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那會兒就五六歲,完全沒有多想,但是顧棠不一樣,用一個年人的思維來翻看這段記憶,立即就看出了不對勁兒。
原主破壞了丟掉弟弟的計劃。
顧招娣說的什麼爸媽對原主好,原主能上高中等等,不過都是為了掩蓋真正恨意的來源。
畢竟要丟掉弟弟這種事,一旦說出來,李花都能直接把打死。
顧招娣第一個恨的就是原主,第二個恨的是顧來娣。
也知道招娣這個名字不好,雖然以前那個妞妞土到掉渣,但是跟招娣比,還是妞妞更順耳一些。
那對于一生下來就連累改了名字的顧來娣,也恨到了極點。
就這麼磕磕絆絆地到了顧招娣20歲的時候,跟同村的冉俊飛好上了,后頭的事就如剛才跟李花吵架的那樣。
顧家要三萬塊彩禮,冉家給了,然后顧招娣直接了錢跑了,在樸素的報復心里,要是卷錢跑了,彩禮又收了,那只能是比小一歲半的來娣嫁過去了。
冉俊飛喜歡的是,來娣長得又不好看,那來娣就慘了。
顧招娣卷了錢跑路,直接去了南方的打工圣地。
坦率地說,顧招娣長得好看,而且因為年輕,仇恨還給的眼睛里加了點生機,比一般人更加吸引人。
找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發廊妹,半年之后,就去給有錢人當二了。
有錢人嘛,口味都單一的,養了五六年就又去找年輕的十八歲小姑娘了,顧招娣拿了錢,想著不如回家去看看。
這五六年攢了有十來萬,臨走的時候人家又給十萬,二十來萬多的了,回去還能做個什麼小買賣。
顧招娣買了不東西,打扮得漂漂亮亮回去了。
然后就是顧來娣難產,送醫院送晚了直接帶著肚里的孩子一起死了,顧招娣就又跟冉俊飛勾搭上了。
當然這還沒完,在原主的記憶里,后頭的事更惡心。
顧招娣在發達的城市里生活了五六年,還是那種每天什麼都不用干,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五六年,回到偏僻而且不發達的城鄉結合部的家里,格格不。
所以沒過半年,就不了了。
顧招娣又回去了,這次不僅自己回去,還把盼娣跟思娣一起忽悠走了,其名曰:“爸媽重男輕,你們留在家里就是伺候那個土皇帝。而且爸媽對你們都不好,就對克妹一個人好,也該讓嘗嘗滋味了,不然不知道咱們的苦。”
顧招娣會干什麼,還是從發廊做起,還一邊忽悠一邊強迫,著兩個妹妹走上了的老路。
這個時候,還在老家的原主找了個服務員的工作,三個姐姐全跑了,照顧弟弟的責任就落到了原主頭上。
每月950的工資,包三餐,李花就給原主留五十,剩下全拿走供顧天恩揮霍。
顧天恩復讀一年,依舊沒考上,然后去上了個民辦大專,三年出來就游手好閑整日廝混,什麼都不想干。
家里就剩下原主一個人,李花理所應當把主意打在了上,不過才看了幾個人,他們家的房子要拆遷了。
原主家里三層的小樓,最后大大小小的房子補償了整整十套,這下顧天恩是徹底什麼都不用干了,每天不是打麻將就是打麻將,還想找個漂亮的老婆。
依照顧家這個傳統,房子肯定是不會有原主的,又因為沒有了經濟力,李花倒是不嫁人了,反正家里有人伺候也是好的。
但是李花早年孩子生得太頻繁,忙的時候心里有事兒還行,一閑下來就各種病找上,沒兩年直接就給病死了。
這個時候,顧招娣居然又回來了,而且還是孤一人回來的。
走的時候是帶走兩個妹妹,回來就一個,那肯定是要問的。
顧招娣含含糊糊道:“盼娣……唉!算是我沒看好們,盼娣找了個有錢人跟人家跑了,思娣……病死了。”
顧天恩從小到大,聽在耳朵里的都是“有事兒讓你姐姐做”,要麼就是他罵他幾個姐姐賠錢貨,因為他邊的人都不把他幾個姐姐當人,他也就一樣不把們當人了。
顧天恩沒什麼反應,他們的爸爸顧大偉也沒多大反應,惋惜兩句就過去了,他一樣覺得這些兒不過是為了生兒子的“副產品”。
原主呢?
因為要辦葬禮,還要做戲還要請鑼鼓隊戲班子來唱戲,還得有人守夜,早就麻木了。
但是這表現在顧招娣眼里,就更加坐實了的罪名,上流著顧家人的冷!
葬禮過去沒多久,顧家就又出事兒了。
原主因為太累病了,吃了藥在家睡覺,這就沒人給顧天恩做飯了,顧天恩從小到大,連泡面都不用自己煮的,他會做什麼?
他做了一鍋粥在爐子上,然后就又有人去找他打牌。
牌才打了四圈,他就被人打電話去醫院。
他的那鍋粥撲了,火一滅煤氣依舊源源不斷的出來,在家里睡覺的原主還有顧大偉,全都煤氣中毒了。
顧大偉年紀大了,在加護病房撐了3天沒過去直接死了。
原主雖然正生病,但是畢竟年輕恢復力也好,還在病房里苦苦掙扎著。
顧招娣這個時候忽然醒悟了,站在原主的病床前,看著原主蠟黃的臉,檢討起了這些年的行為,又說出來了盼娣跟思娣的真正結局。
“盼娣……盼娣不是跟有錢人跑了,不了我,罵我,喝醉酒死了……”
“思娣……思娣染上臟病死了……”
“我……”顧招娣跪在了原主的床前,死死拉著原主的手哭了起來,“我錯了。來娣其實也是我害死的……你們都是我害死的……我求你不要死。我真的錯了。”
原主也沒撐過十天去。
顧招娣又去法院告了顧天恩,最后過失致人死亡罪立,顧天恩被判了六年有期徒刑,并且剝奪了他繼承產的權利。
到了最后顧家所有的財產都落到了顧招娣手里,買了所有房子,去了個沒人認識的地方重新開始。
還找了個人結婚,雖然最后兒雙全,但是告誡自己絕對不能重男輕。
原主的心愿簡單到讓人傷心。
“我……我記得我高中剛畢業的時候,隔壁的劉叔跟劉嬸一起去南方打工,一個月包吃住還有四千多。我高中的老師一個月也是這個數。真的好多啊,我也想去南方打工。”
不就是跑路嗎,這個顧棠會。
至于顧招娣會不會因此沒有覺醒一個不重男輕的好媽媽,這就跟一點關系都沒有了。
生命只有一次,不會奉獻自己的生命全別人的領悟。
再說顧招娣這種人,恨父母重男輕,去反抗父母好嗎?
看看報復的都是什麼人,都是跟一樣的害者。
顧棠收拾了東西,直接去隔壁找劉嬸打聽消息去了。
可以直接走的,但是的一切行為都要符合原主的眼界,而且也想讓顧招娣看看,該怎麼應對重男輕,還有就是在真正遍地是黃金的地方和時代,如何撿起黃金來。,請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