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面面相覷,誰都不敢相信裴凱的話。裴凱清了清嗓子,問道:“你們玩過狼人殺嗎?”聽到這個詞,苗苗不由得皺起了眉頭。狼人殺?又是這個。對于擁有心理學天賦的苗苗來說,這種游戲簡直就是浪費時間。這里的孩子們哪有人會掩飾和演戲,只要掃上幾眼,就能知道答案。對來說,這一比賽簡直太沒有挑戰了。其他孩子大部分都一臉茫然,只有零星幾個孩子猶豫地點點頭。“太棒了!”裴凱一臉的眉開眼笑,“今天我們就來玩這個游戲!”“可是……”一個剛剛點頭的孩子遲疑地舉起了手,“我們有這麼多人……”“人多才有意思呀!”裴凱不以為意地打斷了他的話,說,“鑒于很多人都沒玩過,我們就調低一下難度,只要狼人和好人兩種份就可以了!下面我說一下游戲規則……”裴凱耐心地給大家講解著細則,苗苗聽得昏昏睡。這個游戲很簡單,他們又都是智商超群的孩子,很快就搞清楚了玩法。“很好,那我們就開始玩吧!大家都聽我的指揮……”裴凱把卡牌發給大家,苗苗才開始振作起來。等到所有人都拿到了卡牌,苗苗先看了看自己的卡牌。是村民。接著,環視著偌大的會議桌,很快就發現了幾個眼神閃爍,神可疑的孩子。苗苗默默地記下他們的號碼,想著一會兒怎麼揭穿他們的面目,把他們逐出“村莊”。“我們的人數比較多,所以一共有八個狼人,大家都要加油哦!”裴凱揮了揮拳頭,給大家鼓勁,“現在,天黑,全請閉眼。”帶著張或者興的心,大家閉上了眼睛。“狼人請睜眼。”裴凱的聲音放低了一些,多了幾分磁,“狼人請殺人……狼人請閉眼。”“天亮了,請睜眼。”裴凱的語氣多了幾分笑意,顯然是在強忍著笑,“下面宣布,昨天夜里死的人是十七號,份:村民。”苗苗忽然一個激靈,立刻把目投向自己面前的號碼牌。十七號!WTF!憋了一肚子的措辭都來不及說,居然第一就犧牲了!?整個桌子上有二十多個村民呢,為什麼犧牲的偏偏是!?苗苗氣鼓鼓地站起,準備離場。在離開之前,心念一,回頭看了桌子一眼。跟所有人一樣,元敬軒正靜靜地看著,不過眼睛卻明顯要比平時亮。而其他幾個之前懷疑過的孩子,此刻眼神都在苗苗和元敬軒之間逡巡,更多的是看向元敬軒,而且帶著崇拜的表。肯定是他,他一定是狼人之一!苗苗恨恨地想著。他肯定是想到了的心理學天賦,為了保護狼人隊友,他第一個就把自己推出去了!苗苗憋了一肚子氣,卻不能多逗留,轉向外走去。第七比賽,居然連五分鐘都沒待夠!苗苗一路憤憤地回了房間,捂著被子睡大覺。真是氣死了!滿肚子都是氣,當然是睡不著的。可是又舍不得這難得的休息時間,只好躺在床上發呆。到了臨近午飯的時間,方筱慧才回了房。苗苗替打開門,看著一副失魂落魄的表,晃晃悠悠地進了屋。“誰贏了?”苗苗忍不住問道,雖然已經猜到了答案。方筱慧坐在沙發上,有氣無力地指了指對門的方向。“元敬軒,他是狼人。”“你們可真是……笨死了!”苗苗忍了一上午的氣,此刻恨不能跑過去揍元敬軒一頓,“他們幾個多明顯啊,第一之前我就看出來了,那個四號,十一號,連頭都不敢抬!你們都沒看出來嗎?還有二十五號,拿到牌就興得一直在抖,你沒注意到嗎……”苗苗一頓噼里啪啦,把自己的觀察統統告訴了方筱慧。方筱慧呆呆地看著,點了點頭。“這樣啊,要是你在就好了……”苗苗一下子就像破的氣球,不想再說話了。算了,比賽都結束了,說這些也都是馬后炮。狼人殺給大家的啟示是:表面上看起來是隊友的人,也許是敵人,沒有人可以相信,你必須自行判斷。一旦輸了,就沒有翻的余地。苗苗拉起了方筱慧,把拖出房間。“走吧,吃飯去,下午還有得累呢!”方筱慧一驚,眼睛頓時瞪得像燈泡一樣大。“你說什麼?那個裴凱還會我們去站軍姿嗎?”“怎麼可能?”苗苗一邊拖著往外走,一邊嘟囔著,“他的花樣多著呢……”以對裴凱的了解,裴凱可是最喜歡琢磨各種稀奇古怪的方法折騰人的。果不其然,午飯后,裴凱就以鍛煉的名義,又把他們了出來。今天的任務不再是站軍姿,而是游泳一千米。裴凱還給他們解釋,昨天天氣太熱,大家在太底下站軍姿很罪,所以他才“仁慈”地想出來這樣的鍛煉方式。站在偌大的標準泳池前,孩子們紛紛傻了眼。“我不會游泳……”“我只會用泳圈劃水……”“我只會狗刨……”對于大家的抗議,裴凱只是揮了揮手。“不會就學嘛!你們那麼聰明,難道連游泳都學不會?”那些不會游泳的孩子求助地看著其他人,可是卻沒有人回應他們。這可是標準的人泳池,他們自己那一千米還不知道能不能游完,哪還有力教別人?那些會游泳的孩子們一個個進了泳池,他們沒有提前準備,上還穿著t恤和短,服很快就在了他們的上。不過沒有人抱怨,大家都默默地向前游去。足足一千米呢,他們能不能堅持下來還不知道。泳池邊,方筱慧激涕零地拉住了苗苗:“苗苗,謝謝你……”要不是苗苗之前提醒過,也不會去學游泳的,那現在就真的完了。苗苗輕輕搖搖頭,示意不要多說,拉去一邊做準備活了。和們一起做著準備活的,還是元敬軒。
(本章完)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