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奈拂開劉森的手,慢慢站起,站起之時,他的腳上鮮迸流,但他好象本沒有任何覺。
“我送你回去!”劉森手輕活地一穿,從他肋下穿過,幾乎是將他提起來。
“放開!”冰冷的聲音。
劉森被他冰冷的目一盯,頓時微微一怔,手慢慢鬆開。
克奈大步而行,走向右邊,剛剛走出三步,突然一個踉蹌,再次摔倒,還沒倒下,一隻手過來,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不管你是否拒絕,我都會送你回去!”
克奈冷冷地盯著他,但劉森的眼睛裡如沫春風,溫和地說:“沒有人能夠一開始就打敗所有人,但只要有一個必勝的信念,也沒有人是絕對不能戰勝的!魔杖只是增強自本事的一個小小附屬,如果過於注重這種東西,反而會限制自己的本事增長,相比較魔杖而言,自所擁有本領纔是真的。”
這是劉森的理解,魔杖是這個世界追求的東西,因爲這個東西可以立竿見影地讓自己的實力大幅度提高,對於魔法已到自己頂峰的魔法師而言,持一魔杖是正常的,因爲他們的實力不可能再增長,可以藉助魔杖到達自己不可能到達的高峰。
而對於魔法學院的學生而言,他認爲拿一魔杖會很可笑,因爲他們的水平隨時都在增長,爲什麼要藉助魔杖讓自己的魔法水平來個假繁榮呢?繁榮給別人看嗎?
魔杖只是外來的東西,今天在你手上是你的,失去了你的能力立刻大幅度退步,這的確是假繁榮!
克奈呆了,是啊,自己爲什麼要給自己設下一個限制呢?三級魔法師拿魔杖可以達到二級水平,但捨棄魔杖焉知又不能憑真實本事到達二級?憑真實本事達到二級,再找魔杖或許就能達到一級,而如果不捨棄魔杖,就本無法到達一級!——因爲有魔杖在手,有時人是會迷失的,不能正確地估價自己,就無法找到前進的道路!
失去魔杖的悲哀慢慢淡化,克奈的眼睛慢慢變亮,劉森看到了這種變化:“走吧,不管未來如何,現在你需要養傷!”
“你記住這個地方!”克奈緩緩地說:“我要他在這個地方倒下!”
“我不用記!”劉森:“只要你自己記得失敗的覺,何又不能讓他倒下?”
兩人結伴而去,再不回頭。
教學樓下無數雙目目送他們離開,有同的、有鄙視的、也有幸災樂禍的,這個傻冒居然跟基族人打得火熱,且不說會得罪那爾斯,引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單就份而言,已經是大掉面子。
但有一雙眼睛很奇怪,充滿著仇恨,看著劉森的背影久久發呆,這是一雙麗的眼睛,在的記憶中,如果說有一個人是真正可怕的話,無疑就是這個人,如果說有一個人是真正該死的話,這個人無疑也是他,他爲什麼會來?他要做什麼?是不是找的?如果是,應該怎麼辦?
旁邊一雙手在眼前上下移,耳邊有笑傳來:“克瑪,看什麼呢?這麼迷!”居然是克瑪,姬爾斯島上的小姐克瑪,因爲這個人離開家來到這所魔武學院,但纔來不到一個月,這個可怕的男人居然也來了,莫非他終於恢復了記憶,想起來,想繼續對不利,纔不遠千里而來?克瑪心如麻的同時,也從心底升起一寒意。
耳邊繼續有人在開玩笑:“克瑪小姐了,我們的冰郎居然變了冰火郎……”
“胡說什麼?”克瑪瞪了旁邊一眼:“你纔會對這個禽!”
“禽?”邊的麗孩眼珠轉:“克瑪,你真的太值得同了,被人那個了啊?沒有懷上吧?”
克瑪大怒:“你才……”終於不再說:“來,雅麗,你幫我想個辦法,這個問題真的很嚴重!”
兩人並肩而去,雅麗不停地追問,一路上作了若干香豔的推測,但克瑪半句都不接口,直到進了克瑪的單人宿舍,房門嚴嚴實實地關上,克瑪才沉重地開口:“知道嗎?這個人真的是一個禽,爲禍八百里海域的禽……”
雅麗的小臉慢慢變白,小兒也慢慢張開,在克瑪結束自己的講話時,終於狠狠地點頭:“你說得對,這個人真的是禽,簡直太該死!”
“不錯!”克瑪說:“我從來沒有下手去殺過人,但這個人如果讓我來殺,我可以殺一千次而不手!”
“但你不能手!”雅麗說:“如果你殺了他,消息很快會傳到風神島,你的姬爾斯、另外三十四島都會爲這個禽的陪葬!”
“是的,我不能親自手,甚至不能與他有任何牽連,要除掉他……真的難!”克瑪爲難了,不能面、不能手、但想看到他死,八百里海域、三十五島幾十萬居民都希聽到他的死訊,如何讓他死得與自己沒有任何牽連?與三十五島沒有任何牽連?
“真希有一個大英雄出來,將這個禽殺了!”雅麗無限神往地說:“我們去找找這樣的英雄怎麼樣?”
“如果真有這樣的英雄!”克瑪說:“我第一個給他獻花!”
“獻花不刺激,籌碼不夠!”雅麗捉狹地一笑:“獻怎麼樣?如果你答應,我不反對幫你張羅張羅,說不定真的有男人爲了得到你這個大,勇敢地站出來……”
“你昏頭了啊?消息一傳揚,和我親自手有什麼區別?”
也是啊,滿校園張布告的方式好象靜大了點,說不定還沒手,目標就跑回去告狀了。
兩個孩面面相覷。
“呵嚏”劉森打了個響亮的噴嚏,這個屋子真是太刺激了,現在是白天,但零的被褥和擁的牀鋪一樣可以宣告這裡晚上的繁華與熱鬧,足足有三十多條被褥就這樣鋪在地上,連牀都沒有,黑暗的房子雖然不小,但這麼多被褥一鋪,房子還是顯得太小太小。
不知從哪個角落傳來腳臭氣,還有不知是什麼味道的怪味,能傳來怪味道的地方太多太多,目標太多也就沒有目標,反正這裡住的清一都是男子漢,兄弟別說哥,都差不多,大夥兒也就可以將就了,但劉森很難適應。
克奈所住的地方是傳說中的貧民區,就算在貧民區,他也不是人歡迎的角,他的牀鋪在最裡面,看著劉森扶他進來,只有兩個夥伴過來表示關注,其他的人都溜了。
室友傷了,他們也是這幅德行!
劉森將克奈扶進自己的牀鋪,在牀邊坐下,接過一名小個子夥伴遞過來的水。
“你還是走吧,這裡不適合你!”克奈好象看出來他的不習慣。
“沒關係!”劉森:“適合你的地方也會適合我,知道爲什麼嗎?因爲……我一見到你,就覺得我們應該是朋友!”
“我沒有……能住單間的朋友!”克奈轉而臥:“出去的時候,別踩著了別人的被褥,他們並不太友好!”
這是逐客令嗎?當然是,比較含蓄的那種,一般人都聽得出來,但劉森不是一般人,他聽不出來,反而微笑:“原來你是瞧我住單間不太舒服,哪天你可以去住住,真是悶死了,哪有你這裡痛快?”
幾個人臉上出驚訝的表,他是住單間的,住單間的意味著家裡有大量金幣,這就是層次的象徵,但他居然願意走進這間充滿臭氣的小屋,還痛快?痛快個屁!如果他們能有半點選擇,誰不會第一時間逃離這個痛快的住?
克奈睡著了,劉森只有告辭,輕悄悄地走過雜的被褥中間,雖然不可避免地踩著了一些被褥邊,但沒有人對他有任何敵意,知道他的高貴份,所有人好象都有所改變。
劉森剛剛離開,克奈的眼睛慢慢睜開,久久地看著門口,朋友!這是一個陌生的字眼,也是一個簡單的字眼,但這字眼卻也是如此神奇,克奈覺得他的心中有一暖流在涌,這是好久好久以前纔有的覺,當時他還在部落裡,有一天他被蛇咬了,一名夥伴趴在他上爲他吸傷口中的毒,夥伴的脣湊近他的小時,他心中涌現的也是“朋友”這個詞。
那個夥伴後來被人害死了,而他正是爲了幫他復仇纔出來的,他只有一個慾,學得魔法,殺了殺害他唯一朋友的那個惡人!
牧師的聲音讓我終於清醒過來,他問我「是否願意娶這個女孩為妻?」我張開了嘴,很想當著全世界的麵告訴她『我愛你』,可是話到嘴邊,卻拚命也發不出聲音,我有一點慌,看著她臉上的笑容逐漸變淡,落寞的樣子讓人隱隱心疼。夢醒之後,我坐了很久,望著這家徒四壁的草屋,臉上不由露出一絲苦笑,真是該死的人生。
林婉婉有個可以在現代與唐朝來回穿梭的時空鐲。一個是資訊爆炸、資源豐富、醫療強大、教育發達、科技發達,但卻人情冷漠,孑然一身的現代;一個是物資貧乏旱災水災蝗災頻發的大唐,時不時皇帝還要全國上下勒緊褲腰帶,支援軍士去開疆拓土。說是盛世,大家卻都餓著肚子。但大唐有全心全意依賴她的小豆包,還有老老老老老祖宗們把她當家族裡的寶。林婉婉冇有雄心壯誌,隻想為她喜歡的世界帶來一些變化,讓她喜歡的家人,生活得好一些,更好一些。因為,我在唐朝有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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