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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爺爺以為,只要自己和孫子劃清界限,就不會有事。
可公安問朱興勝他們買兇殺人的錢是從哪裡來的,朱興勝老老實實地代,是以做生意的名義,找爺爺要的。
公安在證實他代的是否屬實,卻意外查出了朱爺爺收賄賄的犯罪行為,涉及的金額高達百萬。
朱爺爺因此也被抓,被紀委調查,估計是吃槍子的下場。
馬純雖然跑路了,可通緝令一出來,他待哪都不安全,到東躲西藏。
最後還是被人給抓了,扭送到派出所換了賞金。
雖然朱興勝和馬純全都抓捕歸案,但他們只是殺人未遂,很難判死刑,而林麥卻想要他們死。
他們連正級的白爸爸都敢下手,只怕還有命案在。
林麥讓熊調查那兩個人渣。
如果查出他們以往背負的命案,就有可能判死刑。仟仟尛哾 (5,0);
熊這邊還沒什麼進展,彭安娜卻查出不線索:
曾經有人去派出所報案,說朱興勝和馬純無辜毆打他人致死,還有強青年致死。
除了這些命案,還有十幾樁雖沒致人死亡的大案。
可惜這些案子全都被朱家和馬家的勢力給了下來。
如果能說服那些命案害者的親人報案,就一定能讓兩隻畜生判死刑!
可問題來了,當年那些案子被下去之後,朱家和馬家為了阻止害人的家屬往上告,對他們進行了滅絕人的迫害。
特別是有家小門小戶夫妻倆,兒長得如花似玉。
一不小心落了那對畜生的眼裡,從家裡把給拖走了。
兩個畜生把番凌辱,偏偏姑娘是個骨頭,揚言要去派出所告他們,讓他們把牢底坐穿。
兩個畜生一不做二不休,把姑娘給拖到了郊區用汽油給活活燒死了,還毀滅跡。 (5,0);
姑娘的父母在家等了幾天,也不見兒回來,去找兩個畜生要人。
兩個畜生往姑娘頭上潑污水,說跟著一個港商跑了。
姑娘的父母報了警,派出所卻以兒不檢點,很有可能跑到外省賣去了,不肯立案。
夫妻兩個打算上訪,可還沒行,人就不見了,家裡目前只剩下一個兒子。
兒子因為家庭的變故,變得瘋瘋癲癲,沒人能和通。
那些命案的親人已經嚇破了膽,不論林麥和沈小萍怎麼跟他們做思想工作,他們都不肯再報案了。
他們只希活著的平平安安過日子就行。
現在只剩被朱興勝和馬純兩隻畜生用汽油燒死的姑娘的弟弟葉良辰沒有試過了。
林麥打算試一試。
萬一葉良辰為了活命,一直在裝瘋呢?
林麥從熊那裡問到葉良辰出沒的區域,開車去了地安門。 (5,0);
就見葉良辰正往裡塞著從垃圾桶里撿的食,一群啥也不懂的小朋友圍著他,取笑他,他不僅不生氣,還衝著那些孩子傻樂。
有個五六歲的男孩,往空飲料瓶里尿了尿,遞給葉良辰,促狹道:「傻子,喝爺的飲料。」
葉良辰傻乎乎地接過來,就要往裡灌。
那個壞男孩和其他小孩全都拍掌催促:「喝!快喝!」
林麥趕停了車,幾步沖了過去:「別喝!」
從葉良辰的手裡奪過那瓶尿,手揪住那個壞小孩,把那瓶尿往他裡灌:「既然是飲料,那你自己喝!」
林麥從不相信人之初,本善,更相信人之初,本惡。
比如用放大鏡燒螞蟻,抓到蜻蜓拆去翅膀,抓到螞蚱拔掉後。
這些在年人眼裡比較殘忍的事,在小孩心裡卻不到任何殘忍,做起來心安理得。
小孩子壞起來是很可怕的。 (5,0);
一個壞小孩拼命掙扎,不肯喝自己的尿,還大聲喊著「媽媽,救我!」
林麥只是嚇唬他,沒打算真讓他喝,剛想教育他兩句,一個穿著樸素,長得微胖的人像炮彈一樣沖了過來:「你敢欺負我兒子,我跟你拼了!」
林麥一招借力打力,把人摔在了地上:「你就在旁邊呀,你兒子欺負人家流浪漢你不管,我嚇唬你兒子,你就跳出來了。」
「行,我不欺負你兒子,我欺負你,你把這瓶藥給喝了。」林麥把人從地上提起來,一隻手箍住的脖子,另一隻手給灌尿。
壞男孩急了,又蹦又跳:「你別給我媽媽喝尿,求嗚嗚嗚嗚~」
林麥問:「那你為什麼要讓流浪漢喝你的尿?」
壞小孩理直氣壯道:「他是傻子唄?」
「那我看你媽不順眼,我也想讓喝尿,你為什麼攔著?」
壞小孩答不上來。 (5,0);
林麥教育了他幾句,做人要善良之類的話,這才放了他媽媽。
雖然林麥也算不上良善之人,但最起碼從來就不主傷害他人,看見可憐人,也會幫一把。
林麥嚴肅地告誡壞小孩的媽媽,不要不教育孩子,不教育孩子,以後社會會替教育孩子。
壞小孩的媽媽當面唯唯諾諾,林麥一轉,就從地上撿起一塊板磚,往林麥的後腦勺拍去。
葉良辰忽然一個趔趄,撞到了林麥上,把撞開,自己還往前沖了兩步,也摔在了地上,摔了一臉的鼻。
那塊板磚一下子砸到壞男孩的頭上,頓時流如注。
壞小孩子一,倒在了地上。
壞男孩的媽媽見孩子倒在泊里,昏迷不醒,嚇壞了,丟了板磚,呼喊著壞小孩的名字:「洋洋,你咋了?你可別嚇媽媽!」
還是一個街坊提醒,趕把孩子送醫院去,那個人這才抱著孩子急慌慌地走了。 (5,0);
不遠的角落裡,齊芳看看林麥,又看看那個抱著孩子,越走越遠的人,略一思忖,就跟了上去。
林麥懷疑地看向葉良辰,他正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仍舊是一副瘋瘋傻傻的樣子。
林麥見他還在流鼻,關心道:「咱們去醫院看看吧。」
葉良辰卻滿不在乎地了一把鼻,就去翻撿垃圾桶,看見吃的,就往裡塞。
林麥打掉他手裡骯髒的食,他就不滿地大聲嚷嚷,然後撿起來吃。
林麥跟在他後,道:「葉良辰,我知道你是清醒的。
我來,是想告訴你,害死你姐姐的兩個畜生,朱興勝和馬純因為想害死我爸,全都被抓了。
我想讓他們死,可是我問過律師,我爸的案子不足以讓他們判死刑。
你能不能和打配合,將兩個畜生送上刑場,為你姐姐和你不知所蹤的父母報仇雪恨?」
葉良辰充耳不聞,十分認真地在垃圾桶里翻找著食。 (5,0);
林麥見他沒有反應,無奈地嘆了口氣,買了一大碗炒肝和一袋小籠包放在他腳邊,就開車走了。
葉良辰這才停止了翻垃圾桶,一雙迷茫的眼睛變得清明起來,目送著林麥的車子遠去,眼裡漸漸蓄滿了淚水。
整整五年,已經過去了整整五年!
他每天裝瘋賣傻,就是為了活下去,有朝一日為死去的父母和姐姐申冤報仇,現在是機會嗎,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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