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舟,”宋寧風風火火地推門進來,一臉驚艷道:“哇!你今天好好看!!”
明舟的一頭長發用一枚通淺碧的竹節玉簪盤起,珍珠耳釘點綴,和上中式緞面的禮服相得益彰,整個人更加溫婉乖順。
宋寧快步走過去,抬手了的禮服,“好久沒看你正兒八經的化妝了,上次咱們化了個大濃妝還是什麼時候,我想想——”
“對了,是陪隔壁宿舍的漾漾去酒吧捉,你一腳就把那渣男踹酒桌上了。”
明舟直接抬手捂了下的小,手閉麥。
宋寧愣了愣,立刻后知后覺道:“噢對對,在徐公館不能說這些。”
明舟看了看窗外,“外面來的人多嗎?”可惜這邊的窗子只能看到一點點花園方向。
宋寧猛點頭:“多!就是當年我二姐出嫁的時候排場都沒現在大。”
明舟垂下眼眸,沉默了一會兒。
“別張舟舟,”宋寧握著手寬道:“我剛路過花園的時候看到他們都圍著徐斯衍,他一個人應付那麼多張特別游刃有余,有他在你別張。”
“嗯。”明舟展一笑。
也對,反正有徐斯衍在。
宋寧的手機在包里響了起來,拿出來看了眼,“我讓我家司機回學校接舒舒過來了,快到了,我出去接一下。”
明舟點頭:“去吧。”
屋頓時又剩下一個人,明舟坐回椅子上,手肘撐著一側腦袋,不咸不淡地掃了眼手腕上戴著的鉆石手鏈。
這是于蓮剛才拿過來的,非要戴上,還嚷嚷著說:“你手上一點首飾都沒有,讓外人瞧見了,還以為咱們明家對你不好呢。”
明舟轉了轉手腕,鉆石手鏈的折璀璨耀眼。
扯無言,要是把上面的鉆石一個個摳掉,等還回去時,于蓮臉上會是什麼表。
后門再次被推開,明舟迅速垂睫掩去臉上神,優雅的提起擺,站起向來人。
徐斯衍穿著筆的深西裝,氣質矜貴從容,的腳上還穿了雙高跟鞋,腦袋才到他肩。
寧說得對,天塌下來都有這種高個子頂著,何況一個訂婚宴。
“是要出場了嗎?”
“嗯,差不多了。”
徐斯衍看著,忽然抬腳靠近一步,抬起手,把耳鬢一小撮冒出來的碎發挽到了耳后。
澳白珍珠耳釘襯得耳朵小巧如玉,徐斯衍垂眸,語調清潤如風:“一會兒跟著我的腳步走,不用太快,你只需要微笑,別的給我,別張。”
他的指尖仿佛帶電似的,被他無意過的耳朵部位有點,麻麻的。
宋寧在花園的停車區接到舒清。
舒清推門下車,看著眼前偌大的華貴府邸一臉驚愕,從沒來過這麼漂亮的地方。
“寧,你電話里也沒說清楚,你說今天是明舟的婚禮,真的假的?”
“不是婚禮是訂婚宴,”宋寧頓了頓,看著面前浪漫純白和清新抹茶綠配的草坪,空運過來的進口白雪山玫瑰的花門。
慨地說:“不過這排場,跟結婚宴也差不多了。”
舒清疑地皺起眉:“可明舟不是單嗎,連男朋友都沒有,怎麼突然就有老公了?”
宋寧一頓,抬手撓了撓耳后,“這事兒……說來話長。”
舒清的面微變,“所以,你一直也都知道?”
宋寧見臉不對,趕忙挽著胳膊解釋道:“哎呀你別誤會,舟舟不是故意要瞞著的……因為這婚事是爸媽定的,對舟舟來說不算什麼好事,所以一直就懶得提。”
舒清沉默半晌,眼底劃過一復雜的神,“那賀師兄怎麼辦?”
“跟他有什麼關系?說到底他也從來沒有跟舟舟表白過,A大多的是對舟舟示好的人,難道每一個都要對他們負責嗎。”
“別說這個了,”宋寧拉著舒清走到草坪的原木長桌旁,“快坐下嘗嘗今天的餐前甜點,可好吃了。”
舒清點點頭,只不過心不在焉地吃了幾口便放下了勺子,起道:“我去趟洗手間。”
宋寧用勺子挖了一口薄荷瓜酪,扭頭提醒道:“你要是找不到位置可以問他們家傭人。”
但舒清似乎沒聽見,也沒回頭,自顧自地就往外走去了。
甜點糯拉的口簡直太好吃了,反正出來混總是要胖的,宋寧吸了吸小肚子,又心安理得地炫了一大口。
_
時間差不多,飄揚空靈的鋼琴曲在草坪上緩緩奏響,一眾賓客們的目齊刷刷看了過去。
只見明舟挽著徐斯衍的手臂從花門下走了過來。
明舟姿態優雅大方,穿著高跟鞋所以步伐不是很大,徐斯衍便隨著的速度一再放慢。
兩個人不時偏頭對視,甜濃。
訂婚的儀式很簡單,司儀依例說些祝福的場面話。
常年臥病的徐家老太太坐在椅上出席了訂婚宴。
日漸敗落的明家之所以能攀上如日中天的徐家,皆因當年明家老太太救過徐家老太太一命,因此定下婚約,誰料當初兩人生的都是兒子,婚約便到了孫子輩。
徐老太太并不知道徐斯衍和明舟的那則酒店過夜新聞,更不知其中的七彎八繞,只以為二人真的是真心相才有今日。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