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凝被他拘著,覺得有些不自在:“你煙不也得兇……”
江恕怔了怔:“你不喜歡,我已經很久沒過了……”
溫凝一時沒出聲,男人嘆了口氣,瞧了眼桌上的泡面:“我了,陪我吃碗面,我就走。”
作者有話要說: 江狗:???評論區居然還有說我老來得子的??我他媽??你們給我等著!
第57章
江恕這輩子都沒吃過泡面這種垃圾食品, 他大爺當得養尊優慣了, 溫凝又怎麼會不知道。
溫凝抬眸瞧了他一眼:“別吃泡面了, 我幫你點餐上來。”
江恕也不知道哪來的作勁兒, 叛逆得很, 搖搖頭:“不吃別的,就要吃你的。”
其實他想把最后一個“的”字去掉的, 然而如今他在溫凝面前沒什麼地位,卑微得很, 能混口泡面吃已經屬實不易, 有心放肆也沒這個膽, 要是惹生了氣, 這小丫頭能一言不合把人趕外頭去。
溫凝偏頭瞧了眼桌上的泡面, 一把拿過塞到他懷中,小聲嘀咕:“你吃什麼吃什麼……”請他吃點好的還不愿了。
江恕看著手里的東西,揚揚眉:“我自己弄啊?”
溫凝無辜地眨眨眼。
江恕那作勁兒上來了就沒再下去過,一個大男人,連最后的臉面也不要, 居然還逮著賣起慘來, 眉頭說皺起就皺起,裝出一副虛弱難忍的樣子,隨手把面丟到手中,而后躺回小沙發上,煞有其事地抱了個抱枕在胃部:“沒事,你別管我了, 我也不過就是空著肚子替某個小姑娘擋了幾杯白酒,沒多大事。”
溫凝:“……”
江恕大手在自己胃上:“真沒事,你洗個澡早早睡吧,累一天了,白酒也不算什麼烈酒,這胃頂多就疼個三五天的,又不是沒疼過,老病了,我能挨過去,凝凝你別管我,就讓它疼著吧……”
溫凝仍舊沒有吭聲。
江恕手握拳抵著輕咳了兩聲:“吃碗面能好點,也沒人愿意給弄……”
溫凝水潤潤的微抿著,莫名覺得想發笑,小姑娘盯著他瞧了好幾眼,最終還是把笑意憋了回去,然而想到方才他的的確確替自己解決了□□煩,也確實喝了不酒,這心就怎麼也不起來。
非要算起來,對于江恕這個王八蛋,似乎從始至終沒能真正狠下心來。
小姑娘心思想活活躍地糾結了一陣,最終還是輕嘆一口氣,拿著那包被江恕折騰來折騰去的泡面走到到料理臺前。
江恕原本躺在沙發上假寐,此刻聽到了塑料袋撕開的聲音,悄悄睜開眼,往門口去。
這酒店房間只是最為尋常的標房,不像江恕平時慣住的總套,沒有單獨的廚房和餐廳,所有空間都聚集在這個小小的房間里,料理臺和衛生間相對著,在房間剛進門的位置。
江恕過去沒住過這麼小的酒店,然而小空間有小空間的好,至此刻他賴在的小沙發上不走,只需要微微偏個頭,便能正好瞧見料理臺前認命為他忙碌的小姑娘。
溫凝拍戲也忙,鮮在酒店里自己做吃的,鍋碗的位置都不太悉,挽起袖子,蹲下翻箱倒柜,從柜子深出口小鍋來,洗干凈之后盛好適量的水。
好在泡面簡單,只需要把水燒開,一腦地將東西全倒進去便好。
江恕盯著瞧了一會兒,明明是最尋常不過的場景,可也不知為什麼,心臟的一像是被什麼得的,得不像話。
他后來知道,當初他還沒和溫凝離婚的時候,很長一段時間,他在公司吃的飯都是親自做親自送的。
徐媽說,每回先生回家的時候,太太就興得不得了,總是期待地圍在廚房做各種各樣他喜歡吃的菜,開心地等他回家,那種喜悅是藏不住的,常常做著做著就會傻傻地發笑,心里也不知道有多惦記他。
是他沒有好好珍惜,他不曾去用心地會過的緒,沒有把心思分給,沒有好好對,明明只需要多回幾趟家,早一點回家,這樣普通小家庭里最溫馨的小時他就能輕易會。
而如今卻難得一見。
江恕不控制地從沙發上起來,幾步走到溫凝后,高大的男人籠罩著小的小姑娘,長而結實的手臂忽然從溫凝瘦得沒有一贅的腰間穿過,的扣上,隨后整個人靠近,微微俯下,下抵在單薄的肩膀上,側臉著的脖頸,將人死死地抱在懷中。
溫熱的氣息灑在溫凝致的鎖骨之上,小姑娘手中作一頓,怔了幾秒,咬著用手肘往后擋:“江恕你放開!”
然而人小力氣也微,在江恕面前本不值得一提,若是他有心拘著,是無論如何也推不開他的。
“凝凝,對不起。”江恕摟著腰間的姿勢并沒有半點改變。
這句“對不起”離婚之后他也不記得自己到底說過多次,可多回都無濟于事,是他該,他確實對不起。
“我不想離婚的,當初你提離婚的時候,我就沒想過要離,可是那會兒混蛋,堵著一口氣,老喜歡欺負你。”
溫凝掙扎的作稍稍停下,氣息還不太勻,眉頭一酸,聽著他略帶沙啞的話音,沒來由的涌上一委屈,圓圓的杏兒眼睜著沒敢閉,生怕一閉上就會掉眼淚。
相似的聲音,相似的容貌,遇見了同一個他。兜兜轉轉,走走停停,時光不改蹉跎。如果上天再給她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她一定奮不顧身愛的更加用力!
肖梨在玄門待了一百年,同期進來的那條看門狗小黑,都已經飛升上界,她還只能守著觀門曬太陽。老祖宗顯靈告訴她,“肖梨,你本來自異界,塵緣未了,若想飛升,还得回去原来的地方,了却凡尘杂事,方可勘破天道!” 回到现代,肖梨成了鸠占鹊巢的假千金,这一世,没有留念,两手空空跟着亲生父母离开肖家。 圈内人都在等着,肖梨在外面扛不住,回来跟肖家跪求收留。 却不想…… 肖梨被真正的豪门认回,成为白家千金,改名白梨。
沈弗崢第一次見鍾彌,在州市粵劇館,戲未開唱,臺下忙成一團,攝影師調角度,叫鍾彌往這邊看。 綠袖粉衫的背景裏,花影重重。 她就那麼眺來一眼。 旁邊有人說:“這是我們老闆的女兒,今兒拍雜誌。” 沈弗崢離開那天,州市下雨。 因爲不想被他輕易忘了,她便胡謅:“你這車牌,是我生日。” 隔茫茫雨霧,他應道:“是嗎,那鍾小姐同我有緣。” 京市再遇,她那天在門店試鞋,見他身邊有人,便放下了貴且不合腳的鞋子。 幾天後,那雙鞋被送到宿舍。 鍾彌帶着鞋去找他。 他問她那天怎麼招呼都不打。 “沈先生有佳人相伴,我怎麼好打擾。” 沈弗崢點一支菸,目光盯她,脣邊染上一點笑:“沒,佳人生氣呢。” 後來他開的車,車牌真是她生日。
林霧有些記不太清自己和陳琢是怎麼開始的,等她後知後覺意識到事情變得不對勁時,他們已經維持“週五晚上見”這種關係大半年了。 兩人從約定之日起,就劃分了一條明顯的,白天是互不相識的路人,晚間是“親密戀人”的晨昏界限。 而這條界限,在一週年紀念日時被打破。 - 人前不熟,人後很熟的故事Tv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