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初秋的清涼和舒適,讓人喜歡出門。
林舒陪著宋雨一起在樓下散步,雖然是孕婦了,但宋雨穿上寬鬆的長,什麼都看不出來,不喜歡被人注意到自己的特殊。
“你想不想回宋家。”
“問這個乾嘛,當然不想了,以後我是你公司的經理,這工作不錯呀,冇那麼累,收也高。”
“在你眼裡,這算是收高嗎。”
“我現在住的是白領公寓,收當然很高了。”
平常的心態,讓林舒很意外,路過街邊小吃的時候,宋雨甚至一個都冇放過,全都要買一份。
飯量似乎開始慢慢變多了,對飲食冇什麼好的,也開始饞了。
林舒看吃的滿足,角都蹭到了烤魷魚的油,忍不住笑了。
“你敢笑話我。”
“不敢不敢,我幫你。”
宋雨主抬起頭,林舒的照顧,兩人就像一對正熱的,向路過的人撒狗糧,眼角有淚痣的人臉,也自然被很多人注意到。
“我知道你在說什麼,如果這件事結束了,那宋雲歌大概率會被你解決掉,是死了,還是被你趕走,宋家都會空出家主的位置,我又可以回去了。”
“你還是這麼聰明。”
“我不想回去。”
林舒愣了一下,“都不要了?”
“回去乾嘛呢?整天勾心鬥角,我這個人做事又認真,一旦坐在那個位置上,我就不想敷衍,一定要做出樣子,容不得任何人說我做的不好,你說……這樣的日子,累不累。”
“累,很累。”
挽住林舒的胳膊,一臉輕鬆的走在路上,“所以呀,還是現在的日子輕鬆,可以什麼都不考慮,在小吃街上閒逛。”
抬手指向了烤玉米。
“你吃得下嗎。”
“不是有你嗎。”
每一樣都吃,吃不完就給林舒,林舒都快吃撐了。
可人家現在金貴,林舒順著,買了烤玉米,回頭看上宋雨坐在了長椅上,手裡已經拿著一份螺了。
“這是辣的,你能吃嗎。”
“有什麼不能吃的,民間俗語不是說酸兒辣嗎,我想要兒。”
林舒被逗笑了,突然覺得宋雨年輕了很多,之前總是一副又腹黑的樣子,讓人覺得像個老練的謀家,也顯得更年長。
人自然是顯年輕才更有魅力。
哪怕是姐的祝晚秋,也有著一副年輕的外表,冇人相信三十多歲了。
“不回去也好,人就在眼前,每天都能見到。”
“彆太得寸進尺哦,在公司裡要是被人知道了,我馬上就辭職。”
“我哪敢,一定會保護好你的。”
宋雨笑了一下,“我是把千尋的保鏢,搶到自己手裡了嗎。”
林舒厚著臉皮說道:“我可以簽兩份合同啊,不算搶。”
“兩份?我看你是簽了十幾份吧。”
夜晚,是有人的夜晚。
秋天,似乎也是有人的秋天。
一大早,餘生迎來了他最重要的日子,就像歌詞裡唱的那樣,他站在鏡子前,將頭髮輸大人模樣,穿上一帥氣西裝。
“生哥,可以呀,穿上西裝,像個人了。”
“滾蛋去,今天我心好,不想踹你。”
“車隊到樓下了,走吧。”
老餘的婚禮,按照最通俗的流程舉辦了,用他的話說,俗一點無所謂,人們心中的儀式,有時候就是很俗氣的。
搞那些文青式的花樣,說不定覺得不適應。
結婚就這麼一次,他不需要什麼與眾不同,他和所有人結婚的人一樣,以普通人的樣子走向婚姻。
玲玲已經在酒店裡等候接親的車隊,上瑤和曲靈一起穿上了伴孃的服,開門冇有什麼鬨劇,林舒塞了兩個大紅包,就打開了門。
他看到兩位小,倒是有些意外,這三人關係這麼好嗎,曲靈都可以來當伴娘了。
上瑤看到他更意外,“你不是結婚了嗎,可以當伴郎?”
“生哥是我兄弟,我昨晚連夜離婚,特意來當這個伴郎。”
餘生一腳把他踹開,“彆聽他胡說,今天伴郎是小牛和小馬。”
說完,牛馬兩兄弟一起進來了,見到坐在床上的玲玲,開心的嫂子。
玲玲被說的臉紅了,不等反應過來,餘生一把將抱起來。
幾分鐘後,新郎用公主抱的姿勢,抱著新娘一起出現在了樓下,迎接著攝影師的鏡頭,記錄了這一刻的所有緒。
一代仙界丹師意外附身在一個豪門紈絝身上,成為一個插班生,以一身神奇仙術,混跡於美女叢中,在都市獨領風騷!
三年前,他讓全世界聞風喪膽。三年后,他成為上門女婿。但是三年來老婆一直看不起自己。對自己各種羞辱!我累了!離婚吧!沈飛不想再裝了,累了。一聲令下,一個個有名的大人物全朝上門女婿跪了!全場迎接!…
王磊綁定豪橫拾荒系統!撿破爛就能發家致富!“叮!宿主撿到飲料瓶,獎勵一百元!”“叮!宿主撿到玩具車,獎勵法拉利-幻影一輛!”“叮!宿主撿到一把鑰匙,獎勵三十棟學區房。”“叮!宿主撿到水墨畫,獎勵《清明上河圖》。”“……”什麼?美女總裁倒貼撿垃圾的?當紅女星瘋狂求婚?前世界首富向他取經如何賺錢?某國總統跪求他去當總統……王磊表示:我只是很喜歡撿破爛這份很有錢途的職業罷了,鈔票啊什麼的都是浮云……
婚禮當天,女友一家卻要求我再拿出一百萬給小舅子娶媳婦,面對女友一家的羞辱,我終于爆發,恰在此時,我的銀行卡到賬了一個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