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舒的實在虧空的太厲害了,從m酒店的那一夜之後,不但上沒有好好休息過,神上更是飽折磨,即便天樂觀不斷的調整自己的心態,但心力依然是很大的。
若不然,怎麽會的把防狼噴霧都買了呢?
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沈舒才醒來。
“你醒了?”
剛醒來就看到鬆鬆垮垮斜坐在旁邊的徐良羨,說完他還大大的打了個哈欠。
沈舒陷思考,過了好一會兒才問:“你怎麽在這?”
“還記得我啊?”徐良羨笑道,“自我介紹下,我徐良羨,是唐耕墨的大哥!”
“哈?”沈舒有點懵,“我記得,上次把我送到酒店,是他吩咐你的!”
徐良羨頓時臉黑:“你這人真是無趣!好了,好了,不說別的了,這份合同你簽了吧!”
說著他拿出唐耕墨的那份合同。
沈舒沒有手去接,直接拒絕。
徐良羨微微一笑,說道:“我知道你抗拒這種合同,但我有幾個理由,我覺得你必須得簽!”
沈舒看了眼徐良羨,沒說話。
徐良羨也不在意,他站起來出一手指說道:“第一,上次你被你未婚夫拉著去墮胎切除子宮,是我救了你!”
“那次是你?”沈舒瞪大眼睛,旋即問,“有證據嗎?”
徐良羨把酒店的名稱和房間號說了出來,同時出示手機上訂酒店的信息,問道:“這樣可以了嗎?”
“真是太謝你了!”沈舒由衷的說,“咱們加下微信吧?”
徐良羨一愣,旋即壞笑道:“你可別被我的魅力折服了!雖然你長得很符合我的審,但接下來一年你是唐名義上的妻子!”
沈舒一陣無語:“你們有錢人都那麽自嗎?我隻是想加你微信把酒店的錢轉給你!”
“呃,哈哈哈,是嗎!”徐良羨笑的多有點尷尬。
沈舒把錢轉給徐良羨後,總算了卻心中一件事。
接著徐良羨繼續說:“第二就是這次,醫生護士都是我幫聯係的,保了你一兩命,這是不是得謝我?”
沈舒點了點頭:“是要謝你!但是……這份合同我還是不能簽,我覺得它在出賣我的尊嚴!我怎麽能賣自己呢?”
“真搞不懂你,想那麽多幹嘛?要是有漂亮的姐姐願意和我簽著合同,我早就簽了!莫名其妙的尊嚴啊!”
徐良羨吐槽了幾句後,繼續說:“第三就是,你母親現在是植人對吧?”
沈舒狐疑的看向徐良羨。
徐良羨繼續說:“在下不才,在醫療界有些人脈!隻要你簽了這份協議,多的我不敢說,我敢保證每個月至有一名全國級的專家過來給你母親做會診,西醫中醫都可以有!你考慮下?”
沈舒陷了沉默之中。
徐良羨把合同遞給。
沈舒接過合同,過了好一會兒才說:“筆給我!”
“好嘞!”徐良羨笑的見牙不見眼。
沈舒唰唰唰,在上麵簽上自己的名字,覺就好像在簽賣契一樣。
徐良羨接過合同,看了看後,說道:“你上麵沒寫錢!我建議,寫個五千萬好了!這點錢唐不會介意的!”
沈舒咬了咬,說:“我不要錢!”
“什麽?”徐良羨瞪大眼睛,難以置信,“你是不是傻啊?就是當一年的假妻子,必要場合陪唐出席,應付一下!說不準你們一年見麵都不超過二十次呢,就能拿到五千萬,你竟然不要?”
沈舒點頭:“你用我媽媽的病來說服我,我承認我被你說服了!我雖然窮,但我自己有手有腳,我不是為了錢出賣我自己的!”
徐良羨抿了抿,點頭,收好合同:“行吧,希你今後不要後悔!那我的任務完了,從現在開始你就是唐夫人了!外麵有保鏢和傭人,有事你喊一聲就行了!”
說罷他轉就走。
“唐夫人……”沈舒自嘲的笑了笑。
沒一會兒,一個微信好友申請過來,沈舒看了看,對方名字就“唐耕墨”,可能是平時商業場合加的人比較多,所以直接用真名當微信名了吧。
想都沒想,直接通過了好友。
。您提供大神溪澗的一夜驚喜:唐追妻有點甜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