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微雨疼得幾乎要窒息過去,但木已舟,再掙紮也沒有意義,便像個沒有的玩偶一樣,躺在深的大班桌上,任由他予取予求。
而且,如果這樣可以拿到預支工資,讓母親和哥哥能繼續治療,葉微雨也甘願承。
當狂風暴雨一般的激終於結束,林曜辰毫不留地離開,走到酒櫃前,給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自始至終看都不看葉微雨一眼,就好像不過是個泄工。
葉微雨麻木地整理服,低聲問道:“林總,現在可以給我預支工資了嗎?”
那一聲“林總”,讓林曜辰驟然收了手指,酒杯險些在手中碎裂。
而好不容易從剛才的發泄中找到的快,瞬間然無存。
“隻做一次,就想要半年工資?你可沒那麽值錢。”林曜辰的目,慢慢從酒杯轉移到葉微雨的臉上,聲音裏盡是冰冷的嘲弄。
葉微雨正在係扣子的手指一僵,閉了閉眼睛,“那林總想要幾次,才願意答應……”
經曆了剛才的淩辱,一次和一百次,對葉微雨來說,已經沒有區別了,隻想要錢。
看著逆來順的樣子,林曜辰心頭異常煩躁,惡狠狠說道:“什麽時候你把我伺候舒服了,我就什麽時候給你錢,現在我不想看見你。”
“好的……林總。”葉微雨狼狽逃出了辦公室。
房門在後關上,林曜辰將杯中酒一飲而盡,把酒杯猛地砸在桌上,玻璃杯碎裂開,割破了他的手掌。
一聲一聲的我“林總”,是你對我的懲罰,還是嘲弄?
既然那麽厭惡我,為什麽不反抗!
酒刺激著林曜辰的胃,那灼燒迅速蔓延至全,仿佛要把他的心也焚燒起來。
想起那段分手後的日子,林曜辰整日傷心醉酒,喝到嘔。康複之後,他就發誓,總有一天,要讓葉微雨像狗一樣匍匐在自己麵前。
隻是這一天終於來了,為什麽他的心反而更加空虛。
晚上,葉微雨剛回到家,手機就響了起來,拿起一看,是母親的主治大夫打來的,連忙接聽。
“葉小姐,我們找到可以移植給你母親的心髒了,明天就可以進行手!”
葉微雨別提多高興,可是馬上又陷焦慮,現在的,連母親和哥哥繼續治療的費用都籌不出來,又如何在一夜之間,弄到這麽多錢?
“葉小姐,你要盡快做決定,還有另外一個患者,也在等著心髒移植,在兩位患者都符合移植條件的況下,醫院肯定是要以付費的先後來決定將心髒移植給誰。”
葉微雨心如麻,心一沉說道:“大夫,我明天就去繳費,請您務必等等我。”
掛斷電話後,葉微雨直接打車去了金灣夜總會。
夜總會的老板姓金,是個高利貸主,他會向許多年輕子放貸,一旦們還不起債務,就要在他的夜場裏賣抵債。
不到萬不得已,葉微雨不想跟金老板借錢。
而現在,就是那萬不得已的況。
“葉小姐,錢,我可以借給你,但是你拿什麽來抵押呢?”金老板扭著胖的軀,坐在奢華的老板椅上,打量著眼前的尤,仿佛已經看到了未來的一棵搖錢樹。
“我……我沒有可以抵押的東西……但我一定會還!”急切地解釋。
金老板一揮手,打斷了,“這樣吧葉小姐,看在我和你父親生前的上,就不苛求你了,以後你每天晚上來我這兼職,給客人陪陪酒,你看怎麽樣?”
“真的隻是陪酒就可以嗎?”葉微雨心有些忐忑。
在來之前,一直在擔心,金老板會用這筆錢,脅迫做更加不堪的事。
金老板笑著了角,“當然當然,我做的可是正經生意,今天就算是你的試用期,如果你能勝任,那今晚結束後,我立即把錢打給你。”
葉微雨如釋重負,激道:“謝謝您,那一言為定!”
一想到,母親的手費有著落了,葉微雨激地簡直要哭出來了。
之後葉微雨由另一位經理引領著,去更室換了一的包,就直接去見客人了。
盡管葉微雨也像其他陪酒孩一樣,穿著庸俗的服裝,可渾上下所流出的高雅氣質,不讓其他男人看直了眼,紛紛向金老板打聽,企圖包下的場。
金老板卻一一打發了,因為今晚,他給葉微雨安排的,是位出手相當闊綽的富商,非一般人所能及。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