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叮鈴哐啷。
“我去。”樓梯口傳來安檸驚喜的聲音,“王哥,你可以啊,帶麻將?”
“我提前打聽過了,這地兒沒有。”王哥點了煙含在里,“帶著混混時間唄,出差也得有點兒娛樂生活不是?”
安檸似乎很打麻將,表躍躍試地問余笙:“你上嗎?”
“你上吧,我不會打。”余笙笑了笑,從屋里搬了把椅子出來曬太。
這里雖然刺眼,但只要坐在涼,就不會覺到熱浪滾滾,甚至還有點涼爽。
和北城夏天的悶熱完全不同。
“余笙,你居然不會打麻將?”王哥一邊碼牌一邊跟說,“這麻將可是國粹,作為一個中國人,你得會啊。”
老板端了盤瓜子來,余笙道完謝便開始嗑瓜子:“我笨,學不會。”
王哥:“你過來坐我這兒,我教你,包會。”
“不用了王哥,一會兒害你輸了。”余笙一臉認真道,“我這人背火,坐哪哪輸。”
王哥半信半疑:“真的假的?”
余笙笑笑,沒回,安靜地嗑瓜子,王哥也沒再勸。
磕了會兒瓜子,無聊地拿手機刷視頻,結果那些視頻更無聊,于是打開朋友圈,看看有沒有什麼好玩的。
今天剛加上的石楊一分鐘前發了張照片,是訓館的健材,上面還有句話:
【為了強健的魄,沖鴨!】
想起石楊那小子有趣,余笙忍不住彎起,剛要給他點個贊,突然看見點贊那行出現一個悉的名字——pyx。
眼睛都直了,十幾秒沒彈一下,直到安檸:“余笙,給我一把瓜子兒唄。”
余笙恍恍惚惚地把盤子遞給安檸,腦袋里一團麻,沉下心來,慢慢地捋順:
石楊有裴晏行的微信。
他們認識。
他們是戰友。
難不……裴晏行也在這兒?
這個認知讓一整個下午都魂不守舍,匆匆吃了點晚飯,太落山,就上樓休息了。
余笙躺在床上,沒開燈,月亮在天花板和墻壁投下銀白的幕,中間是搖晃的樹葉的影子。
大家吃完飯出去遛彎,院子里變得很安靜,整個世界仿佛只剩下這幾縷搖搖晃晃的影子。
還有腦海里不斷浮現出的那個人。
其實這段時間,越強迫自己忘掉裴晏行,想起他的次數就越多。
那種覺和暗時完全不同,不是遙著天上月,而是眼睜睜看著指間流沙,卻一粒都握不住。
拿著手機,盯著石楊朋友圈下面那個名字看了很久,忽然聽見一道陌生嗓音:“有人嗎?”
余笙一開始沒,那人又問了句:“請問有人嗎?”
招待所老板估計不在,余笙從床上起來,從窗戶往下看。
院門口站著個穿迷彩服的男人,模樣沒見過,但應該是旁邊部隊的軍人,余笙問他:“您找誰?”
那人抬頭看過來:“您好,是電視臺的同志嗎?”
余笙點點頭:“我是北城電視臺的記者,您有什麼事?”
那人指了指院門口停的軍車:“給你們帶了點兒資,就你一個人在嗎?”
“他們都出去了。”余笙說,“麻煩您稍等,我下來拿。”
說完趕換了雙鞋,下樓。
等到院子里的時候,大包小包已經被卸下車,那人見一個小姑娘細胳膊細的,幫忙拎到屋檐下的臺階上,笑呵呵道:“這里邊兒有蚊帳,殺蟲劑,花水,蚊香之類的,你等他們回來了分一分。”
“多謝,您辛苦了。”余笙心里一陣,想不到白天那貌不驚人的小伙子還細心,“也幫我謝謝石楊。”
“石楊?”男人笑了一下,“這些不是他安排的,是——”
話音未落,他手機響了起來,連忙說抱歉,拿出來接聽:“喂?”
“是,中隊長,我馬上回來。”
“不好意思啊,我得趕回去了。”男人神抱歉地把手機收好,“你們再有什麼需要,隨時跟我們聯系。”
“好的。”余笙看著那人匆忙跳上車的影,抬手揮了揮。
軍用吉普拐了個彎,很快消失在茫茫夜里。
這晚房間里點了蚊香,床上支了蚊帳,余笙睡覺時沒怎麼被蚊子咬,可半夜起床上了趟廁所,腳上又多了兩個包。
第二天早上,余笙生無可地往腳上倒花水,安檸無比憐惜地看著慘不忍睹的腳背:“你什麼型啊?這麼招蚊子。”
余笙蔫了吧唧地說:“B型。”
“B型有這麼招蚊子嗎?不是O型才招蚊子?”安檸下床,走到旁邊,摁了摁小上前一天咬的,“還疼不?”
余笙“嘶”了聲:“疼,這邊蚊子可毒了。”
“你這是不是得去藥店啊?覺嚴重。”安檸皺皺眉。
“不用,我每次回老家也這樣,過兩天適應了就好了。”余笙把放下來,穿好鞋,“今天是不是沒安排啊?”
“老王說部隊沒通知,咱就先按兵不唄。”安檸說,“反正我覺他們也不是特別歡迎我們。”
余笙笑了笑:“人家訓練已經夠辛苦了,還要配合咱拍東西,這種額外工作換誰都覺得麻煩。”
“也是。”安檸點點頭,“可是我好想再進去看看啊,昨天沒看過癮。”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