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心翼翼的把花放回臺上,剛轉,樓玉鑫已經走到我面前,我險些就到了他的膛。
“喂喂喂,我可以有主的人,你離我這麼近,被我家醋壇子看到了,很麻煩的。”我推了樓玉鑫一把,“要喝點什麼,茶還是咖啡,你先看會兒電視,我去給你泡。”
“如玉小姐的這次復出,可以說是眾所歸,之前在畫展門口,偶像畫家樓玉鑫就說過,這次畫展小姐會來參加,并且帶上了耗費了整整一年時間畫出來的杰作,并且還特意指出,一個人就算有污點,也不該剝奪的天賦和夢想,看來小姐已經把的夢想都呈現在了的畫里,現在這幅畫已經被徐志宏先生拿到手,準備在上面親筆簽上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幾個字,小姐懇求大家再給一個機會,言辭充滿了無盡的悔恨和謙卑……”
我覺得我真是手賤,好端端的,干嘛要把電視機打開,看來今天這電視新聞上,又了如玉的主場了,到底又給宣傳塞了多錢,看這架勢,分明就是要給自己洗白,還是強行洗白的那種。
見樓玉鑫臉更加難看了,我眼疾手快的把電視機又關上了,“我去給你泡茶!”
我一溜煙跑到廚房去,總覺得就那麼呆在客廳里,我會被樓玉鑫給撕碎了嚼著吃掉,因為他看起來好恐怖好恐怖,這尼瑪平常總是謙謙君子笑容明的人,發起火來簡直是恐怖到極點了,我好怕怕。
“為什麼你的畫會變如玉的,你把畫給了,還是又出了什麼招數,讓你妥協了。”樓玉鑫追到廚房來,搶過我手里的開水壺,說什麼都不讓我泡茶了。
“你先把壺放下來。”我面平靜地看向這個男人,他很傷心,眼里心里甚至是上,都出一種信仰被抹殺了的覺。
我嘆息一聲,說道:“我和之間的事,已經說不清楚了,你管也管不了,現在這個局面,你應該高興才是,反正,的目的達到了,你的心愿也達到了,你幫了,在最需要你的時候,一定很激你,近兒,你就可以跟在一起了,不是嗎?”
“我幫的目的,是親手畫一幅,堂堂正正的,屬于自己的畫,走近那個畫展,為自己的過去買單,明磊落的,跟過去畫上句話,重新做一個畫者,而不是再次拿著被人的作品,來污蔑這個職業,唐媛你到底懂不懂?為什麼還要把畫給,這樣,我不就了幫兇。”
樓玉鑫捂著臉,難地說:“這不是我想看到的,這不是我想要的,唐媛,這太難以讓人接了,為什麼會這樣。”
“我無法給你什麼好的建議,事已經這樣了,若是,你沒有給那個梯子,也不會走到這一步,你永遠都不會了解,如玉到底有多惡劣,又有多會為自己打算,就是這麼一個自私的人,你從前不就知道嗎?”
我冷聲道:“我說過,你會后悔的,在你找我的時候,如玉已經跟我打了賭,要讓我再輸一次,結果我輸掉了我的驕傲,你既然說你不后悔,那就不要再糾纏于這件事上了,我還有事,就不陪你了。”
我去客廳里拿著包包,準備攆人走了。
“不,我后悔了,我后悔了。”樓玉鑫發出一聲悲鳴,蹲在地上,捂著臉哽咽起來。
這個男人哭了,因為如玉辜負了他的信任。
而我還能說些什麼呢,我又一次輸給了如玉,媽媽,如果這是想要看到的,我妥協了,可是,這是最后一次了,我不會再為如玉的事妥協,絕對不會。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