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之好奇的看著他,這個孩子這種狀態居然還能來駐唱,而且居然沒有什麼樂隊什麼的,就是一個人,設備也很簡單,就是一個吉它,可是酒吧居然肯請這樣的人來駐唱。
最令人想不通的是,這個孩子什麼也沒有說,也沒有做,底下的人竟像是沸騰了一樣,都圍攏著他。
念之竟有一種錯覺,這不像是一個酒吧駐唱,倒像是一個國際巨星一般,被人們追捧著。
他挑眉看了那個男孩兒一眼,也沒有什麼興趣,怕是酒吧故意故弄玄虛吧,也不一定有真本事。
他現在要去找到一一和子驍,讓他們趕跟他回去,把子驍給金阿姨送回去,好讓安心,纔會幫他找人啊。
他的腦子裡又閃出了那個默語的子,脣角彎了彎,突然有些後悔,那會兒就該把攔下來。
念之艱難的穿過人羣,離一一和子驍還有一步之遙的距離,卻聽到臺上吉它的聲音響起,似乎只是隨意的撥弄了兩下,可是傳出來的音符卻讓人心底狠狠的一,居然有一種震人心的效果。
念之一下子停下腳步,轉頭看向臺上的年。
只見他依舊是一副懶懶的模樣,手指隨意的,似乎是胡的在吉它上撥弄著,可是手指音卻跳躍出一段段妙的,震憾人心的音符。
念之不能置信的看向臺上,居然有人能把音樂玩的這麼好。
他轉頭去問旁邊的人,“唉,請問,這個人是誰啊?怎麼有這麼多人追捧他?”
旁邊被他問及的人有些鄙視的看著他,“天哪,你是第一次來‘桔子紅了’酒吧嗎?”
念之確實是第一次來,他之前去的都是自己家的‘左岸’。
因爲朋友們都說‘左岸’比較高大上,比較上檔次,所以,其他酒吧倒是很去,今天也是因爲一一一直吵著說要來‘桔子紅了’酒吧的。
所以他才約了朋友們到這邊來。
“是,是第一次來。”念之點了點頭。
那人笑呵呵的說:“那也難怪你不知道,臺上的這位可是‘桔子紅了’酒吧的駐唱,不過,他很來唱的,似乎並不是以唱歌爲生,只是偶爾來一次,而且是不定時的,想來的時侯就來,不想來的時侯就不來。”
念之訝然,“有這麼牛的駐唱,那酒吧老闆還肯讓他唱?”
那人聳了聳肩,“當然肯了,你也看到了,你看今天紅的場面,你就該知道他是有多麼這裡人的歡迎了,他就是一個人,沒有樂隊,而且樂每一次來唱歌也只帶一樣,不過他好像什麼都會一樣,每一次來都帶著不同的樂,卻能奏出最的音符。”
那人都說完了,最後又補充了一句,“無論是什麼樂,都可以奏出來,他的音樂總是能讓人引起共鳴一般,就算他不常來,有時甚至一個月纔來那麼一回,而且也不告訴大家他幾號來,但是大家就是願意守在這裡等他,你瞅瞅今天這場面,大家都是爲他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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