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文勛立馬意識到什麼,也沒有一點要嘲笑的意味,拿著筷子夾住一個丸子喂到的里,“我喂你。”
九幽嗷嗚一口張,把丸子吞了下去。
蔣文勛揮手來傭人拿勺子過來,傭人立馬去取。
然后湊近九幽道,“這次是我考慮不周了,小孩兒,下次教你用筷子。”
這種場合里,不適合。
九幽慢慢的咀嚼著里的食,聽見他這話,眨了眨眼睛。
下次?
明天就要回到狼王的邊了,怎麼還會有下次呢。
所以,要喂那就喂到底吧。
就在傭人拿來了勺子的時候,九幽接過來,要不是就是這個菜撒了,要不是就是那勺湯撒了。
整個桌子前,就屬弄的一片狼藉。
蔣文勛坐在一旁,看著這一幕,心輕輕嘆氣,最后無奈道,“算了小孩兒,我來喂你。”
九幽達到了目的,把勺子丟在一旁,心安理得的接著蔣文勛的喂飯。
小時候,母親就是這樣喂的。
能在這一生中再次那種久違的溫暖,真好。
承歡眨著那雙琉璃般的雙眸,抓著夜之庭的手,指了指蔣文勛他們,小聲道,“庭哥哥你看。”
話語里有著明顯的興。
夜之庭只是冷淡的掃了一眼,便湊近承歡的耳邊,勾,嗓音帶著無限的繾綣,“乖,不用羨慕,你當初可是坐在老子的懷里,一口一口親自喂你,伺候你的。”
“……”
這都什麼跟什麼嘛!有說羨慕嘛。
是想給他分八卦啊喂。
“想讓我喂了?坐我懷里啊。”
“……”
承歡扯了扯角,耳朵微微泛紅。
庭哥哥好啊!
這大庭廣眾之下的,他怎麼敢這麼明目張膽的說話。
夜之庭見承歡緋紅的耳朵,忍不住低頭親了一口。
承歡趕躲開,小聲道,“別鬧,還有人呢。”
夜之庭如今越發喜歡逗了,見這副的模樣,心極度舒暢,“行,回去了等沒人了咱們再繼續。”
神醫谷三位德高重的掌事人:“……”
果然,現在是年輕人的世界了。
這種手段,他們是學不來的。
樓安風看向一旁的樓安山,道,“這在外面狗糧。”
樓安山:“……”
樓安川:“……”
夜謙:“……”
林清言:“……”
正當眾人吃的正愉快的時候,外面忽然闖進來了人。
“安風師父,不好了,外面出事了。”
樓安風還未說話,樓安山便開口了,瞪著來人,道,“什麼事這樣咋咋呼呼的?何統。神醫谷的禮數,難道都忘記了。”
弟子被這麼一吼,忍住心的波濤洶涌,深吸了一口氣,道,“師父們,弟子錯了,等會兒就去領罰。可是外面,外面來了很多狼。”
“狼?”
樓安風從凳子上站了起來,不可置信的看著來人。
樓安風低眸想了一會兒,問道,“大概有多匹?”
弟子手有點抖,回話道,“據紅外線監控探測出大概有上千匹,而且還都是公狼。”
“什麼?”
眾人皆是一驚。
狼確實是群居,可是哪里會有這麼龐大的族群,還都是公狼,簡直不可思議。
一旁的九幽聽到這話,臉白了白,狼王和九巫族締結了契約,由于九巫族被人類所滅,所以狼王最恨人類。
如今,狼王出了這麼多公狼,今天怕是要見……
PS:(科普)狼是群居極高的種,一群狼的數量大約在五到十二只之間,在冬天寒冷的時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還有一些況下會出現遷徙狼,以百來頭為一群。
姐姐這里是為了劇夸大了哈。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