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舒筱立即拒絕,埋頭喫着自己的那碗麪條,折騰了大半天,也慌了。
沈逸鈞俊一片懊喪,一會,倒也不強迫,轉問起今晚的事,“對了,你認識那個外國人?他怎麼會向你求婚?你一個孩子家,怎麼可以單獨去酒店會見男人。”
舒筱握住筷子的手登時一頓。
以往就算是公司客戶,確實從不直接上酒店房間找他們,以爲丁森不同,大家認識這麼久,今晚也非第一次去酒店房間見,哪裏想到丁森做出這樣的事來。
如果不是他及時趕到,真不敢想象接下來會發生甚麼?
丁森最後會不會真的依照他的家鄉習俗強行侵犯了自己?
想想舒筱都覺可怕。
沈逸鈞默默看着,見到又是不肯說,繼續問,“聽說凌承雋不見了,你和他吵架了嗎?那他走了,還會不會回來?”
舒筱滿眼震驚,他怎麼知道這些事?
“我……上次聽樂樂提到的。”沈逸鈞道,其實,是他吩咐顧明盛留意凌承雋的行蹤。
舒筱聽罷便也沒多想,端起碟子把麪條喫,然後起。
沈逸鈞見狀也趕忙放下碗筷,追上,“你去哪?”
去哪?
當然是回家啦!
“不要走,今晚留下陪我!”沈逸鈞一時急,抱住。
舒筱用力掰開他的手。
“舒筱,別走好不好?”沈逸鈞不敢惹火,只能央求,還拿傷口來博取同,“等下我洗完澡還要再搽一次藥,背部那裏依然需要你的幫忙。對了,樂樂跟我說,下個禮拜他學校舉行親子活,要父母一起參加,既然凌承雋不在,我陪你們去?”
沈逸鈞小心翼翼,靜靜等待佳音,可惜最終只能眼睜睜地看着打開屋門,頭也不回地離去。
丁森當晚並沒有去醫院,而是在翌日早上再去,經過一番詳細的檢查,只是一點皮外傷,醫生開了一些藥給他喫。
離開醫院後
:,他漫無目的地到逛,一邊想着昨晚的景,整個臉龐異常霾。
突然,一個人影堵在他的面前。
慕秋嵐?
不是已經死了嗎?
看着眼前這張久違又悉的面孔,丁森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覺很意外吧?想不想知道怎麼回事?”慕秋嵐睨視着他,豔麗的容帶着詭異的笑。
丁森繼續呆愣了片刻,便也邁腳步,隨進一間咖啡廳。
實的包廂幾乎與外面隔絕,靜得似乎只剩和他的呼吸聲。
丁森藍眸仍藏着困,直截了當地問出來,“你是如何逃出火海的?”
慕秋嵐先是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咖啡,隨即出一抹輕笑,道,“你對中國文化了解甚深,應該聽說過貓有九條命這樣一種說法吧?不錯,我就是一隻貓,有九條命。”
與共事多時,丁森看出不想說,於是也不浪費時間,轉口問其他,“這些日子你都怎麼度過?你知道格朗臺被fb捕獲了吧?”
慕秋嵐點點頭,把話題轉到他的上,“你呢,正式離組織當路易家族的繼承人,日子過得紅紅火火吧,怎麼突然間跑到中國來?還傷了?”
丁森一僵,怒氣顯。
“又是爲了那個舒筱?”李嵐繼續道,語氣有點兒嘲諷,“真不明白你們男人的審觀,一個那樣的貨,都能讓你們掙得頭破流。”
沒理會的冷嘲熱諷,丁森發出一個請求,“你能幫我一件事不?我想查查那個凌承雋是不是已經醒了。”
本來他可以自己查,可惜上次去凌承雋居住的醫院時是跟舒筱一起去,他沒印象,加上一個外國人不好打聽,只能求助慕秋嵐試一試。
“他醒了,不過已經離開這個城市!”慕秋嵐倒也乾脆地給出答案。
丁森一愕,下意識地問,“爲甚麼?難道是……”
“不錯,是被沈逸鈞走的!你知道嗎?其實那兩個小男孩並非凌承雋的兒子,而是沈逸鈞和舒筱生的!”
霎時,丁森又是一陣震驚,且怒氣蹭蹭升起。
“沈逸鈞是個很會傷害人的男人,也是一個很會討人歡心的男人,那個蠢貨舒筱就是被他耍得團團轉,不惜拋棄了7年的凌承雋。所以你說,這樣的人還值得你嗎?”慕秋嵐毫不客氣地誹謗着,稍頓片刻後,忽然問,“對了,你想不想對付沈逸鈞?”
“當然!”丁森立刻應道,面更加深沉。
“那你跟我合作!”慕秋嵐道。
“跟你合作?爲甚麼?”
“爲了我們共同的目標!”
共同的目標?
他已退出組織,與還有甚麼共同目標可言?
丁森仔細審視着慕秋嵐,質疑出聲,“你不是很喜歡那個中國垃圾嗎?怎麼突然調轉槍頭?”
慕秋嵐不答,繼續道,“你想與不想跟我合作,都給我一個答覆,我還趕時間呢!”丁森繼續狐疑着,又問,“你打算怎麼對付他?”
“暫時還沒有詳細計劃。你知道的,我一向只許計劃功,不能失敗,而要達到這個要求的前提便是慎佈置,萬無一失!”
丁森下意識地頜首,“好,不過我有個條件,你不能傷害舒筱。”
呵——
慕秋嵐一聲嗤笑,起,“我先一下洗手間!”
丁森便也不覺有異,在走出包廂後,繼續陷沉思,直至他清醒,發現時間已經過去15分鐘。
不是去洗手間嗎?怎麼這麼久?
懷着困,丁森準備起。
手機剛好響起,是一條短信,“我已經走了,關於合作的計劃,我會再聯繫你,對了,你要保我尚在人世的消息。另外,記得買單,和男人一起喫飯,我從沒自掏過腰包!”
丁森反覆看着短信,面上出懊惱之,他還打算等下跟蹤,暗暗瞭解一下現在的況呢,想不到還是那麼狡猾,連自己都被蒙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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