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稚意愣住。
不知道原來送鞋還有這個說法。
周硯看呆愣楞模樣,敲了下腦袋,“乖,我來買單。”
許稚意緘默片刻,沒再拒絕。反正他送多貴的,以后也找個機會給他買個同等價值的禮就好了。
許稚意是剛進圈不久,但覺得自己的存款不比周硯,他買得起的,應該也都買得起。
-
想起這事,許稚意倏地一笑。
周硯不解地看,“怎麼了?”
“想到第一天約會的那些事了。”許稚意如實告知,“老公,你還記得你給我買鞋的那家店在哪嗎?”
周硯:“記得。”
許稚意:“那我們過去看看?”
周硯毫不猶豫答應。
商場已經開門了,許稚意和周硯現在的名氣已經到了大多數路人都能認出的地步,再加上有攝影師跟著,更是引人關注。
到品牌店門口,周硯停下說:“這兒。”
許稚意抬睫一看,“對。”
兩人進店,許稚意在里轉了轉,看他,“以前是你給我送鞋,現在我給你買一雙好不好?”
周硯低頭看著,“今天有爬山項目嗎?”
“有。”許稚意坦誠。
周硯應聲:“那就先跟周太太說一聲破費?”
許稚意笑:“不算破費,其實我花的也是你的錢。”
周硯:“……”
買好鞋,兩人去夜市街逛了逛。
白天夜市街非常的空曠,馬路的兩側都被樹蔭擋住了,不會有過分刺目的。兩人手牽著手,從街頭走到街尾。
恍惚間,許稚意好像看到了幾年前的自己,那時候,周硯牽的手,兩人掌心都有汗,牽上后,誰也沒再舍得放開。
即便是掌心的汗炸了,溜溜的,亦或者是去買單拿東西時,兩人勾住的手指,都沒舍得分開。
剛時的他們,是真的還有點青。
走完這條街,時間還早。
許稚意還安排了別的周硯帶驗過的項目,不開心的時候,周硯會帶去做手工,會帶去圖書館。
考慮到去圖書館錄節目不太好,許稚意安排了和周硯去做陶藝。
傍晚,兩人才開始去爬山。
這時候的風吹得很舒服,太也不再刺眼。許稚意和周硯走了一段,才后知后覺想起攝影師還扛著攝影機。
兩人沒轍,只能跟對方說抱歉了。
攝影師擺擺手:“兩位老師沒事的,我們習慣了。”
另一位道:“是的是的,之前我們錄有個節目,還扛著攝影機跟著嘉賓在瘋狂撒賽跑,你們只是爬山,我們可以的。”
許稚意笑,“辛苦了,讓導演給你們加工資。”
攝影師:“導演你聽到了嗎?”
總導演:“……”
許稚意有段時間沒爬山了,稍稍的有點吃不消。
大口氣,攥著周硯的手臂,“老公,我爬不了。”
周硯看紅彤彤的臉,擰開水讓小口小口地喝了點。
等許稚意喝完,他才問:“我背你上去?”
“……”
許稚意瞪圓了眼看他,“不不不。”
拒絕,“我只是有點爬不,你鼓勵一下我就可以了。”
聞言,周硯勾了勾,眉梢往上揚了揚,“你想要哪種鼓勵?”
“?”
許稚意懵了下,對上他別有深意的眼神后,微微有些窘,了下鼻尖,了下剛被礦泉水滋潤過的,“你想怎麼鼓勵都行。”
周硯低低一笑,彎腰了下的,嗓音沉沉問:“這樣夠嗎?”
雖有攝像頭在拍,但許稚意此刻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眼珠子轉了轉,仰頭著他,眨著眼睛道:“好像……不太夠。”
后面這三個字,說得非常小聲。
周硯的笑聲從腔傳出,他輕彎了下,再次靠近。
這回,兩人齒相依的時間比第一次長了一點。
“現在呢?”撤開后,周硯又問。
許稚意臉熱耳熱,舉著手扇了扇風,抿著還有他氣息殘留的瓣,小聲回答:“夠了。”
周硯兀自一笑,勾了勾手指,“那我們繼續?”
許稚意:“好。”
爬山山頂,正好上日落。
許稚意眼睛晶亮,也顧不上別的,催促周硯拍日落照片。
“這還是我第一次在山頂看日落。”之前兩人約會,要麼是在早上五六點去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健房,要麼是深夜在無人的街巷慢走,像現在這個時間點約會的機會和次數,一個手都數得過來。
周硯照做。
只不過拍了兩張日落,周硯的攝像頭便對準了許稚意。比起日落,他更喜歡拍自己的太太。
致妝容的,素的,開心的不開心的,無論是哪種,只要是就好。
-
從山頂下去,夜市街已經開攤了。
許稚意看向鏡頭,笑盈盈道:“我要開始吃東西了,我待會給你們介紹一下,這條夜市街哪幾家的東西最好吃。”
周硯附和:“嗯,今晚周太太是食品鑒家。”
許稚意:“對。”
兩人出現在夜市街,即便是有節目組出,也不意外被路人拍到了。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