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姐和阿姨坐上,程爺就坐前面了,小開車。
小現在結了婚,看著穩重了許多。一邊開車一邊和紅姐說話,介紹這幾年B市的變化,程爺沒有吱聲,就聽著小和說話。
小佑佑也睜著眼睛聽著,聽得有些神,紅姐低頭看著兒子,然後笑著和小說:「小佑佑很喜歡你說話呢。」
程爺聲氣地說:「老子說話他就不喜歡?」
紅姐翻了個白眼:「程箏,在兒子面前你能不能不要這樣魯,別教壞我兒子。」
「這兒子不是一人一半嗎,沒有我的貢獻你能在這麼可的兒子?」程爺十分臭屁地說。
隨後,掉過頭,「佑佑,你說是不是?」
小佑佑看著他,淺淺地笑了笑。
程爺恨不得再把兒子抱過來親親,又怕這樣折了兒子的男子氣概。
男孩子們,就得糙一點兒,不能當孩子養。
他兒子看著有些過分秀氣了……
程爺覺得這得好好和紅姐通一下,這樣不行的,男人就得有男人的樣子,佑佑害得像小姑娘一樣,到這會兒,還沒有和他這個親爹說一句話呢。
程爺心裏想著,小就又問紅姐,「是開到公寓那裏嗎?」
紅姐嗯了一聲。
小就獻寶一樣地說:「程爺想也是這樣,已經把那裏打掃過了,程爺親自的手。」
程爺特別地沒有面子,橫了一眼過去:「多。」
小就嘿嘿地笑了一下,倒是沒有再說別的了。
紅姐也沉默,有些不自在。
和程箏早就分開了,算起來也有四五年了,分手后他們沒有在一起過。
就算有集也是因為小佑佑的,現在小這樣說,氣氛有些微妙。
後來,還是程爺生生地把話題給岔開了,回頭他得削小這小王八,凈給他添堵。
小佑佑不太聽得懂大人的話,地著媽媽,也不出聲。
程爺也沒有在意,整了整服說了幾句場面話,反正是魯的。
阿姨小聲說:「柳小姐,程先生這些年真的是一點也沒有變啊。」
其實是話裏有話,一方面說程爺沒有變,二來是說程爺的心意沒有變,還裝著紅姐。
紅姐看一眼,淡淡說:「是啊,還和以前一樣。」
程爺老大不自在的,這不是說他魯沒有文化嗎?
程爺輕咳一聲:「怎麼就沒有變了,老子現在比以前魅力更大,邊圍著哭著著要嫁老子的人一堆一堆的。」
紅姐就笑了一下:「那還真的是恭喜程爺了。」
程爺呵呵地笑,了頭:「同喜啊,你不也帶了個小白臉回來,是男朋友吧?」
紅姐氣得不想回答,倒是阿姨小聲說:「什麼男朋友啊,是柳小姐的助理,學歷可高,人又帥,才24歲,比柳小姐小一,不可能的啦。」
程爺就一副很興趣的樣子:「小一啊,那不是更好,很多有錢的人不是都喜歡比自己小的?」
紅姐就輕哼一聲,「剛才阿姨說你一點沒有變,還真的是。」
“你救了我,我讓我爹地以身相許!”寧夕意外救了隻小包子,結果被附贈了一隻大包子。婚後,陸霆驍寵妻如命千依百順,虐起狗來連親兒子都不放過。“老闆,公司真給夫人拿去玩?難道夫人要賣公司您也不管?”“賣你家公司了?”“大少爺,不好了!夫人說要把屋頂掀了!”“還不去幫夫人扶梯子。”“粑粑,謝謝你給小寶買的大熊!”“那是買給你媽媽的。”“老公,這個劇本我特彆喜歡
他們相識于家族祭祖,論輩分她叫他哥哥。那年她十幾歲,初到江南,看到的是雨下的灰墻古樹,這墻下、樹旁沒半個影子,四處空空。她總覺少了什麼,很失望。 她不知,這江南年復一年等著北來的大雁,他也在日復一日靜候她。 “人人盡說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你若不歸,我不會老去。 本故事純屬扯淡,一周2更,忙了可能更新頻率會減慢,此文不V 搜索關鍵字:主角:沈昭昭,沈策
九千年前,她是運轉乾坤,腳踩百鬼的殭屍老祖。一朝重生,秒變鄉下土掉渣的丑丫頭。渣男退婚,當面羞辱,生父眼瞎,無情無義?白夭微微一笑…… 車禍加毀容,送渣男進ICU。馬甲一長串,叫爸爸也不行。渣男回頭:夭夭,都是我的錯!豪門父親:女兒救命!白夭微笑臉:乖,叫祖宗~
三年前的一場意外,她狠心推開他,三年后,他強勢歸來,將她抵在角落里:“女人,反正你都要出來賣了?賣給誰不是賣?為什麼不能是我?”他恨她入骨,只想羞辱折磨她,甚至親手要把她送到一個植物人的婚禮上,她終于心灰意冷,再也不想為他委曲求全,發誓從此后要為自己而活,卻怎麼也擺脫不掉他的糾纏,她問他到底要怎麼樣才肯放過她,他輕咬著她耳垂危險低吟:除非我們,同歸于盡……愛,是一場抵死纏綿的浩劫,你似傾城月光,若不能擁有,粉身碎骨,又何妨?
(雙潔+日久生情+甜寵+總裁&秘書+日常)一個發現男友不甘寂寞去嫖,一個白月光訂婚。 雙雙失意的兩人在酒店共度了一夜。 本以為再無交集的兩人,安然突然被調到總部成為總裁的私人秘書。 見面那刻,安然要瘋了,艷遇對象居然是老板! 意外相遇,那晚的事兩人默契的翻篇。 突然有一天,江氏集團繼承人江淮年突然高調宣布結婚。 對象竟不是和他出雙入對的當紅明星! 因此,江家少奶奶收獲黑粉無數,有人爆料這位少奶奶是秘書上位,江家人根本瞧不上她,要不是她以孩子要挾,根本進不了江家門! 安然表示冤枉啊!我都跑到國外躲他了! 江母表示冤枉啊!他們還沒在一起我都已經把她當兒媳婦了! 黑粉超話每天一問:今天離婚了嗎? 氣得江淮年在超話里發飆:我費盡心思才追到的老婆,離婚永遠都不可能!再造謠送你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