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彌問:“那你沒給他?怎麼自己帶著?”
“因為,他……”
“分手了?”
搖頭:“沒有在一起。”
蘇彌忽然想起不小心看到樊嘉玉的那首詩,登時了然這是一對什麼樣的關系。
小小佛牌被視若珍寶地放回背包的夾層。
蘇彌說:“你可以戴在上啊,這樣就不會丟了。”
樊嘉玉說:“不行,我要拍戲,而且上面有他的名字,我怕被或者狗仔看到。”
演員個個都得有八百個心眼子,蘇彌:“這倒也是。”
說到這個,蘇彌又不放心地點開簡笙發給的那則報道。
這時再點進去,就已經404 not found了。懸置的心事落地,謝瀟言的辦事效率不容置疑。
蘇彌將這衰事拋之腦後,而後問樊嘉玉:“我還好奇的,你是怎麼知道我的?”
樊嘉玉被問住,回憶一番,視線往下飄:“就是上一次說的演出的時候你幫我了子,我覺得你很漂亮,就關注到了。”
蘇彌對自己的相貌有清晰認知,是屬於五清秀的小,但棱角、眼神和氣場都不算銳利,沒有抓人的點,外貌條件全憑自氣質在撐著,放在堆裡稱不上出眾,三中吧以前的校花樓裡,偶爾上榜,大概十次佔三次的概率。
有人形容像雨、像雪,有一種朦朧的潤的覺,但雪雨清冽,轉瞬消逝,毫不會給人留下任何濃墨重彩的印象。
不至於讓一個沒有集的小學妹念念不忘這麼多年吧?
這邊正納悶著,樊嘉玉又補充說道:“還有一件事。”
“什麼?”
“是你高三過生日的時候,當時我正好路過,就……覺聲勢浩大的。”
高三生日。
說到這個,蘇彌記憶猶新。當年覺得的經歷,放在當下追憶就讓人哭笑不得了。
“是我爸媽那段時間關系很僵,經常吵架,加上我文化課學得有點吃力,我數學績超爛,我們班那個老師又是屬於快節奏教學,本不會為慢一拍的學生摳細節,就搞得我每次考試都很狼狽——說出來你不要笑,我以前真的沒有過什麼挫折,那段時間就因為這一些小事覺特別心力瘁,有的時候還掉眼淚,我邊有幾個朋友為了讓我開心,送了我一份很特別的禮。”
很多的麻煩事壘在心底,讓蘇彌晚歸的步伐變沉重。
那幾天還跟謝瀟言吵架,因為他天天不來上課,蘇彌跟他磨破皮也沒用,自己的生活兵荒馬,自顧不暇,於是決心跟他冷戰到底。
路過九層樓的圖書館,明明已經閉館,但館明亮的燈還是照到的臉上。
蘇彌抬頭看去,有人用圖書館的燈為亮起了一個偌大的“蘇”字。
下一秒,燈又滅掉,再亮起時,變一個簡易的蛋糕形狀。
隨著一聲煙筒炸響的聲音,從碎裂的火裡走過來的人是黎映寒、簡笙,還有一些當時玩得很好的同學。
他們為請來了米奇。
一個很高的米奇,被黎映寒推著屁走過來。
蘇彌昂首看著它圓滾滾的腦袋和耳朵,終於綻開一個笑容:“好可,裡面是誰?”
說著就想手去摘頭套,被一旁的簡笙拉住:“誒誒別,還沒到揭曉的時候,留點神。”
蘇彌轉頭問簡笙:“是不是韓舟?”
注意到,米奇的腳吊得很高,因為裡面那個人的太長了。指著出來的那一節白白淨淨的腳踝說:“男孩子。”
在場幾個人面面相覷,默然下來。
蘇彌微笑著,眼含期待看著人偶,不自覺也被染得很愉悅:“是你吧?我昨天才跟你說的我喜歡米老鼠。”
黎映寒說:“別猜,你就當它是國來的朋友,它準備了一段舞跳給你看,來來,誰放一下music。”
很快,伴奏聲從手機裡傳了出來。
但是站在眼前的人偶卻紋不。
旁人在催促:
“跳啊,別愣著。”
“你不是準備了好久嗎?”
蘇彌愣愣地看著這個好像被點了似的不彈的大高個米奇,用手在他眼前揮了揮:“怎麼不跳啊。”
他沒有回應,只是走上前將抱住。蘇彌的臉頰瞬間在人偶邦邦的肚皮上,詫異地抻開手臂,而後緩緩回抱住他。
米奇出寬大的手掌,按住的後腦杓,輕輕了兩下。
蘇彌再抬起臉,這個頭套仍然帶著一不變的笑臉,但猜不到他的心中所想,也看不他此刻真實的神。
這一份笑意只會讓被快樂染,好的心從被“喜歡的人”擁抱開始。
人偶會有心跳嗎?
著冷冰冰的服飾,好像聽見了一些熱忱而振的聲音。
蘇彌沒有看到米奇為準備好的舞蹈,抱了半分鍾不到,他將人放開,便瀟灑地轉離去。
背影還有幾分令稔的拽,但眼見他從中走到暗,又不可避免帶有退場的落寞。
蘇彌覺得那是一個很好的夜晚,沒有去問韓舟那天人偶服裡的人是不是他。
就真如黎映寒所說,就當他是特地趕過來為慶生的老朋友。
在那個夜裡,做了一個最真實完整的話的夢。
Top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