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他的,在最困難的時候,是他向出了援手。
兩年前,姜筠畢業后進了一家世界五百強企業,因為工作能力出眾,短時間就晉升了兩次,本來前途一片明,事的轉折發生在去年,替組里的同事出頭,檢舉了某個經常擾下屬的領導,沒想到到了關鍵時候,同事竟然都選擇息事寧人,反咬一口,于是被整個組邊緣化理,兩個月后,姜筠覺得沒意思,辭了職。
這是社會教給的第一課,辭職后,本打算gap一年去旅行的,但趙胖收留了。便在他開的旅行社里當起了旅拍攝影師,除了偶爾會遇到一些不講理的客人外,倒也算舒心。
雖然鄒淑玢瞧不上的,但喜歡這份工作。
姜筠檢查了一遍著才走出房門。
路過飯廳,溫禮昂西裝革履坐在餐桌前,鼻梁上架著眼鏡,右手邊放著平板電腦,估計在看票或基金的資訊,燕麥牛和金槍魚三明治擺在中間,是兩人份。
他不知道在那坐了多久,但儀態一向很好,坐得筆直,瞧見走出門,溫聲說道:“過來吃早餐,快涼了。”
說完,他把牛往平常坐的座位推了推。
這場景并不罕見。
一切都和以前一樣,客廳里放著他做好的早餐,如果他不急著出門,他會坐在餐桌前靜靜地等起床,一起吃完早餐,再送去上班。
想起這些,那種不過氣的覺又涌了上來,姜筠好不容易整理好的心又被攪。
搖頭,收回視線。
“不吃了,我要出門了。”
說完,換鞋出門,乘坐電梯下樓。
可就在電梯門關上的那一秒,寬大的手掌橫在中間,哐當一聲,電梯門被迫重新打開。
溫禮昂的臉出現在門后,他看了一眼,走了進來,右手拿著車鑰匙。
他要送,態度堅決。
“我答應過爸媽,要好好照顧你。”
“……行。”
姜筠沒和他犟。
關上車門,一路上,兩人無話,姜筠一直向窗外,就是不轉頭看他。
曾經那麼親近的人,現在連在同一個空間都覺得難以忍了。
到了目的地,的手已經按在車門上,忽然聽到溫禮昂說:“晚上我再過來接你。”
碎石投平靜的湖面,在心里激起波瀾。
姜筠深呼吸了一口氣,轉過頭,正。
“溫禮昂,你都有朋友了,就不能和我保持距離嗎?”
溫禮昂稍有怔愣,眼神暗了下來。
有些話到了邊,就很難再收回去,許是抑了太久太久,又或許是最近的變故讓措手不及,姜筠緒變得激,口不擇言。
“溫禮昂,”很認真地喊他的名字,“你不知道我喜歡你嗎?你一定要對我這麼好嗎,讓我就算和別人在一起也還是會想著你,我說過多次了,讓你不喜歡我就離我遠一點,讓你別對我那麼好,你聽不懂人話是嗎?我媽的話是圣旨嗎,讓你照顧我,你就這麼聽的,要是讓你和我在一起呢,你也會答應嗎?”
一大早,就忍不住發了脾氣,在他面前,總是很難維持平穩的緒,腔止不住地上下起伏。
“姜筠——!”
按在方向盤上的手泛起了青筋,溫禮昂看見泛紅的眼眶,心臟搐了一下,但下一秒,姜筠就下車了,他聽見低聲說了句。
“我說的是以前,以前喜歡你,現在……不了,不喜歡你了。”
最后五個字說得斬釘截鐵,堅定,不容置疑。
姜筠下了車,那輛白的卡宴卻遲遲沒有離開。
車里的人降下車窗,凝著的背影,不知過了多久,打火機點燃,尼古丁的味道竄鼻腔,掌心因為用力而泛紅。
他仍是沒有完這一煙。
第11章 西梅
約好的集合地點在永灘公園,這是北城著名的旅游景點,旅行團的第一站就安排在這。
姜筠下車后,迎面就看到了阿黃。
阿黃是旅行社安排的向導兼司機,兩人搭檔過幾次,關系不錯,一見面就科打諢。
“好久沒見你哥了,他今天怎麼不下車送送你,”阿黃隔著車窗看到溫禮昂的側臉,慨道,“你哥真就純帥,連一點死角都沒有。”
姜筠緒還沒緩和,懶得和他搭話。
阿黃心眼大,沒看出有什麼不對勁,笑著問:“吃早餐沒,給你帶了個三明治,對付一口?”
“謝了。”
這會確實了,沒跟他客氣,手接過。
兩人在路邊的小涼亭坐下,吃完早餐,姜筠從相機包里取出單反,掛在脖子上,調了下參數,又聽見阿黃說:“和善的一群老太太,我昨天去機場接的們,好說話的,順著們就行。”
姜筠點點頭,表示了解。
休假了這麼久,也是該進工作狀態了。
而就在一個小時后,人剛上面,姜筠還沒上前打招呼,就遭到了冷眼。
老太太們仔細打量著,似乎不太滿意。
“這小姑娘這麼年輕,行不行的?”
“小姑娘漂亮是漂亮,但能不能換個有經驗的,我們好不容易來北城一趟,你們領導可說了,要給我們安排最好的。”
全然無視了姜筠就站在旁邊,聽得一清二楚,幸好姜筠也見慣了這樣的場面,仍然保持禮貌的微笑。
哦豁,小伙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