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的搖滾樂震天響,男男在舞池里瘋狂舞,五六的燈打過去,群魔舞的景象頗有幾分驚悚。
“我都對他那麼好了,他為什麼還是要劈?!”哭的滿臉是淚的孩子趴在桌子上一杯一杯的給自己灌酒,“為什麼啊……”
朋友勸:“又不是非他不可,不行就分,下一個更好。”
孩子卻說:“就是非他不可!”
淚眼朦朧的看著朋友,哽咽的問;“你心里有沒有那樣一個人?你清楚的知道,除了他,你不會再上任何一個人。”
林雨門隔著幢幢人影看見了那個孩的眼睛,怔了一下,而后垂眸一笑。
心里也有這樣一個人。
林雨門并不經常想起那個人,甚至很多時候都以為自己忘記了那段跟在他邊的日子。
但只要想起,就總會覺得心臟缺了一塊,無論用什麼都填補不滿。
林雨門起,打了個響指,出幾張鈔票在杯子下面,對酒保道:“那個妹妹的酒我請了,你看著點,別被人撿尸了。”
酒保笑的答應了,又問:“是你妹妹嗎?”
林雨門想了想說:“只是對那句話很有同罷了。”
走出熱鬧的酒吧,外面的街道明顯冷清許多,距離上次軍訓時見到阮落榆,已經過去兩周了。
回想起那時候阮落榆的態度,覺得自己當年做的可能是有點太狠了,畢竟阮落榆一直對很縱容,有嚴厲的時候,但上次見面,他的厭惡之幾乎流于表面。
林雨門仰頭看著天空嘆了口氣,手指無意識的在自己心口比劃了兩下,知道阮落榆心口那里就有這樣一條長長的疤痕,曾經親手剖開了人的皮。
“喲。”忽然一道口哨聲響起:“小妹妹,一個人啊?”
林雨門轉頭,就見幾個流里流氣的小混混雙手著兜圍了上來。
這種事在混的酒吧附近常有,喝醉了的直接拖走,沒喝醉的就采取暴力脅迫的方式。
林雨門今晚喝了一點酒,但還遠沒有到醉的程度,抬起眼看了看這幾個不長眼的小混混,犯到手里算是倒霉。
正要挽起袖子,忽然瞥見什麼,立刻弱弱的后退兩步:“你們、你們想干什麼?!”
為首的混混怪笑道:“別怕啊小妹妹,我們只是想要跟你玩兒個游戲而已,你乖乖配合的話我們就溫點兒,要是不聽話的話……”
路過的人停住腳步,往這邊看了一眼。
他穿一件黑的薄外套,戴著鴨舌帽和口罩,好像很怕見,但優越的高和型在人群中還是非常顯眼。
“看什麼看!”有混混拿著棒球指了指男人,兇惡道:“別多管閑事,趕滾!”
男人看看小混混,又看看林雨門,而后退后兩步,禮貌頷首:“你們繼續,我沒有打擾的意思。”
林雨門:“……”
這到底是個什麼品種的狗才能干出這種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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