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半夏的手裡有了點錢,打算將小飯館重新裝修開張。不過,裝修也只能是簡裝。誰知道專坑兒的寧有才,什麼時候又去賭錢,到時候欠債又得讓人給砸個遍兒。寧半夏為了省錢,自己買了材料,自己手。穿著破舊的服,系著圍,用報紙疊帽子戴在頭頂上,舉著刷一點點的刷著牆壁。「咚咚咚。」有人敲門。「飯館今天不營業,客人改天再來吧。」力刷牆的寧半夏,頭也不回的回答。「咚咚咚。」那個人還在敲門。寧半夏無力的轉:「我說客人,今天不……」站在門外的人,赫然是花城。寧半夏慌的馬上轉躲避。花城在門口笑著開口說道:「老闆需要小時工嗎?我會刷牆,報酬給我一頓飯就好。」寧半夏背對著花城,懊惱的閉上了眼睛。花城怎麼會來這裡?這裡是貧民區,來來往往的都是附近的普通百姓。花城再怎麼,也是上層社會的人。他來這裡,是要做什麼?寧半夏一直不肯轉,花城自顧自進來,主挽起了袖子,就要幫幹活。「別,你別。」寧半夏手攔住了他:「這個東西很臟,弄到服上洗不掉的。你服那麼貴,別浪費了。」「沒關係。一件服錢,我還是付得起的。」花城笑容燦爛的回答:「雖然我不能繼承家業,不過家裡給了我不的份,給我買了不的理財。這輩子大富大貴沒希,吃飽肚子還是沒問題的。」說完,花城不管臟不髒的,拿起工就開始幫寧半夏幹活。寧半夏站在原地,神複雜的看著花城,見他真的賣力的幫自己幹活,這才繼續手,用力的塗抹了起來。到了中午,寧半夏轉進了廚房,叮叮噹噹的開始切菜。花城倚靠在了門框上,就那麼含笑看著寧半夏,練的洗菜切菜做菜。聞著空中的飯菜香味,花城再一次確定,就是當年那個救了自己的人。「洗手吃飯了。」寧半夏喊了一聲,花城馬上將桌子收拾了出來,鋪上了報紙,也不嫌棄環境差,就那麼坐在了一邊等投喂。寧半夏給他倒了杯水:「我是怎麼在你面前掉馬甲的?」「不裝了?」花城抱著水杯喝了一口,垂眸輕笑:「那次在咖啡館見到你的時候,我就知道,你不是蔣依依。」「那你為什麼……」「我為什麼不拆穿你嗎?」花城歪著頭看:「為什麼要拆穿?」寧半夏低聲說道:「可你不是蔣依依的朋友嗎?」「可你在我的心裡,你就是蔣依依,蔣依依就是你。」花城輕笑了起來。寧半夏不懂他的意思,就那麼看著他。
母胎solo二十八年的薄寒年被退婚了,對方還是一個鄉下丫頭。 “薄爺,夫人出五百萬,要退婚。” 薄寒年狹長的眸子輕抬,“不退!” “薄爺,夫人加價兩千萬,退婚!” 薄寒年勾唇一笑,“給夫人五千萬,不退!” “夫人出價一個億,退婚!” 薄寒年,“……” 他有些頭疼! 他家夫人要拿錢砸死他! 這婚! 被錢砸死也不退!
江若曦愛了付明軒十年,為他犧牲一切,斷絕親情,成為一個人人嘲笑的大舔狗。可他,卻在她被綁架後,不痛不癢的冷嘲一句,“撒謊要有個限度,我很忙,不要再來騷擾我!”後來,江若曦慘遭撕票,死無葬身之地。重生後。她腳踹渣男,手劈白蓮,瀟灑扔出一份離婚協議。卻不料,前夫先生幡然醒悟,玩命追妻。而前世那個疑似殺害她的綁匪頭目,竟秒變瘋狂追求者,一哭二鬧三上吊,隻為做她的最強保護神!付渣:“老婆,求你了,咱們複婚好不好?”夜狗:“你好前輩,不好意思,曦曦是我的!”
蘇窈上輩子是個六宮獨寵的貴妃。 她絕美傾城,嗓音酥柔,纖纖玉手比羊脂還要細嫩,吃穿用度無一不精無一不貴。 一朝醒來,她被告知穿書了,成了男頻爽文裏那個嫌棄牛逼男主出身低,註定下場悽慘的未婚妻。 蘇窈看着前世把她放在心尖寵的男人俊容,小臉委屈一癟:“陛下,你不愛我了嗎?” 未來的商業帝王男主:……? “那你爲什麼給我穿這麼粗糙的衣裳,把我的皮膚都磨紅了!早上起來連個伺候我梳洗的人都沒有!吃的東西我嚼都嚼不動!” 男主:簡直胡攪蠻纏! 他只好買來更華貴精緻的衣裳,每天早上親自給她穿上,再幫她梳頭穿鞋,抱她下樓喂她吃早餐。 “生氣!你送給我的鑽石項鍊爲什麼她也有!”蘇窈指着電視上的明星廣告。 男主:女人就是愛攀比! 於是他又訂做全世界僅此一件的珠寶首飾和戒指,戴在她身上,就爲讓那氣呼呼的小臉露出笑容。 “討厭!你輕點,把人家剛做的水晶美甲都壓斷啦!”蘇窈嗔着情態未消的美眸粉拳捶他。 男主:跟只貓兒似的,嬌裏嬌氣! 他又連夜翻看一本《美甲大全》,第二天親自給她做了個韓式美甲,低聲哄道:“不生氣了吧?” 柳眉以爲自己是書中女主,她一直在等簫胤和女配退婚。 可她左等右等,不但沒等到簫胤和蘇窈退婚,還將本該被嫌棄的女配蘇窈寵成了公主? 她終於按捺不住了。 蘇窈皺着小臉打量她:“陛下,你是不是想揹着我納新的妃子!” 簫胤摟住她柔軟腰肢,溫柔地在她發頂親了親:“小腦瓜亂想什麼呢。” 後來…女主就消失了,再沒在蘇窈面前出現過。 蘇窈笑得眉眼嬌豔,雖然換了一個世界,但陛下還是隻愛她一個啦!開心~ 簫胤無奈:都說了,要叫老公,不叫陛下。
那年,十八歲的溫延珵是來餘音家的“灰姑娘”。 這年,餘音二十二歲,從千金名媛淪爲灰姑娘。 一句“六年前的恩還沒報”。他們閃婚了。 餘音一直都以爲他是在報恩,幫她還清了債務,給她母親治病。 殊不知,溫延珵花了六年的時間,摸爬滾打,從晦暗如深,到耀眼奪目,纔敢走到她的面前。 他們之間,他一直都在努力走九十九步。 好似一壺酸梅溫酒,他終究嚐到了甜。 她以爲的先婚後愛,不過就是他“蓄謀已久”卑微的暗戀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