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珩。
末座的男人抬起了頭。
審判長翻了一下材料,確定被告是有辯護人的,皺眉問:“被告的辯護人因為什麽遲到?”
周自珩溫和地解釋:“來的路上,遇到了一起車禍,救護車還沒到,所以我先跟幾位路人一起將傷者送去了醫院。有行車記錄儀作證。”
審判長看了一下時間,從開庭到現在剛好三十分鍾,三十分鍾的遲到如果是有理有據的,法庭可以不予追究:“好吧,你可以座。”
周自珩微微鞠躬致謝,然後拄著他的手杖,走向被告席。
他那手杖,也紳士杖,首炳、烏木,並不浮誇,甚至有著某種難以形容的雅致。他的步伐很慢很穩,幾乎看不出雙哪裏有問題,不悉的人甚至會以為,他的手杖隻是裝飾。
周自珩坐在被告席,他看向時歡,時歡也看向他。
他輕微點了下頭,讓放心,接下來給他。
而這些,末排的男人都看在眼裏,他的眼神漸冷。
江夫人看不懂這一出:“所以,時歡自己有請律師啊?”
張律師解釋:“辯護人不是律師,辯護人可以是被告的親友。換句話說,隻要拿到當事人的授權,誰都可以代當事人辯護。”
“所以時歡把授權給了他?”江夫人看著這個年輕且英俊的男人,有點兒警惕,“他剛才說他什麽呢?”
“周自珩……周自珩怎麽來了?”南頌轉去問邊的人,“加音,你怎麽沒說你哥是阿稚的辯護人?”
常加音有些僵地坐下:“……我也不知道。”
開庭前還在給他打電話,但是沒有打通,又怎麽知道,哥什麽時候跟時歡接過,甚至拿到了時歡的授權書,今天要以時歡辯護人的份出庭。
這個意思是,“你是被告,我就是你的辯護人,我陪你出庭,跟你一起接審判”,他們是、是這種意思嗎?
常加音說不出話,手指揪擺。
周自珩的出現,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旁聽席上都是在議論他的,林景舟隻覺得這個名字有點兒悉,他轉頭問溫理:“他是不是你的表姐夫?”
沒記錯的話,周自珩跟溫隻是有婚約的吧?
溫理沒太在意溫家的事:“好像是吧。”
他總不可能是因為溫隻的關係,所以從鹿城趕到禹城來幫時歡辯護吧?時歡也不可能因為是溫隻的未婚夫就委托他為辯護人吧?
林景舟剛要收回,無意間注意到末座的男人,登時一愣,他是——
原來他有來啊!
“被告,及被告的辯護人,”審判長話歸正題,“你們如果主張‘現場有第三人’論,那麽要拿出相關的證據。”
周自珩:“在開始論證這件事之前,請合議庭允許我,先就公訴人剛才對我的委托人提出的四點舉證,做出質證。”
庭審有公開直播,他在路上看了直播,所以知道他們剛才發生什麽。
審判長同意了:“可以。”
公訴人嚴陣以待。
周自珩卻不急切:“首先是那兩百塊錢,請審判長允許我跟公訴人口中的那個服務生,當麵對質。”
審判長:“允許。”
證人都在場,那個服務生很快被了上來。
時歡仔細地辨認這個人,確信,自己從來沒有見過他。
周自珩溫和地開口:“你說,是給了你兩百塊錢,讓你去宋薇到花房?”
服務生低聲:“是的。”
“那是怎麽給你的?”周自珩手指修長,撕下一張白紙,邊說邊將白紙折疊,“是提前準備好,還是當著你的麵打開錢包取了兩百塊錢給你?”
服務生沒想到他會問出這樣的問題,愣愣的。
時歡接過話:“如果是後者,”
服務生便本能地扭頭看向。
“那你應該有看到我的錢包吧?我不問你錢包上有什麽圖案,我隻問你,我的錢包是什麽?你應該不會沒有注意到吧?”
服務生眼睛閃了一下,馬上回答:“不是,就是直接塞給我的!”
“直接塞給你的?那肯定不是兩手指著錢給你,而是這麽給你。”周自珩一說話,服務生又轉向被告席,看著周自珩將折小方塊的白紙,從左手手心塞到右手手心。
“就像這樣,對嗎?”
服務生的腦袋一會兒轉左邊一會兒轉右邊,一會兒看時歡一會兒看周自珩,張地咽了口水,胡點頭:“嗯嗯,對對。”
時歡:“你確定嗎?你記清楚了?”
服務生:“就是這樣給的!我記得特別清楚!”
周自珩笑:“那就不對了。”
哪裏不對?別說是公訴方,旁聽席上的人也都看著他。
他眉眼的廓深邃,並沒有太強的攻擊,周的氣場更是溫和:“請問公訴人,你們從那兩百塊錢上,隻提取到一個指紋嗎?可我的委托人是這麽塞給他錢的話,上麵應該還有的掌紋才對。”
公訴人:“……”
周自珩:“你們沒有檢驗出來嗎?”
公訴人:“……”
是啊!
攥著錢的話,錢上麵怎麽可能隻有一個指紋!
公訴方顯然沒有想到圈套在這裏,完全語塞。
周自珩丟開那團白紙:“審判長,我的委托人沒有帶現金出門的習慣,警局那天當場沒收的隨品裏也沒有錢包。”
“沒有給過這個人兩百塊錢讓他去宋薇去花房。”
“所以我要求,判定公訴方這條證據屬於無效,並且複查來源,追究偽造證據的相關責任。”
審判長看向兩位陪審員,三人都是點頭。
他一錘定音:“采納。”
南頌大喜!
盛曆帆握了一下拳:“太好了!”
“公訴方還說,沒有找到那個引導我的委托人去花房的服務生。”周自珩抬眸,“這句話的意思是,本不存在這個人,我的委托人是自己去的花房?”
公訴人重整旗鼓,言辭鑿鑿道:“是的,我們調取了走廊上的監控,隻看到時歡一個人走向花房,沒有所謂的服務生指引,就是自己去的花房,因為看中花房人跡罕見,是行兇的好地方!”
周自珩離開位置,將一個U盤給法庭工作人員,低聲說了幾句話,工作人員點點頭。
“審判長,我請求播放視頻證據。”
“可以。”
工作人員將U盤電腦,周自珩抬起手杖,指著:“這是當天宴會上,賓客用手機拍攝的一段視頻,角落裏,這裏,就是我的委托人時歡。”
“旁邊這個人,就是服務生。從他們肢作不難看出,就是跟著服務生離開宴會廳,並且服務生還做了一個‘往前走’的作,顯然就是指引前往花房。”
公訴人:“視頻沒有拍到時歡的正麵,怎麽證明這個人就是時歡?而且視頻也可以拚接和偽造。”
“退一萬步講,哪怕這個人真的是時歡,視頻也沒有拚接,但視頻沒有確切的時間,誰知道是什麽時候錄的?也許是事發之前,時歡就偽造好這個證明。”
溫理看生氣了:“強詞奪理!”
常加音分辨不出喜怒地道:“我哥敢拿出來,就一定辦法證明,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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