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家鏢局五年前就開始擴建了,當年孟家得了賜的牌匾之后,孟家的鏢師便呈直線式飛速增長。
孟小叔和孟裴商量著趁著這個機會將鏢局做大,承谷縣的孟家鏢局很快就了縣城第一家。
但跟著第二年孟允崢考上狀元了六元及第的消息傳了回來,來孟家鏢局的人就更多了。雖然隨著孟允崢辭回家后,有一部分人還是走了,但也正因為如此, 留下來的鏢師就更是難能可貴,且是英了。
那年孟小叔參加完孟允崢和舒予的婚禮后,就和孟裴一起回到長金府,迅速在府城開了分局。
原本孟小叔是想讓孟裴管理的,可孟裴拒絕了。
他的兒子以后定居在東安府,他自然不會留在這邊。
于是分局這邊的立重擔,就落在了孟奇的肩上。
孟奇年輕經歷, 面對那些老油條的鏢師本不住。
這是孟家的鏢局, 里面有很大一部分也是孟裴的心。他便沒急著回去,留在府城幫著孟奇一步步站穩腳跟。
他留了大半年,直至年底才回東安府的。當初孟允崢和舒予從西南回來時,孟裴也就比他們早回半個月而已。
因此,現在孟奇和孟涵兄妹兩個都在府城。孟小叔和陶氏還留在承谷縣,原本陶氏是在府城幫著孟奇帶孩子的。
只是陶氏跟孟奇的妻子實在合不來,孟奇的妻子何氏是個很喜歡跟著孟奇一塊押鏢的人。孟奇倒是跟志同道合,夫妻兩個一塊出門也是一種好的驗。
而這種驗,在懷孕生子的時候停了下來。
但也僅僅只有那段時間沒出門而已,等到孩子半歲后,就再度跟著孟奇出門,孩子丟給陶氏和娘帶了。
作為孟奇的母親,陶氏就算已經改掉了以前那樣的子,也仍然是一個傳統的人。可以接何氏在沒生孩子之前跟著丈夫到跑,夫妻和睦自然是好的。
可無法接都當孩子的娘了,可以把半歲的孩子丟在家里, 依舊跟著往外跑。
去干什麼呢?又不需要押鏢,就是跟著去玩而已, 不帶孩子,沒有正經活兒,還會給押鏢的兒子拖后。
孟奇夾在中間, 一個頭兩個大,他雖然沒有完全贊同母親,卻也覺得妻子的做法欠妥。
孩子是他們兩個的,不是自己帶就是妻子帶,沒道理都丟給陶氏。他要押鏢賺錢養家,孩子只能給何氏。
何氏呢,自然也有自己的一套道理。婚前就說過,以后想踏遍萬里河山,看看外面的天地,希孟奇不要束縛。孟奇答應了,結果現在又做不到,算什麼男子漢大丈夫?
孟家一度鬧得很是僵,孟涵寫信跟舒予訴苦。
舒予是不好摻和進這些事里的,最后還是孟裴實在看不下去了,跟孟小叔說,“那就讓們各退一步,孟奇媳婦在家再帶一兩年, 等孩子大一些了, 孟奇也有力,再讓他們一家三口一塊出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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