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瞪著眼睛看著顧延之。
顧延之一直都是一本正經的,即便夜晚在床上兩個人做著最親的事,他也不會有太過火的言語和舉。
南希以為他是刻板的,甚至是有些封建的。
可是面前的這個人,今天一系列的舉,都超乎了之前的認知。
顧延之還是把南希扣在自己的懷里,“好了好了,你挑吧,趕買,咱們趕回家。”
南希抿著,想要讓顧延之松開自己。
還是不太習慣別人這樣子。
結果話還不等說出來,顧延之兜里的手機又響了,這下好了,這下就不用找借口了。
顧延之松開了南希,把手機出來看了一眼,之后轉了個把電話掛斷了,但是看他的作,似乎回了一條信息過去。
南希余看見顧延之的作,隨后就把視線收了回來,只當做什麼都不知道。
其實剛才在飯店里顧延之掛斷的那個電話,就的猜測應該是南煙的。
現在的這個電話除了南煙,也想不到別的人了。
顧延之信息回的很快,然后把手機放了回去,南希這邊東西也挑的差不多了,兩個人又去別的地方逛了逛,然后結賬。
東西買的也不是很多,畢竟車子不在跟前,還需要拎著走一段路。
出去之后顧延之又是手過來把南希的手拉了過去,南希這一次心里有了準備,倒也沒有之前那麼張了。
兩個人算得上是十指扣,慢慢悠悠的回到了飯店門口上了車。
顧延之坐在車上,系安全帶的時候,南希清楚的看到他把手機掏出來看了一眼,然后又放了回去。
顧延之看完了手機,表略微帶了一些不耐煩,這一點南希看得清清楚楚。
都帶了不耐煩的表了,那這次對面應該就不是南煙了。
南希猜想或者是工作上有人找他也說不定。
顧延之開車,自然是回了和南希的家,他拎著東西先去了廚房,把買的東西放進冰箱。
等著出來,南希已經不在樓下了,想來應該是上樓了。
顧延之猶豫了一下,還是把手機先拿了出來。
南煙那邊又發了信息過來,是問他和南希什麼時候有時間,要來家里做客。
要是放在從前,過來的話,顧延之肯定是歡迎的,但是趕在這個節骨眼兒,南煙這麼沒完沒了的給他發信息,還凈說一些沒什麼用的事,就真的讓顧延之不太喜歡。
他印象中的南煙是個懂進退的姑娘。
只是從國外回來之后,整個人的狀態就跟從前完全不一樣了。
這樣的變化是顧延之不喜歡的。
顧延之沒有給南煙回信息,還把發過來的信息全都刪了。
這些弄好,他才轉上樓去。
南希此時坐在床邊,正拿著他們專業考級用的書在看。
顧延之走到門口的時候停了下來。
可能是為了省事兒,南希把頭發在后面挽了起來,低頭看書的樣子,很是認真。
這讓顧延之恍恍惚惚的想起了很多以前的畫面。
南希比他小,他們倆并沒有同一個校園讀書過,一般他畢業了,南希才考他的學校。
不過這并不妨礙他見過南希讀書的樣子。
那個時候南希跟現在差不多。
雖然說南希畢業幾年了,但是的變化并不大,就比如現在這個樣子,真的就跟從前讀書時候特別像。
顧延之站在門口看了好一會兒,南希才注意到他來了。
南希轉頭看過去,“你不是在外面租了房子。”
這如果是之前說的話,顧延之肯定要生氣,不說顧延之如何理解,就是南希說完都覺得這話里帶了一點趕人的意思。
但是這一次顧延之沒有太大的反應,他抬腳進了屋子里,“哪有夫妻兩個分房睡的。”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