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形頓住,仿佛想到什麼,握著傘柄的手指不控制收,眼底有難以置信浮起。
“高三畢業那年,我不是故意和你失聯,但是號被盜了之后,也刻意的沒有去找回來。我想,畢業了,我們的同學關系結束了,我的夢也該醒了。”
“直到去年寒假回來,我在屜里,翻到了你當年借走的那本英文詩集,在里頭,看到你夾在中間的那張演唱會門票。”宋時月眼睛浮上安靜的意,眼角有點紅,還是依然笑著。
“祝星焰,所以我又鼓起勇氣去把你重新找了回來,幸好你沒有走,還在原地等我。”
頭頂墨綠雨傘摔落在地,祝星焰控制不住,又把摁懷中,過脖頸,不知道是雨水還是其他。
“宋時月……”他輕著,間哽咽名字。
“你這個笨蛋,呆瓜,我喜歡你這麼明顯的事都看不出來。”
“牛是特意為你帶到學校的,發卡是專門給你買的,想讓你去看我的演唱會,所以邀請了整個班的同學,放假前最后一次去學校上課,也是想要再見你一面。”
“你是木頭腦子嗎,怎麼會有人在一團火旁邊,一點溫度都不到呢,我都快把自己燒干了。”
往日刻意忽視的細節被他話語一點點勾起浮現,曾經以為的巧合意外背后竟然都是人為,他說的沒錯,怎麼會有人在一團火旁邊,一點溫度都不到。
怪妄自菲薄,榆木腦袋。
“對不起……祝星焰。”眼眶也紅得不行,強撐著才沒讓淚水掉下來。生眼睛鼻尖紅紅著他道歉的模樣,又莫名的慘兮兮,祝星焰早已無暇問責,只撿起地上雨傘,重新為遮擋風雨。
這是這次,牢牢扣了的手。
“那你現在牽我,不要再松開了。”男生聲音鎮定,撂下一句警告,只有眼角殘紅,昭示著心的不平靜。
往日覺很長的一條路轉眼就走到了盡頭,雨夜,霧氣深濃,祝星焰把送到了宿舍樓下,沒有再上去。
剛剖白完心意,轉眼就要分開,宋時月拉著他的手,半天沒有松開。
最后還是祝星焰示意上樓。
“剛才都淋了,趕上去洗個澡,別冒了。”
“那你……”言又止他,仿佛是瞧出心底所想,祝星焰抬手了腦袋——這次明正大,不用再抑克制自己的。
“先回去睡一覺,明天的事明天再說。”他沖安笑著。
宋時月這晚,本難以眠。
的腦中仿佛在播放著幻燈片,從高中的一幕幕畫面,來到今夜發生的種種,各種回憶叉,緒也如同過山車一般,忽上忽下。
直到放在枕邊的手機輕輕一閃。
仿佛心有所,快速拿起點開。
上面是祝星焰給發來的消息,簡短一句話。
【快點睡覺,晚安】
微揚了揚角,心中的雜念好像瞬間消散,宋時月關掉手機,閉上眼,遲鈍的睡意緩慢上涌。
直到第二天辦登機手續,被機場工作人員告知,有人給辦理了升艙,宋時月按照機票上的座位號找到位置,在旁邊看到祝星焰時,才明白他昨晚分別時話里的深意。
老師同學都在另一個機艙,唯獨在最前面,同他單獨坐在一起,中間只隔了一個簡單的扶手。
“……你怎麼在這里?”宋時月覺自己問了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面上微微尷尬,這趟飛往另一個洲的航班足足七個小時,在行程上并不是一件的事。
“湊巧,看來我們緣分很深。”男生起給讓著位置,讓宋時月坐進去,話里也帶著幾調笑,偏生面上端得正派。
“………這麼巧,座位都連在一起。”些許語塞,只能順著他的作落座。
“天定良緣。”面前的人一本正經答。
“…………”徹底沉默下去。
“好了,不逗你了,我剛好休假兩天,陪你一起坐飛機過去。”祝星焰恢復往日沉靜的模樣,只是眉眼間還是掩藏不住輕快。
“可是要坐好久。”宋時月小聲說,臉上浮起擔憂,“會很累。”
“和朋友待在一起怎麼會累。”
……朋友。
宋時月被他這個突如其來的稱呼弄得臉紅了,后知后覺反應過來兩人的關系,他們現在是……真正的了。
是這個認知,就讓覺得此刻的空氣都悶熱了起來。
座位上的人仿佛了一只鵪鶉,悶頭不語,唯獨微紅的白耳廓泄出一心思,祝星焰收斂沒再逗,只拿起座位上毯子給蓋好。
“空調冷,別著涼。”
長途飛行從來不是一件輕松的事,出國時的航班宋時月就經歷了一番堪稱折磨的驗,然而這次或許是祝星焰在旁,時間流逝得前所未有的快。
宋時月睡了一覺,醒來時整個機艙已經暗下來,不知何時靠在了祝星焰肩頭,男生戴著耳機,面前屏幕放著無聲的電影,微弱的影變化閃,整個機艙只有飛行過程傳來的細微嗡鳴聲。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