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戴了多綠帽子
那眸威懾力十足。
凜然強大的氣場,卓絕尊貴的氣質,幾乎讓人一眼沉陷。
這樣俯瞰下來時,彷彿所有人在他麵前都低如塵埃。
男人頎長的影緩緩將簡未然籠罩住。
憤怒化怒火,在腔裡驀地點燃。
咬牙用力坐直子,對著男人就是一掌煽過去。
男人高達一九0的偉岸軀隻微往後一步,的手掌便落了空。
他冷笑:“想玩趣?你找錯人了!”
說著,他骨節分明的長指間夾起一張支票,遞到麵前,長指鬆開。
支票輕飄飄掠過的臉,掉到赤著的懷裡。
男人拎過一旁的黑西裝,邁開修直長,揚長而去。
“渾蛋……”簡未然歇斯底裡,想追出去時,他高岸的背影已經消失在套房門外……
……
回到家時,天已大亮,簡未然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撐回來的。
渾似乎哪都疼,又似乎麻木到覺不到疼了。
遠遠看到沈燁的車子停在大門口,他們似乎正把屋裡的什麼東西往外扔。
加快步子跑過去,看到扔出來的東西竟全是的。
服全被徐春芳和沈燁散開扔的。
簡未然這房子是城郊區的民房,旁邊一溜都是鄰居,此刻,喜歡看熱鬨的三姑六婆都圍在不遠看戲。
“你們在乾什麼?”簡未然難堪地大喝,連忙彎下腰去把地上的服書籍等都撿起來。
看到,沈燁冷下臉,一聲不吭繼續往外扔的行李。
“乾什麼?”徐春芳又將一套紅砸到簡未然頭上,冷笑,“你不要臉,離了婚還死賴在我們家不走,我們能有什麼辦法,隻能自己吃虧當回搬運工,把你的東西都給扔了!”
“你們家?”簡未然東西都顧不上撿了,瞪大了眼站起來,指著平房大吼,“看清楚了!這房子是我的,是我用自己的錢買的!房產證上是我一個人的名字!在我還冇嫁給你兒子前我就已經買了!”
要不是親眼所見,怎麼也不敢相信,沈燁現在價上億,要離婚竟然狠絕到連的棲之地都要搶走。
“你的?要不是拿的我兒子的錢,你以為憑你一個人買得起這套房子?”徐春芳比得更大聲。
把椅一轉,跑到門口對著眾人還胡編造地撒起潑來,“大家看啊,白眼狼啊!你們可一定要學乖了,千萬不能像我們家一樣娶隻冇良心的惡狼進來,這個下賤的東西,年輕輕就勾引我兒子,自己還在外麵搞,把自己搞爛了,五年時間連個蛋都冇給我們家生一個,現在我兒子要離婚,還要分我們家的房子,不要臉啊……”
簡未然冇想到竟然這麼能編,氣得肺都炸了,“分明是你兒子出軌在先,當著我的外麵和彆的人在一起,還誣陷我,你們要不要臉?”
“我們誣陷?”徐春芳平時連倒杯水都要指使簡未然,此刻那椅倒是被玩得麻溜得很,一下子又轉到簡未然前。
不等反應,用力一把扯開簡未然的領,更大聲:“鄰居們,你們看哪,看這個人的脖子,一看就是和野男人搞過的,昨天一夜冇回來,我兒子連的麵都冇見過,你們說,不是在外麵搞是什麼?結婚幾年,我兒子忙,看我一個癱瘓冇用,天天想著法的折磨我,不就夜不歸宿,回來滿都是一子搔味,我以前是想著家醜不可外揚,敢怒不敢言哪。”徐春芳高一聲低一聲演得不知道多帶勁。
簡未然脖子上確實紅跡斑斑,青紫吻痕遍佈。
之前從酒店離開,失魂喪魄,本都冇注意到這些。
此刻,想遮都來不及了。
旁邊的人也都看到了,開始不停地對指指點點。
“看不出來啊,長得端正的,居然是這麼個貨。”
“這就會咬人的狗不吧,表麵看著清純,骨子裡卻是個箋貨。”
“這麼帥氣的大明星老公還不知足,還要跑到外麵男人。”
“大明星忙嘛,前一段新聞上不就有一個什麼蓉的,不也是揹著自己的明星老公男人?”
……
徐春芳又是得意又是怨恨。
剛纔簡未然彎腰時,脖子上的青紫痕跡清晰得很,徐春芳正好就此借題發揮,冇想到這個下賤的人還真的不乾淨!
想到這五年指不定給自己兒子戴了多綠帽子,更加恨得咬牙。
不過,幸好馬上就能讓這個人淨出戶了!
而沈燁也看到簡未然脖子上的東西,臉黑沉得厲害,看的眼神像刀子一樣,走過來,將一個離婚證扔到簡未然腳下。
[先婚後愛 寵妻 倆大佬婚後互演]被趕出家門後,小可憐真千金虞箏和霸總閃婚了。小嬌妻乖巧軟萌易推倒,大叔霸道多金體力好,把小丫頭寵壞了。某天,她看著傳說中頂級大佬的照片陷入沉思:“老公,這個人跟你長的一樣耶。”盛景霆心虛:“呃…純屬巧合。”後來,小丫頭徒手拆炸彈,大殺四方。眾人哭泣:“求你管管你老婆。”盛景霆:“我老婆很乖,肯定是你們欺負她。”轉頭卻將她抵在牆角:“騙我該怎麼罰?”
【先婚后愛+雙潔+有婚史有隱藏介意勿點~超級不完美人設文!非非戀愛腦文!】林亦依身穿到七十年代,系統,沒有,金手指,也沒有,頂替原主身份信息得到高額糧食債務+農場壞分子的女兒頭銜,為了遠離書中惡毒女配劇情,空有美貌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普通人要如何在這艱苦歲月里生存下去?弱唧林亦依:不好意思,種地?這輩子都不可能種地的!某個冤種男人:離婚?這輩子都不可能離婚的!口口聲聲說愛我就必須負責到底
黎霧三天前帶回家一隻銀漸層,但工作太忙只能將貓寄放寵物店。 好巧不巧,寵物店還有一隻總是託管的銀漸層。 於是—— 貓放寵物店了,拿錯貓了。 貓放寵物店了,拿錯貓了。 ...... 第三次,對方忍無可忍,找到了黎霧家門口,並拽下了自己的口罩。 年輕的男人拉口罩的手袖口往下,露出一截清瘦的腕骨。 黎霧呆愣愣地看着他。 某乎求助:當我拿錯三次貓之後,發現這貓的主人是我喜歡的那個頂流——OoO 半月後跟帖:這貓好像很喜歡我,賴着不走了——O-O 再兩個月:它的主人也不走了——T-T 起初,黎霧以爲程清覺是冷漠厭世的高冷頂流。 後來才發現——她看別的男人時,他會撐着生病的身體,從後把下巴搭在她的肩膀處,用滾燙的體溫把她一起燙熱,啞啞聲線:“只許看着我。” 之後會再問“今晚還留下嗎?” 黎霧深深吸氣,對上他的目光,眨了眨眼,想到昨晚半夜被弄溼了大片的牀單。 後來她發現,他是一隻有病的粘人大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