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雨整整下了一個晚上,快要寒冬,他冷得發抖,蜷在路旁,呵呵地笑起來,半分自嘲,半分苦笑。
終於,這一日,這幾日足不出戶的明晰冒好了些,清晨的還算溫煦,剛下好雨的紐約空氣很好,打開門領著穿著一黃小服的Daisy打算出門去玩。
小Daisy眼睛很亮,馬上便看到那個渾蜷在一起,將頭埋在雙膝之間的叔叔,抬頭睜著大眼睛,拽著明晰的角道:“媽咪,我們那天萬聖節剩下的糖呢,還有沒有了?”
“等等,誒,給你,怎麼了,還想吃?要是長蛀牙了,媽咪可不管你了。”明晰挑了挑眉,嬉笑著說。
“才不是呢,是給那個叔叔的。”指著不遠,小指頭白的。然後屁顛屁顛地跑道對面去,敲敲那人的漉漉的頭,一張灰敗蒼白而又瘦得皮包骨的臉抬頭,也不怕,遞給他糖,說:“叔叔,你要吃哦,這是我問我媽咪討來的,送給你吃。”
順著小小的視線,他終於凝過去,在驚愕難以置信的眼神中,他極慢極慢地勾起角,很溫地對笑了笑。
終於等到了,看一眼。
他逃了很多次,一次比一次傷得狠,千瘡百孔,滿目瘡痍,但他知董香之說得沒錯,再多都彌補不了他對明晰的傷害。腳其實在幽的時候就已經不太好了,不暢通的緣故,他在董香之回去後,努力練習發音,找回深藏在記憶冥海中的語言記憶,然後計劃一次次的出逃,最後連看守他的特務頭目都看不過去,歎息著勸道:“先生何苦,你這樣我們很為難的。”
認命地呆了數十載,何必又要出去。
只是,他一心想為斂,卻是用了暗地的所有關系,得到了再婚的消息。
他呆在這裡,每天守在他們的門口,不為別的,只是想見一眼,活著的,有一溫,有表的,只是,竟然還見到了的兒,那麼漂亮善良又驕傲得像個天使,他仿佛在小Daisy能瞧見他的隨安小時候的模樣,定是比小Daisy還要招人疼。
他看見哭了,滿臉淚痕,隔街相,渾僵,恍惚間,竟然淚流不住,即使是邋遢骯髒,瘦得沒有了模樣,佝僂消瘦,卻能一眼認出他,不枉他死活來這一回。足夠了,他想,夠了。
“媽咪……”小Daisy錯愕呆愣地看著自己媽咪哭得像自己平日裡一樣,從來沒見自己媽咪哭過,以為只有小孩子才會哭。
拍了拍膝上的塵土,巍巍地站起,他輕輕拍拍Daisy的小子,然後步履蹣跚地轉緩緩走開,半晌,忽然凝住,又回頭再看了一眼,他又笑起來,怕看不清他的笑容,他笑得把眼睛都瞇得的,都瞇得疼了都不松眼,他想讓看到他祝幸福的樣子,僅此而已。
終於,再一次往前走,直到影慢慢如那天在飛機上往下看一樣變一個大大的黑圓點。晨曦那麼明亮,黑如水一眼湮沒了的神智。
“爸――”
晃神間,小Daisy撓頭凝視著那個叔叔離去,忽然一聲淒厲悉的男嗓音從後傳來,低沉撕心裂肺的吼聲,是最的哥哥的,是從來那麼優秀從容的哥哥帶著哭音喊出來的。
可惜那個叔叔再沒有回頭走過來。
用盡力氣,但無路可回,客死異鄉的不是,是他。一周後,在紐約另一個區的街頭,因為無人認領首,所以只能得到紐約警方的簡單理,對於流浪漢而言,只能是這樣了。
二個月後,董香之匆匆從養子的偵探朋友口中聞訊趕來,如很多年前一樣,兩個子相擁而泣,猶如至親。
時間拉回很多年前,窮鄉僻壤的偏僻小山村,只有一條狹窄的山路可以通往這個與世隔絕的山村,有時到泥石流,石頭封路,更是無人能進。
那裡有漫山遍野的映山紅,太照得人臉上泛紅,裡面的男子個個皮黝黑,每個村民雖然過得寒磣卻過著自給自足生活。
那年,鄭副在屠刀未下前來到了這裡避世,車本進不去山裡,他是徒步走的,逃得急什麼都沒多帶,到了村子裡,他逮到人便急急問:“二狗子在嗎?”
終於,見到二狗子時,他錯愕了良久,終究覺得鼻子酸楚,差點虛下來:“總算見著您了。”
如此尊重,是對著那個著最俗氣名字的男人,二狗子。
那是完全不同於那個會彈鋼琴,會拉小提琴,萬般西洋樂皆會,俊逸明朗年,他的皮褶皺,從前養尊優的變得似泥土一般灰黑,面部有約約的殘破,是當年藥的副作用,小孩子見著都會嚇得躲開。
他在這裡娶了目不識丁的村婦,過得是地道的農民生活,所幸的是這個村子如趙鈞默當年迫不得已將他送至這裡預料的一樣,因地理特殊的原因,在戰中幸免於難,不能不說是幸事。
當年,他涉毒最淺,那早飯沒吃兩口便急著要去見,趙鈞默趕到的時候,還差一口氣,用了所有的勢力將名醫請來會診,包括日本曾經參與細菌培植的日籍醫生,醒來時,他恍惚已明白了一切,是他的一時心同涉世未深害了自己和明家,他未料到那麼狠,他本想第二天同好好聊聊,在他這樣喜藝讀世界文學的男子,多半是充滿著理想主義的,可惜當頭潑給了他冷冷的毒水,永生難忘,罪孽深重,他不敢面對明家數十無辜的,亦不敢面對他的家姐,是他讓自己的家姐失去了雙親,失去了僅剩的依靠。
懦弱愧及懊悔在揮別鬼門關醒來時與劇烈的疼痛一起湧上心頭,他求著趙鈞默,皆是他的罪孽,他再沒資格當明家的爺,更沒資格見任何人,就當他也死在了那一天的早晨了吧,他求趙鈞默流放自己,用餘生懺悔。榮華富貴皆是虛幻,心亦是毒藥,他甘願做一個最普通的人,每日日出而作日而息,只需考慮溫飽即可。
當年趙鈞默將傷勢未愈的他送到了這個民風淳樸山間老林的村落,趕到靈堂時已經太遲了,他能見到的不過是在張梁笙懷裡哭得肝腸寸斷的明晰,幽數十載,他其實時常在想,他和他的隨安走著走著為何就走散了。
後來他終於想起曾經留洋讀書時,在圖書館翻到的紀伯倫詩集,裡面有一句話是這樣寫的:“我們已經走得太遠,以至於我們忘記了為什麼而出發。”
顧瑾之出生於中醫世家,嫁入豪門,風光無限又疲憊不堪地走完了她的一生.等她發現自己沒有死,而是變成了古代貴族仕女時,厭煩就浮上心頭.再等她再看到和自己前世丈夫長得一模一樣的男人時,她撇撇嘴.人生這潭平靜的湖水,這才起了點滴漣漪.......
女主超級強大,冷酷腹黑,回眸一笑,天下風雲亂!她,長公主府唯一的嫡女,卻是舉國皆知的廢物!當清冷的眸子睜開,她已是21世紀最危險的天才殺手!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當病秧子小姐展露鋒芒,驚才絕艷,天下無數男女為之傾倒……他是絕色的暗夜之王,冷血無情,亂世中和她相逢,一曲琴簫合奏,自此天上地下,生死相隨。
金牌殺手葉冷秋,一朝穿越,成了相府最不受寵的嫡出大小姐。懲刁奴,整惡妹,鬥姨娘,壓主母。曾經辱我、害我之人,我必連本帶息地討回來。武功、醫術、毒術,樣樣皆通!誰還敢說她是廢柴!……與他初次見麵,搶他巨蟒,為他療傷,本想兩不相欠,誰知他竟從此賴上了她。“你看了我的身子,就要對我負責!”再次相見,他是戰神王爺,卻指著已毀容的她說,“這個女人長得好看,我要她做我的王妃!”從此以後,他寵她如寶,陪她從家宅到朝堂,一路相隨,攜手戰天下!
【本文男強女強,身心健康,女主穿越,概括來說,就是兩個腹黑的人找到彼此,開啟了坑別人模式的故事。】 聽說,皇上下旨賜婚,慕王府的慕淵世子,要娶俞太師家的孫小姐俞琬琰為世子妃。 卞京城裡,上到王孫貴族,下到普通百姓,集體懵逼 慕淵世子?就那個傳言活不過25歲,整天知道讀書,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病秧子? 沒見過。 俞琬琰?俞太師傳說中的那個毫無存在感的孫女? 更沒見過。 一場賜婚,在卞京城的地界上,投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石子,沒有激起一點水波。 然而隨著兩人的一場婚禮,卻掀起了東慕國裡的權貴交替,眾人這才後知後覺的感嘆,我皇果然是我皇,眼界就是獨特! ———————————— 精彩片段: 慕淵:“聽聞世子妃畫技天下無雙,可否給為夫留下一幅肖像?” 俞琬琰莫名其妙:“天天看到你,留肖像做什麼?” 慕世子遺憾感嘆:“世人都傳本世子活不過25,總要給世子妃留下一點念想。” 某世子妃嘴角微抽,那個狡詐如虎,沒人的時候上躥下跳生龍活虎的人,是誰? “那你準備一下。”
聽聞丞相嫡女貌醜無才,大婚前日被退婚?“是他們眼瞎!”邪王擁著懷中絕世佳人得意萬分。他萬萬冇想到,一時興起搶回來的女子,竟是名震天下的玄冥醫聖!且這女醫聖,桃花竟然比他還多。瀟灑風流的江湖俠客、戰功赫赫的大將軍、甚至鄰國太子……個個人間極品!從此,翻窗爬床防色狼,冷酷孤傲的尊夜王搖身變成醫聖的人形掛件,粘死人不償命。而某女怒吼……“我!要!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