻已經給人一種“很高級”的覺了這可是相當難得的!
當然,音樂,曲調。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和李謙此前的一系列作品,以及那兩搖滾作品很類似的是,在這歌里,歌詞無可爭議地再次為了整歌的華彩部分。
簡簡單單的詞,既不控訴,也不批判。甚至連抒都他媽沒有,但偏偏就讓你覺這個浪跡天涯的家伙,有點diao!
他說:我要人們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
他還說:我不想留在一個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隨。
寥寥幾句,自格。
這樣明明很簡單,卻又很diao的歌詞,在配上那搖曳而放浪的節奏,不知不覺,就讓人心里騰起一說不出的味道。
或許讓你皺眉,也或許讓你倒吸一口涼氣。
還或許,讓你目瞪口呆。
這個時候,古箏一收,歌聲再起
“我只想看到你長得,但不想知道你在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淚。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與任何人作對。
你別想知道我到底是誰,也別想看到我的虛偽。”
這一次是真真切切的,不人倒吸一口涼氣!
這歌詞寫的真是
很混蛋啊!
但這麼混蛋的話,卻偏偏讓人覺diao了!
一直都在閉著眼睛聽歌的周嫫,在聽到這一段剛剛開始的時候,聽到那一句“但不想知道你在罪”,就已經忍不住霍然睜開了眼睛。
而當歌聲來到整歌的最后一句,“也別想看到我的虛偽”,終于,謝銘遠也是忍不住突然睜開了眼睛。
這一句,簡直絕了!
趙信夫抿著,目銳利,神態嚴肅。
渡邊和一深吸一口氣,下意識地了鼻子。
而在華歌唱片,黃曉明搖頭嘆息,一臉的,黃達仲卻是目茫然。
“啦啦啦啦啦啦啦”
在另外的那個時空,提起國的搖滾樂,則必談崔健,而提起崔健,大家一致公認,他的代表作是一無所有,因為那歌,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國搖滾樂的啟蒙之作,歷史地位和影響力,當然無與倫比。
但要說到崔健本人搖滾樂的巔峰之作,無數行家卻會推假行僧。
因為這歌,幾乎可以算是國搖滾樂中最個、最另類、最有格,貌似最為舒緩、最為平淡。一看卻又偏偏充滿了抗爭與諷刺的一作品。
玩的深的人,能看見很多靈魂深的吶喊,玩得淺的人,也不耽誤你他那很diao很酷的歌詞與放浪的旋律簡而言之。所謂雅俗共賞,所謂大巧不工,另外那個時空的搖滾樂展到三十多年之后,若說最最拔尖的作品,縱然眾說紛紜。但無可爭議的是,這假行僧是絕對有資格位列前三,甚至有資格問鼎第一的大作!
而現在,換了一個時空。
李謙不是這個時空的搖滾先行者,不是搖滾教父,在他之前,搖滾樂興盛過,也衰落過,甚至還出現過如飛翔樂隊這般,歷史地位和音樂就毫都不遜于崔健的殿堂級大神。而且巧合的是,飛翔樂隊也并不是熱衷于玩重金屬的樂隊,他們的音樂風格,從來都是與暴躁無緣的,可以說,應該算是一種介乎崔健和黑豹樂隊之間的音樂風格。
所以,你真要說一無所有和假行僧有著多麼令人眼前一亮的力量,那顯然有些夸大了搖滾樂在國曾經興盛過好幾年,在那個年代,國搖滾力量也曾一度達到鼎盛。樂隊一支接著一支的崛起,好的作品一接著一的出現。對于喜歡搖滾,尤其是從那個年代走過來的歌迷來說,什麼好的作品沒聽過?
但是。假行僧的風格,和它自的高度,卻仍然足以讓另外這個時空已經欣賞過很多出搖滾作品的歌迷,初聽之下,一下子就覺到了那一字一句之中的卓然不群的氣質!
簡單來說,好歌。就是好歌,扔到那里去,它都差不了!
各大唱片公司的試聽室里,假行僧的播放仍在繼續。
專輯的第二,是幾乎每一間試聽室里的每一個人,都已經聽過了無數遍的,一無所有。只是,此時重聽,仍如初聞,一如既往的好聽,一如既往的震撼。
然后,專輯的第三,是花房姑娘。
毫無疑問,這又是一崔健的大作
。
仍然沒有鼓,這一次,伴奏的主旋律換了吉他。
幾乎可以算是延續了自假行僧和一無所有而來的風格。
詩,搖滾,遠方。
還是那句話,揮灑自如間,自格。
而事實上,這本來就是崔健崔大神的風格。
大家都紛紛地收起了驚訝,收起了震撼,短短兩歌過后,這才第三,事實上,要說“新歌”,這才第二而已,但是,所有人卻都知道,這張專輯的基,已經扎實了。
不管是假行僧,還是花房姑娘,都是毫不遜于一無所有的作品。
而且,它們都是那種非常有涵,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去聽、去咂的好東西!這樣的東西,別說當下這搖滾樂已經衰落,就連流行歌壇都已經被快歌的崛起所打的時候了,就算是擱到十幾年前、搖滾樂鼎盛的那些年里去,也絕對是出類拔萃的大作。
甚至,四大人樂隊單憑眼下已經拿出手的這四作品,無地自容、一無所有、假行僧和花房姑娘,在很多行眼里,即便是立八十年代搖滾大之中,也是絕對的中流砥柱了能不能跟飛翔樂隊板,不好說,但飛翔樂隊之下,他們只憑這四作品,已經可以做到全無敵手了。
所以,慨什麼的,可以收起來了,支起耳朵,好好的就是了。
專輯的第四歌,是來自曹霑作詞作曲的作品,咬狗的男孩。
歌聲一起,才唱了沒幾句,不管是索尼唱片的謝銘遠,還是華歌唱片的杜曉明,都是忍不住面微笑,扭頭拿起歌詞本來果然,詞曲作者都換人了,是老曹的作品。
十年磨劍,作品數十,最終老曹選擇了拿出來的,卻只有這一咬狗的男孩。或許這歌并不能達到前面三的那個水平,畢竟,不管一無所有、假行僧還是花房姑娘,都是來自另外一個時空的殿堂級大作。
代換到本時空的話。應該把這樣的三作品理解為是飛翔樂隊這樣的殿堂級大神的代表作了曹霑雖然才華橫溢,但仍要稍遜半籌。
尤其是他似乎在民謠和流行上,表現得更有音樂才華,而他雖然最搖滾。但他的搖滾才華,卻并非頂級。
不過,這歌絕對不差,即便是立假行僧這張專輯中,也是絕對夠資格的。
說實話。也就是各大唱片公司里最頂尖的那批人,事實上也是整個國歌壇最頂尖的那部分人,才能一耳朵就聽出了跟前面三歌的風格不同、境界也稍有差異來,普通歌迷,大概要重復聽過許多次之后,才能到其中那細微的強弱之別。
然后,第五歌,是浪人歌。
這個不消多說,雖是流行搖滾,其實風格上流行歌這一塊兒更多一些。論起格,比一無所有和假行僧這個級別的,自然不同,但作為伍佰大神的代表作,作為另外那個時空都市搖滾和搖滾歌的代表作品之一,它的水準,絕對很高。
只是,這歌跟前三,甚至跟第四咬狗的男孩,有著風格上的明顯的不統一。所以,前奏剛起,不行就已經下意識地皺起眉頭。
當聽到李謙開唱,隨著歌詞的遞進。不人頓時又驚訝了起來。
于是,歌詞本又被下意識地拿了起來。
可是這一次,沒錯,詞,曲,都是李謙!
風格度。相當的大!
不人為之咋舌。
只有周嫫,自始至終都笑瞇瞇的。
而這個時候,謝銘遠臉上的表卻是突然就嚴肅了起來。
“果然,還是風格雜糅,力爭覆蓋所有眾群,以求最大限度的拉升銷量!”他心里慨著,不由得就嘆了口氣,心想:“要說到做專輯的水平,要論起用不同風格的作品保持專輯在藝和商業之間的平衡,當今國,恐怕沒有人能過他了!”
想到這里,他不由得扭頭往周嫫那邊瞥了一眼。
周嫫面帶微笑,聽得很神。
而坐在邊的鄒文槐,則是一副眉飛舞的模樣。
謝銘遠下意識地抬手了皺的眉心。
浪人歌的后面,是長城。
這歌,起的便極其的悲愴而遼闊。
吉他一起,節奏瞬間便拉了起來。
然后,鼓聲起來了。
沒有毫的猶豫,李謙當時開嗓,只短短幾句歌詞,便頓時驚了無數人
“遙遠的東方,遼闊的邊疆,
還有遠古的破墻;
前世的滄桑,后世的風,
萬里千山牢牢接壤。
圍著老去的國度,
多事實的真相。
圍著浩翰的歲月,
圍著**與理想。”
刷的一下子,不人寒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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