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先去那邊取錢,然後上了車再談。”方剛很不耐煩,“取完蠟像還要去找阿贊師父,我的時間很,晚上還有很多事要做!”
在車上,我告訴歐先生,咱們經常遇到這種況,也總要去阿贊師父家施法,所以也都不當回事。歐妻附和著:“是啊是啊,人家田老闆和方老闆在泰國專門就是接這種生意的,你就不要大驚小怪。既然已經來到曼谷,就聽人家安排。”歐先生還要問什麼,被妻子用眼神示意止住。
先去貨運公司將木架中的蠟像取出來,因爲沒打算再把這東西運回國,所以方剛連木架都不要了,只把蠟像墊在防撞泡沫和紙板中,側放進皮卡的後廂板。蠟像的部關節已經斷裂,整個人就像蜷著似的。歐先生問:“爲什麼不帶著木架運走?回國的時候不是還得用嗎?”
方剛把手一揮:“還得僱貨車,又麻煩又費錢,走吧!”歐先生滿臉疑,他妻子心知肚明,也跟著催促,說方老闆肯定有主意,你就別心了。
到了阿贊登的住所,看到那關節散的蠟像,阿贊登說:“靈比上次的怨氣重得多,它在哭泣。”
把這些話翻譯過去,歐先生連忙問:“是不是施法讓讓我媽媽的鬼魂沒那麼傷心?”我翻譯之後,又想辦法和兩人閒談以岔開話題,方剛趁機對阿贊登使了眼。其實在出發之前,方剛已經和他打過招呼,這次就是要讓歐先生母親的靈徹底離開,但方剛怕阿贊登說走,所以還是給個暗示。
阿贊登當然沒我們想得那麼笨,他點了點頭:“但你媽媽的鬼魂也有可能選擇自行投胎轉世,到時候我也沒辦法,那是靈自己的命運。”翻譯過去,歐先生連忙說不行,他要和媽媽永遠生活在一起。
歐妻說:“你說了算嗎?鬼要做什麼還得通過你同意?”我說人不能只想著自己,你希永遠和媽媽生活,看似很母親,其實是你自己的私心。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母親可以轉世迴,可你爲了滿足自己的親之慾,就錮著它的靈,只能在你家中徘徊,這是不是很自私的想法?
這話讓歐先生默不作聲了,歐妻流下眼淚,看來已經被這事搞得心力憔悴。
當晚開始施法,在後面的那個房間,我和方剛將蠟像平擺在屋中央的地面,阿贊登讓歐妻平躺在蠟像旁邊,雖然不知道爲什麼,但知道肯定和自己有關,說什麼也不幹。方剛勸不用怕,保證沒有危險,只是可能要你配合一下。在歐先生的勸下,歐妻才極不願地躺過去。
歐先生坐在旁邊,我關閉電燈,方剛告訴他倆,在沒打開燈之前,無論什麼事,你倆也不要隨便說話和出聲。
這房間沒有窗戶,也無任何源,屋中一片漆黑,那才手不見五指,就算在眼前也是什麼都看不到,只能聽到幾人輕輕的呼吸聲,和阿贊登唸誦經咒的聲音。
大概過了十分鐘,聽到躺在地上的歐妻發出一聲長嘆。歐先生小聲問:“幹什麼?”我氣得打了他肩膀一下,他纔不再說話。
又聽到躺在地面的歐妻說:“我不想走。”這聲音比較蒼老,反正肯定不是歐妻自己的聲音。
“媽,媽你怎麼了?”歐先生大聲問。我本想阻止,可經驗告訴我,這時的歐妻似乎已經不是本人。
果然,歐妻又說道:“我想天天看著你們。”歐先生問爲什麼,歐妻說:“我還沒抱上孫子……”我心想死人怎麼抱孫子,生出來的孩子可不能讓你糾纏,那這孩子就完了。
歐先生的聲音有些哽咽:“媽媽,我知道是我不好,讓你難過了,可、可你不能再這樣干擾我們。有了孩子也不能讓你抱,你會把孩子給嚇死的呀!”
“不行,憑什麼不讓我抱孫子?”歐妻仍然發出那個蒼老的聲音,很憤怒。歐先生起要過去,被我和方剛共同按住。他急切地哭著說:“媽,其實我也捨不得你,可你、你就饒了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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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妻嘆了口氣:“本來我是要走的,可你非把我帶回家,用什麼法讓我留下。我也想多看你們幾年……現在既然你們又帶我來這裡,那我還是走吧。”
這時的歐先生已經泣不聲,他用力掙扎著,說:“媽,我錯了,你別怪兒子行嗎?”
歐妻說:“其實我早就該走了,就是沒看到你們有孩子……”此後,無論歐先生怎麼說話,歐妻再也不出聲。而阿贊登唸誦經咒的聲音提高,忽然屋中央亮起一小團,那非常的弱,而且也很小,有點兒像手機頂部呼吸燈的覺,而且不到半秒鐘就消失。我甚至覺得是自己眼前的幻覺,但後來歐先生和方剛說都看到了,才知道並不是眼花。
阿贊登讓我打開燈,屋裡再次亮起來之後,眼睛覺得很刺,十分不習慣。歐妻昏迷不醒,歐先生也哭倒在地上,半天才緩過來。
施法的過程並沒那麼複雜,次日早晨,兩人都醒了,歐妻完全說不出昨晚發生了什麼,就知道平躺在那蠟像旁邊,好像睡著了似的,再睜眼就是天亮,而說的話本不記得。
阿贊登從蠟像腹部的活門中,把那個當初封存的泥塑頭部取出來,說可以送到寺廟中,讓僧超度幾天,靈的最後一怨氣就會消除,自己投胎。
歐妻很激我們,方剛暗示我讓客戶拿錢,我對說施法已經結束,三萬元人民幣摺合十五萬泰銖,歐妻連忙從皮包中把取好的錢給我。
“那就拜託你們了,這個泥塑我回國送到寺廟就行了吧?”歐先生問。方剛點點頭,說最好去比較偏僻的寺廟,別找香火太旺的,那種紅火寺廟裡的和尚都顧著,沒什麼修行。
幫歐夫妻攔了輛出租車,我付了車費,目送著出租車駛離,方剛讚許地說:“又順利做一樁生意。不錯啊田老闆,可喜可賀。”
方剛說著朝我出手,我笑著以右手和他相握,沒想到方剛用力把我的手打回去,疼得我直吸涼氣。方剛瞪著眼睛:“誰有閒心和你握手?拿錢,我還得給阿贊登送去。”
我這才明白他手是想要錢,悻悻地打開皮包數錢。方剛說:“阿贊登收七萬泰銖,剩下的我倆平分,每人淨賺八千元人民幣,還可以吧?”我連聲說當然可以,現在錢這麼難賺,我這收在北上廣也得算白領了。
方剛嘿嘿笑:“哪裡是白領,你完全夠得上金領啦!”
搞定了歐先生的事,我和方剛開車從曼谷回到芭堤雅,照例又慶祝一番。這次我們既沒去紅燈區,也沒到酒吧喝酒,我提議方剛帶上馬玲,去南部的海邊度假散心。他一臉不爽,但也沒反對,我知道他這人就這副德,其實心裡估計也很想。
他給馬玲打了電話,我想起表哥家的金蛋,就讓方剛開車帶我回羅勇,想把金蛋也帶著,因爲它特別喜歡海邊,一看到海就撒歡,興得不行。我原以爲方剛會拒絕,嫌麻煩之類的,可他居然點點頭,立刻和我開車回了羅勇。這人就是這麼怪,或者他也喜歡狗?之前我怎麼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