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是我的人
會所是陸景庭一個鐵桿子的,也是出了名的富二代,今天旁是模,明天又換了小歌星。
向晚歌穿著襯熱就來了,門聽報了名字直接放行,還心的告訴陸的準確位置,四樓VIP包廂,419號。
這坑爹的門號。
向晚歌對這些人的圈子很陌生,上的警校,平時訓練任務重,對陸景庭的圈子也不悉,現在一看,嘿,好嘛,果然跟網上報道的差不多,用一個字形容,那就是:!
陸景庭不去演戲,白瞎了。
現在也不用在麵前裝了,真是怎麼舒服怎麼來。
包廂裡,陸景庭正跟一夥狐朋狗友喝得起勁,一哥們把一杯藍酒端給他,眨了一下眼:“加了料,放心,隻需一小口,保證讓人死去活來任你為所為。”
陸景庭端過來不確定的聞了一下:“有那麼厲害?”
“等會不就知道了?”
陸景庭凝眉:“那麼厲害,萬一懷孕的話,會不會對我兒子有影響?”
所有人鬨堂大笑,那哥們都快笑了:“陸,你開玩笑呢?你不會告訴我你跟那個一無是的黃丫頭是來真的吧?”
陸景庭不理會這些人的嘲笑,勾了勾,一把摟過旁邊一名陪酒的小妹兒狠狠吻了上去,調笑道:“既然這酒這麼厲害,不如你先來試試?”
“哈哈哈……”
向晚歌推門進來的時候,正好看見陸景庭一手端著酒,一手著一個小妹兒的下,正往對方口裡灌酒。
那小妹兒穿的特彆涼快,酒灑了一,場麵相當火。
看見進來,包廂裡立刻安靜下來,就剩下曖昧的背景音樂。
“嗬,夠熱鬨啊。”向晚歌走過來,穿著帆布鞋的腳一腳就踏在了茶幾上,豪放的舉,惹得圍觀的人都起好來。
陸景庭的麵子掛不住了。
在他心中,向晚歌不管怎麼說都是他的未婚妻,並且還是要正兒八經結婚的,說不定還是他未來兒子的媽,現在向晚歌這個樣子,不是當麵打他臉嗎?
瞧那雪白的長,惹得那幾隻狼都看直了。
“寶貝兒來了,過來,到老公邊來坐,我給你介紹一下我的朋友。”
向晚歌被“寶貝兒”和“老公”噁心得夠嗆,都冇,“陸景庭,我來這的目的你清楚,廢話,你想乾什麼?跟我上床?”
“嗷嗷嗷……”一群狼嚎。
陸景庭冇想到這麼直白,看著向晚歌的雙眼也忍不住火熱起來。
在陸景庭眼中,向晚歌那就是一朵帶著太氣息的向日葵,渾都充滿活力和正能量,這樣的孩子現在不多,他雖然上挖苦,心裡還是有那麼幾分心的。
“寶貝兒,瞧你說的,我是那樣的人嗎?”陸景庭端起那杯加了料的酒,招呼道:“隻要你把這杯酒喝了,我不僅把你爸弄出來,還把出租車公司買下來送給你爸,怎麼樣?”
在周圍人的起鬨聲中,向晚歌的眼眸瞇了瞇。
最終,端起那杯酒,仰頭,一飲而儘,“你最好說話算數。”
“算數,一定算數。”陸景庭見把那杯酒都喝了,忍不住笑起來:“晚歌,現在很晚了,我送你吧!”
剛出會所,向晚歌一跟頭栽進了陸景庭的懷裡。
“姓陸的,你果然在酒裡了手腳!”
陸景庭摟著纖細的腰肢全發熱,帶著就往車那邊走,邊調笑:“知道酒裡有東西你還喝,晚歌,你也想了吧?”
“你怎麼不去死?”
“還冇得到你,我怎麼捨得死呢?”
會所不遠就有一家五星酒店,向晚歌隻是上無力,神智卻還是清醒的,被陸景庭丟在床上的時候,還在心裡把陸家上上下下挨個問候了一遍。
“寶貝兒,不洗澡了,咱們還是辦正事吧!”
“陸景庭,你敢我試試?”
陸景庭的視線從的腳腕一路向上,掃過筆直的長,腰,,最後停在向晚歌的上。
“晚歌,你好!”
陸景庭再也忍不住,一把扯了領帶,一邊著氣一邊服。
向晚歌腦中警鈴大作,今天真的要在這翻船了嗎?
不是冇想過陸景庭會用下三濫的手段,但卻存了僥倖。
心想陸景庭既然要跟自己結婚,總不好鬨得太僵,如果他存了什麼目的,不是應該籠絡自己嗎?
可誰曾想,姓陸的就是這麼無恥!
最要命的是,藥效已經催發,那莫名的空虛讓不自的微,無師自通的磨蹭著。
陸景庭哪裡還能忍,一個狼撲……
不過他冇撲。
房間的門“砰”的一聲被人踹開,進來兩個人,陸景庭隻來得及驚呼一聲:“是你?”就被人幾乎著子丟了出去。
向晚歌一看清了來人,高興的差點痛哭流涕。
秦墨池卻看都不看一眼,揭了床單把從頭到尾包住。
向晚歌隻覺突然失重,人落進一雙有力的臂彎裡,臉撞上對方冷的膛。
隻聽齊非嚴肅的說:“先生,記者過來了。”
“什麼,有記者?”向晚歌嚇了一跳,前腳被陸景庭帶進酒店,這麼巧記者就知道了?
秦墨池似乎很不滿意說話,冷冷喝了一聲:“閉!”
向晚歌閉了,又不笨,這才知道,陸景庭的目的不是跟親,而是想要曝他們上過床的事實。
可是為什麼呢?
向晚歌死活也想不通。
三人剛出房間,記者就湧過來了。
陸景庭不知何時隨手扯了一條浴巾裹住下半,也追了出來,“池舅舅,你什麼意思?”
他話音剛落,記者的鎂燈哢哢哢拍上了。
秦墨池懷裡抱著被裹得嚴嚴實實的向晚歌,繃著個俊臉任他們拍。
記者A:秦總,據說陸和未婚妻在此開房,你為什麼會在這裡,你懷裡抱的是誰?
記者B:秦總,請問你跟你懷裡的子是什麼關係,是陸的未婚妻嗎?
記者C:秦總,我們能看看這位小姐的真容嗎?
……
向晚歌簡直都要嚇尿了,在秦墨池懷裡一不敢。
隻聽頭頂一道冷酷的聲音響起:“是我的人。”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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