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晚眨了眨眼,有些好奇地問道,“為什麼要怕啊?阿年就是子冷淡了些,但他人還是很好的。”
“人是好,但臉也是真的冷,就咱們軍區文工團的那些個兵,先前見著傅營長的,沒想跟傅營長對象的,你知道結果都咋樣不?”
林書晚一聽,當即來了興致,關于傅斯年的這些事,林書晚還真是不知道,因此聽到陳大娘說的時候,的興致一下就被提了起來。
“最后呢?”
“當時,文工團有個兵跑來跟傅營長表白,那小姑娘長得也是漂亮的,結果傅營長一開口就把小姑娘給嚇哭了。”陳大娘想想也覺得好笑。
那兵敢跟傅斯年告白,看似膽兒的很,結果傅斯年只說了一句話,就把人給嚇哭,確實也是真膽小。
林書晚一聽,更好奇,“阿年說了什麼?”
陳大娘神一笑,“這個你得問傅營長,我就聽了個大概,后面的事我還真不知道了!”
林書晚角搐了一下,“大娘,您這樣招仇啊!”
陳大娘哈哈大笑了起來,“你這院子要咋弄,大娘跟你看看!”
林書晚倒也沒有再糾結這些,就傅斯年這張臉,如果說沒有人盯著,那才是真的奇怪呢,所以覺得這沒有什麼古怪的。
傅斯年不是拒絕了嘛,那不就足夠了嘛。
“大娘,您家里有小鋤頭沒?我要把外面不平整的地方弄弄平。”
“等著,我去給你拿來。”
陳大娘來的時候,手里拿著兩把小鋤頭,直接上手跟林書晚一起弄那些不平整的地方。
“我閑著也沒事,彈一下,活活。”陳大娘道。
“大娘,謝謝您!”林書晚道謝。
“客氣啥。”
倆人一邊閑聊,一邊在院子里忙活著。
院子的地面確實很不平,收拾起來也得費些勁,而且有些地方還長出了雜草,林書晚不是沒有想過,在這兒先澆水泥,這樣以后也不會長出雜草來。
但也知道,澆水泥的話得幾天風干,而且和傅斯年進出也不方便。
這些活也不會,傅斯年的假期有限,總不能讓他每天都請假在家里收拾。
在他們倆收拾的時候,有不人跑來看。
他們昨個兒就聽說他們軍團的活閻王結婚了,媳婦兒長得漂亮的,只是他們都還沒有見過林書晚,早上來看的時候,他們家的門又鎖著,就又沒有見著。
這會兒看到林書晚正在那兒忙碌著,他們的心里也就更加好奇。
林書晚回過頭看到他們的時候,都是笑著打了聲招呼。
見著人的時候,一個個都覺得驚奇,長的是真好看啊!
“陳大娘,你們這是在干啥?”有人好奇地問道。
“小晚,這是李排長的人王桂芬。”陳大娘知道林書晚與大家都不,當即一一給林書晚介紹。
林書晚一一了人。
“妹子長得真俊,你跟傅營長咋認識的?”王桂芬笑盈盈地問道,看著是個好相的。
“桂芬嫂子好,我外公跟阿年的爺爺是好友。”林書晚說道。
“有人些命就是好啊!”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