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林凡本來是要出去隨便找個賓館住下的。
結果晚上拼命喝酒,喝醉了,只好在李嫣然家里留宿了,就住在李嫣然的房間里。
這麼大的院子,平時是有空房間的,今天有了這麼多的親戚,空房間就不多了。
人都造過了,雖然還沒有功,但也不是第一次了。
可不知道為什麼,林凡就是覺得尷尬,看著換上睡的李嫣然,半天才憋出來一句:“要不,我打地鋪?”
“床又不。”李嫣然說。
“……”林凡說:“怕你尷尬。”
“為什麼,你今天不是都和我爸聊妥了。”
“還是覺得有點兒尷尬。”
“對了,你和我爸說什麼了,該不會是把何靜的事都說了吧?”李嫣然終于想起問這件重要的事了。
“不說不行……”
“也對,那你怎麼勸服我爸的?”
“可能……你爸覺得我是個好人?”林凡笑。
“不說就不說唄,編什麼謊話。”李嫣然給了一個白眼。
林凡抱住,小聲在耳邊呢喃了一句,頓時得李嫣然臉頰通紅,連耳朵都紅了。“你怎麼能跟我爸說這些。”
“嘿嘿,都是男人。”林凡又是一笑。
“睡吧。”
“嗯。”
睡醒。
天已亮了。
李嫣然早就已經醒了,已經洗漱完了,在家里也懶得打扮,隨便扎了馬尾辮在林凡眼前晃來晃去的。
本來剛睡醒就比較火大,又看李嫣然穿著也清涼,火氣就更大了。
還好是忍住了,要不然……難以想象。
臥室和客廳的隔音很差,林凡都能聽到客廳里聊天的聲音。
吃了早飯,就早上九點多了。
村里沒有城市里的喧鬧,這個時間非常安靜,聽不到車水馬龍的聲音,最多能聽到蟲鳴,還有二姨那比較勢利的聲音。
一知道林凡的份,二姨待林凡就截然不同了,只要林凡拉一把,他們馬上就能獲得更好的生活。
李嫣然聽不慣的聲音,找了個借口,帶林凡開車走了。
他們的村子是個城中村,從村里出來就是鬧市。
正埋怨著二姨呢,手機突然響。
李嫣然拿出手機看了眼備注,接通了電話道:“阿,怎麼想起來給我打電話了?”
“聽說你回來了,還帶了男朋友。”是個人高興的聲音。
李嫣然道:“你消息可真快。”
“聽你三嬸說的,都發朋友圈了,你現在在哪兒了?”
“廣場。”李嫣然說。
“我也在廣場,新華書店了。”
“書店門口等你。”
林凡開車,打了轉向,去向了新華書店。
剛才經過了,就在對面。
畢竟是放假了,新華書店的人是不的,很多喜歡看書的人都會選擇來這里消遣,有些人甚至是整整一天都待在這里的,李嫣然的朋友徐就是這種人。
長相不差,就是眼鏡十分厚,給人一種書呆子的覺。
車停在了書店門口,李嫣然已經看到站在門口的徐了,揮手喊了一聲,嚇了徐一跳。
都是普通家庭,對于徐而言,最好的代步工就是電車了,找男朋友肯定也是旗鼓相當的那種,實難想到李嫣然搖一變居然就變有車一族了。
還是寶馬!
徐對車沒什麼了解,車標都認不全,不過寶馬的車標還是認識的。
至于說什麼車系之類的,跟說,簡直就是對牛彈琴。
“阿,上車。”李嫣然喊了聲。
“等個人。”徐走了過來,站在車窗前,看向林凡。“你好,我是徐,嫣然的好閨。”
“你好,我是林凡,徐的好閨嫣然的男朋友。”林凡開了句玩笑。
李嫣然樂了。
徐也笑了笑,回頭招呼從書店里出來的一個男人,拉過他介紹道:“我男朋友,也是寫小說的。”
也是?
林凡明白這位徐也是個寫小說的了。
“你以前就說要找個寫小說的,滿足心愿了。”李嫣然莞爾一笑。
“還行吧。”徐的表明顯不是還行,是非常滿意,即便他這個男朋友看起來沒有那麼有錢。“正好咱們四個人,去玩室逃吧!”
“好啊,正好還不知道去做什麼了。”李嫣然說。“上車。”
上了車,徐樂呵呵地說著:“我男朋友平時有點兒呆,玩起室逃特別厲害。”
“咱們這里什麼時候開了室逃的?”李嫣然問。
“兩個月前。”徐說。
“我覺得你們就能開個這樣的店,可以自己編故事。”李嫣然提出一個建議。
“我是寫小說的,不是賣的。”胡建驟然出聲。
“寫室逃也不是賣啊,我看網上就有……”
話還沒說完,胡建就打斷道:“小說和那些不一樣。”
“好吧,抱歉,我不懂。”李嫣然連忙道歉。
“不懂就別說話,寫小說和寫小說的也是不一樣的,我要寫的是彩并且富含樂趣的小說,不是快餐文。”胡建推了推眼鏡。
正在開車的林凡突然說道:“你寫小說賺了多錢了?”
“優秀的文章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胡建皺眉。
林凡反問道:“那應該怎麼樣來衡量?”
“你懂小說?”胡建問。
“不懂。”林凡說。
胡建輕哼了一聲,懶得和林凡這種不懂小說的人討論。
林凡又要張,李嫣然小心拽了拽他的子,示意他別說話了。
后視鏡上能看到徐的臉明顯是十分難看的,本沒有了之前的活潑,就好像瞬間被人上了一樣。
徐從初中就開始喜歡文學,后來上了大學也一直都往這方面發展,那個時候,心里的男神就是這位胡建,他的優秀文章經常出現在學校的校刊上,從初中開始就是這樣,后來為了追求胡建,徐跟著去了他所在的學校。Μ.166xs.cc
到了現在,總算是追求到他了。
可到手之后才發現,那個讓一直十分崇拜的人,完全變了一個樣子。
好高騖遠。
驕傲自大。
自命清高。
……
誰讓這是自己選擇的男人,只能刨去他的缺點,來大大放大他的優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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