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默唸三遍思兔網址 請問記住了嗎?沒記住的話下章我再問一遍。最好幫我分到Facebook哦】
豆豆很乖,聲氣地應了聲好。
林麥給洗澡,拿出和方卓然給買的新服。
豆豆開心地直拍小手:「有新服穿咯!」
所有服都看了一遍,抱著方卓然給買的那套服不撒手:「媽媽,我想穿這套,可以嗎?」
「當然可以!」林麥給穿上那套服,果然超級可。
豆豆站在穿櫃跟前自我欣賞了好久,把手進背帶前面的大口袋裡。
跟林麥耍起了小心機:「媽媽,這隻大口袋裡如果放零食就好了。」
林麥颳了一下的小鼻子:「你看你,長得胖乎乎的還要吃~」
豆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自從被林麥收養之後,吃得好、喝得好,自然長得好。 (5,0);
豆豆現在又白又胖,像年畫上的小娃娃。
夜已深,林麥躺在床上有些輾轉難眠。
一時想著方卓然送的那兩件服,一時又想著周彩雲和三村那幾個大媽說過的話。
自己……要不要主出擊,去追求方卓然?
真的沒有想到,自己前世被吳曉繭傷了心,重生之後居然還會憧憬!
……可是……方卓然把自己當妹妹看,自己貿然去追求他,他不答應,那多尷尬!
算了,還是不要輕舉妄,免得弄得下不了臺。
有了自己的店鋪,就不用再像以前,凌晨三四點鐘就起床,在六點鐘之前至要蒸三百個包子出來,好裝在木桶里沿街賣。
現在只用五點起床,在六點半之前蒸出第一批包子就行了。
第二天早上,五點鐘一到林麥就起了床,換上昨天新買的襯衫和子,就立刻去黑市買豬。 (5,0);
回來之後,和周彩雲一起剁餡,調餡則來。
周彩雲的廚藝雖然不差,可是跟比起來還是有差距的,調製的餡料更味好吃。
六點半,第一批包子和滷蛋全都新鮮出爐。
在這條繁華的大街上做生意是和碼頭有區別的。
碼頭因為有往對面趕去上班的工人,所以六點半就有生意。
可是不用過江的上班族就不用那麼早就出門上班,所以解放路六點半的早點生意並不好。
不過林麥一點都不急,等七點鐘一到,生意就會好。
趁著不忙再蒸一批包子,等高峰期時包子才不會斷檔。
果然,一到七點,路上的行人就多了起來,清冷的大街變得喧囂熱鬧。
和以前一樣,周彩雲負責做,林麥負責賣。
林麥把用來當做收銀臺的書桌搬到店門口,書桌上放著一籠籠熱氣騰騰的包子,書桌旁邊用煤爐鹵著蛋。 (5,0);
滷蛋的香氣飄出老遠,惹得行人哪怕不買都會朝林麥的小店看上兩眼,吞著口水離開。
想買的則徑直走過來,問:「你這滷蛋怎麼賣?」
林麥出一手指:「一錢。」
又不失時機地補充道:「還有包子和酸菜包子賣。
包子一五分錢一個,酸菜包子一錢一個,全都不要糧票,要不要來兩個?」
國營小吃店的包子也是賣這個價,可是人家要糧票。
顧客遲疑地問:「包子不會特別小吧。」
「你自己看看,一點都不小。」
林麥說著話,把為了保溫而蓋在蒸籠上的棉被拿開,然後揭開蒸籠。
熱氣騰騰的蒸籠裡面,散發著麥香和香菜香的包子和國營飯店的差不多大。
關鍵是人家不要糧票,這麼一算,其實比國營飯店還便宜一點。 (5,0);
大家一看劃算的,你買兩個包子,我買兩個酸菜包子,再配一個滷蛋,生意一下子就火起來。
店裡的八張桌子卻沒什麼人坐。
主要是包子和滷蛋買了就可以邊走邊吃,不用坐著吃。
而且江城人有全國人民沒有的技能,哪怕端著一碗湯麵他們也能邊走邊吃,所以小吃店面積大不大,有沒有座位真不重要。
雖然店裡沒什麼人坐,可是店門口滿了買早點的人,人氣相當的旺。
胡大媽不時過來看林麥家的生意怎樣,見家生活紅火,羨慕得眼睛紅得跟兔子眼似的。
方卓然記掛著林麥小吃店的生意。
儘管今天不用上班,可他七點半不到就來了。
見店門口人頭攢,笑著和林麥打招呼:「生意不錯嘛!」
眼睛卻在上的新服上打了個轉。
沒穿自己給他買的新服…… (5,0);
林麥笑著用他的專屬飯盒給他裝了三個包子,兩個滷蛋:「休息也不多睡一會兒?」
「習慣了早起。」方卓然接過飯盒,抬頭看了一眼小店空的門楣,問:「不給你的小吃店取個店名嗎?」
林麥麻利地做著買賣:「不如教授幫忙想一個?」
方卓然正兒八經地思考了好一會兒:「包好吃小吃店怎能?你賣的是包子,這店名很形象。」
林麥笑著點頭:「「到底是文化人,取的名字太有含義了,我只想到『好再來』這個俗氣的名字。」
「好再來這個名字不俗氣,朗朗上口,而且容易記住。」
方卓然剛把一個滷蛋剝了殼,豆豆就帶著阿黃著叔叔,歡快地跑到了他邊。
方卓然見上穿的是他給買的新服,笑意在邊綻開,問:「喜歡叔叔給你買的服嗎?」
小豆丁猛點頭:「喜歡。」 (5,0);
方卓然掰了一塊蛋白遞給吃。
豆豆搖了搖頭:「我不吃蛋白,媽媽吃,叔叔餵給媽媽吃。」
林麥臉一下子就紅了,連忙申明:「媽媽已經吃過早餐了,吃不下了。」
方卓然笑了一下,把那塊蛋白塞進自己裡,問林麥:「你找人給你的小吃店辦營業執照了沒?」
「沒~」
方卓然提醒道:「這個營業執照還是要辦的,現在政策不穩定,如果不辦營業執照,被當做投機倒把就糟糕孒。
有了營業執照就相當於有了一張護符,就算上面打擊個戶,你是合法的,上面只會取締,不會給你定。」
林麥是重生的,營業執照的重要豈有不知的:「不是我不想辦,是我找不到人辦營業執照。」
這年頭,想辦個戶的營業執照不容易,得找關係。
來江城才幾個月,一個手握實權的人都不認識,上哪找人辦營業執照。 (5,0);
方卓然主包攬道:「這事給我,不出一個星期就給你搞定。」
吃完早餐,方卓然幫著林麥做買賣。
有他玉樹臨風地往放著包子的書桌前一站,生意就更好了。
過路的年輕孩子紛紛走了過來,地買上一個包子和一個滷蛋,離開時不捨地回頭看上方卓然幾眼。
【章節開始的時候讓你默唸三遍sto55.com還記得嗎?分臉書可能有驚喜哦】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