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日在碼頭接待的人,是庚款獎學金派遣的留學生,據說在這裡一年就取得了碩士學位,學校要留他教書,被他拒絕了。
「我來這裡,是要學好本事回國的。」那個男人如此對說。 🎸sto.c💡om為您帶來最新的小說進展
在安置住下來的第二個月,他回國了。
唯一一個算是悉的人的離開,讓沈奚十分不安。像被人流放在了這個怪陸離的世界。在那人安排的房子裡擔驚怕地睡了三日,想了無數種下場,比如在這裡被當作異類除掉,或是賣去隔著一條街的房子裡做|……
這裡的每一樣件,都讓到陌生,到不安。
把家裡能吃的東西都找到,用以果腹,可到了第四日,再也不能找到任何多餘的吃的。老櫃櫥里被翻了個遍,最後只有一個金屬扁長型盒子裡的放著的東西吸引了。
褐的,塊狀,讓想起了大煙膏。;
湊在鼻端嗅嗅,又好像是食。
蹲在老柜子前,借著窗口照進來的日,仔細看它。
有人在叩門。
沈奚心一,下意識將這個東西攥在手心,警惕地看向三步外的大門。
再次,叩門聲。
「沈奚。」門外喚出了的名字。
是誰?
去開了門,伴隨著室外的喧鬧,兩個提著老皮箱子的人同時出現在面前,一男一。兩人約莫二十來歲,都是洋人的裝扮。男人在看到的那一刻,笑著帽:「沈小姐。」
人反倒更大方活絡些,直接笑著,握住沈奚的肩:「傅侗文的弟妹?」
握著一塊不知是否「有毒」的食,怔怔出神地著面前的兩個人,過了會兒,從角溢出笑來。
這就是和未來兩個鄰居的初次見面。;
當晚,這對男住進了這間房子,的竇婉風,和沈奚住在隔壁,男的是顧義仁,在樓下。在將沈奚的肚子填飽後,婉風將桌子狠狠了一遍,讓它出了應有的潔淨澤,又鋪了一塊桌布上去,最後才將一盞燈放在桌上:「真是拖了你的福氣,我們兩個原本是要幫小朋友教書去賺學費,現在全都不用了。」
沈奚聽懂了這句,是在說,傅侗文為他們出了日後的學費。
「說說看,你想要去學什麼?」顧義仁坐下來,笑著打量沈奚。
沈奚抿了,尋思半晌說:「學醫。」
兩人詫異對視,顧義仁竟問出了讓意外的問題:「是因為傅侗汌?」
沈奚略錯愕,記起這是自己的「丈夫」,因為不曉得該如何作答,就沒吭聲。
倒是婉風用腳踢顧義仁,截斷了這場問話。
「我們來給你安排。」婉風告訴。;
不知是他們的本事大,還是傅侗文的人幫助了他們。很快,沈奚確定了讀書的學校,離正式學還有三個月,婉風儼然了的私人教師,事無巨細,食住行著手讓適應這裡的生活。到夏天學時,已經習慣了穿短袖子的襯衫和西式子。
傅侗文的信始終在的枕頭下,在學前一夜,鼓起勇氣問婉風,自己是否能寫信給傅侗文。說完這句沈奚察覺到不妥,又說:「好讓他轉寄給我的家人。」
婉風自然認為理所應當:「這倒沒問題,只是往來信箋要耗費很長時間,你要有耐心。」
沈奚頷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給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這麼快?」婉風倒是驚訝,「沒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風給了鋼筆和墨水。
沈奚將信紙鋪在桌上,握著鋼筆的手懸在紙上良久,適應著這個筆的手,也在心底拼湊要給他說的話,斟酌半個時辰,落筆記下的卻是瑣碎的事。想這裡是國,他先前是在英國,那麼多寫一些經歷他也不會覺得煩悶,畢竟從未來過,總會有新鮮。於是越寫越有了力氣,甚至連人生中見到的第一塊巧克力的形狀都給他畫在了信的結尾。順便標註:苦中帶,中有甜。;
一封信寫到天將亮,鄭重摺疊好塞信封。
可過了一日後悔了。是因家道中落,幾歲就從廣東被送到了鄉下老宅,才會對這些到新鮮。可傅侗文何許人也,怎會不認識這個。
到了十二月也沒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會寬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張信紙的容。
這期間從一個完全跟不上的學生,到已經開始聽得懂教授在講些什麼,總算是喜事一樁。就連僅用一年讀完碩士的顧義仁也驚嘆的聰慧:「你比你的……」顧義仁的話再次被婉風打斷,兩個人都是抱歉地對笑。
沈奚猜到,顧義仁想說的應該是自己比傅四爺還要學得快?
這一晚,又在燈下寫了封信給傅侗文。
學著傅侗文的習慣,在信尾寫下:
沈奚
十二月二十三日;
鋼筆才剛放下,再提筆補了幾句,大意是告訴他,在自己到這裡沒有多久,有一艘很有名的船Titanic沉沒了。它是從英國出發的,目的地是國。
這個航路看上去完全是和兩人不相干的閒話,可在沈奚心裡,似乎任何能和「英國」、「國」有關的,都像是和他們兩個有關係。
信照舊被封好,寄了出去。
這次的信很厚,裡邊有收集的三份報紙《紐約時報》、《紐約論壇報》和《紐約晚報》。這是選的一門政治系課程的老教授推薦的報紙。今年恰逢國大選年,那位老教授對這門課程的要求就是讓他們跟大選,做報紙摘要和報告。選這門課程就是因為傅侗文,作業也做了兩份,一份上去,一份留下來送給他。
總不能到了讀完醫,還寄不到吧?
翌日,把信給婉風時,反覆確認這封信是否真的會寄出去。婉風連連保證,絕沒有收到過任何「吩咐」,阻止沈奚和傅家通信,說完還笑著用信敲的頭:「早說了,海上變數大,書信這種東西你要隨緣。」;
沈奚額頭,對婉風含糊解釋:「寫一封信耗心神,丟了可惜。」
「好了,我保證這信能到傅家。還有一樁要的事,明天是耶穌誕節,我帶你去我的老師家做客。」婉風神地對笑笑。
這個節日沈奚也曾聽同學說過,但並不太放在心上,畢竟這是當地人的節日。而且據婉風所說,傅侗文因為猜到這裡的基督家庭都十分熱,會響應號召招待從中國去的留學生,所以特地囑咐了他們兩人,讓沈奚儘量避開這些。安心讀書,靜心讀書。
可是婉風在這裡生活了三年,早已將慶祝耶穌誕節作為了習慣。
沈奚晚上也無事,跟赴了晚宴,宴後倒是有趣,主人搬出一筐收到的節日贈禮,一一拆開。臨行前,招待的主人也給沈奚和婉風備了禮,幸好婉風早有準備,替備了回禮。
到了家裡,兩人嬉笑著拆開盒子,是兩份緻的月份牌。
沈奚翻看著,婉風竟然探手,從的棉被下掏出了一個被綢緞包裹的事。;
沈奚笑著,用著的腳去踩婉風的腳背:「乾淨嗎?放在我睡覺的地方?」
婉風搖頭,嘖嘖慨:「漂洋過海,不算乾淨。」
沈奚呆了一呆,心忽地被頂了上來。
婉風輕笑,催促:「快拆。」
手指上綢緞,拆開,是個扁長的木匣子。
什麼?裝信的?要如此大嗎?
掀開盒蓋,又是兩個用綢緞包裹好的東西。沒有信。
沈奚忙地拆開,是巧克力和鋼筆。
「這個東西,我剛聽到同學說,」婉風先搶過來嘗了一口,愜意地蹙了鼻尖,又拿起一顆塞到口中,「你那顆是什麼味道?裡邊有什麼?」
「像糖……糖。」
婉風還想要再吃,被沈奚攔住:「你行行好,不要都給我吃了。」;
婉風笑起來:「好,好,我們看這個。」
拿出鋼筆來,仔細讀上邊的字:MontBlanc。
「哦天啊,這鋼筆太漂亮了,」婉風抓住沈奚的手,「你太讓人羨慕了沈奚。」
沈奚反握住的手:「信呢,還有信對不對?」
婉風笑,變戲法一般將信給,還頗為識相地趿拉著鞋,先一步離開了房間:「家書萬金,哪敢私藏?慢慢看。」
將那信封裁開,展開信紙。
時隔一年,他的回信仍是惜字如金:
帶給你的心巧克力,是領事館所贈,比利時的新事,想能抵消苦中帶。鋼筆亦是。卿勿念,善自珍攝。
傅侗文
九月二十八日
沉穩冷情掌權人X嬌軟撩精笨蛋美人「雙潔 8歲年齡差 蘇欲甜撩 非女強」鬱驚畫被嬌養長大,冰肌玉骨嬌媚撩人,本想搭謝家少主緩解家族危機。卻誤打誤撞,跌入少主他“爸”懷中。從此,芍藥有枝可依。-京南鬱家一朝破產負債,京都不少人明裏暗裏的打探,想知道那朵精心嗬護的嬌軟芍藥花落何家。隻是鬱家諱莫如深,鬱驚畫也不見蹤影。與此同時,薄情冷峻的謝家九爺卻被傳出養了位小祖宗在家的謠言。眾人嬉笑不信,謝九爺向來禁欲自持,狂蜂浪蝶如過江之鯽,使盡手段都不見他側眸一眼,又如何會動心?直到有人意外闖入京北莊園。栽滿粉白芍藥的花園中,烏發紅唇的小姑娘坐在花藤秋千上,眼眶濕漉漉的紅,賭氣扭頭。而那冷情到了極點的九爺,卻單膝半跪在旁,手裏舉著一個玉碗。嗓音低沉,縱容輕哄。“嬌嬌,再吃一口。” --神明賜予他傲骨,也賜予他心甘情願對一人低頭的虔誠。-【注:雙初戀,男主把哥哥的兒子記在了名下。】
結婚三年他不曾踏入家門一步,離婚第二天發現前妻竟是他苦苦尋找了三年的人。向來邪詭霸道的湛九爺惱羞成怒了,手段用盡糾纏不休。喊話前妻要補個新婚夜,奈何前妻誓不回頭:“抱歉前夫,過期不候!”她一次次逃離,他一次次將她捉回,捉到心力交瘁。前妻無情又狠辣,醫術還逆天,最最要命的是,她還把自己的一生許給了一個超級情敵。九爺在無數個不眠夜裏感歎:“前妻這種生物可真讓人抓肝撓肺!”*簽字離婚時,她留話:“祝他二
京圈盛傳陸家繼承人陸景琛不近女色,直到某一天,他開了私人微博,并發布了一張照片,照片中一頭青絲鋪在床上,他與一人十指緊扣,網絡瞬間炸開了鍋。眾人紛紛猜測到底是誰拿下了這朵高嶺之花 后來有人發現秦氏藥業大小姐 已故醫學系教授秦政的女兒 聆悉創始人秦如煙,某次出席服裝設計大賽戴了陸景琛同款婚戒,才終于解開謎團。 我等你等了8年,又怎會輕易放手。 婚后➕雙潔➕雙強➕馬甲
【甜文小虐+破鏡重圓++1v1+雙潔+甜寵+追妻】【自強孤女vs嘴硬心軟京圈太子爺】 原以為周妄是她的救贖,直到被他‘未婚妻’一巴掌打醒,“蘇念,你一個孤女也配和我爭!” 才知他早就有了婚約,自己不過是消遣的玩物。 京北周家太子爺,金字塔頂尖的存在,與她云泥之別。 短暫一刻后逃走,六年后重逢,周妄狠狠咬住她:蘇念,歡迎回到京北。 這一次我們相互折磨 * 所有人都以為周妄對女人不感興趣,直到一張他喝醉跪倒在女人面前的照片在網上瘋傳,才知道面冷如冰塊的周妄也有瘋狂似火的時刻:“念念,不要再離開我,好不好?” “錯過的六年,你要用六十年來補償。” “周妄愛著蘇念,每時每刻。”
整個京圈都知曉,沈家小姐是驕矜明豔的野玫瑰。 而褚新霽溫潤冷肅皮囊下藏着雷霆手段,是商界人人敬重的角色。 兩家交好多年,沈月灼曾視他爲高懸明月,而他眼裏始終疏離淡漠。她不敢僭越,始終恪守涇渭分明的那條線。 直到長輩們極力撮合她和褚家二少爺褚清澤,她得知聯姻勢不可擋,才鼓起勇氣試探。 各種死纏爛打的招數奉上,褚新霽面若寒霜:“這種幼稚的遊戲,讓褚清澤陪你玩玩也就罷了,我?你找錯人了。” — 沈月灼並未泄氣,用學毛筆字的藉口,得寸進尺地搬進褚宅別院。 長輩樂見其成地提起她和褚清澤的婚事,沈月灼掌心泛潮,緊張之餘,白皙的小腿不慎蹭到褚新霽冰涼的西褲。 四目相對,褚新霽眼神幽黯,冷聲打斷:“月灼還小,不急。” 無論沈月灼怎樣努力,始終撬不開他的心房。 她悄然遠離,同好友提及時,故作不屑: “斯文敗類老狐狸?不不不,他表裏如一,是真挺沒意思的。” 擡眸時,男人臂彎間搭着西裝,一身風塵僕僕,輪廓在紙醉金迷的光影裏陰鬱而冰冷。 “是沒意思。”他微頓,“還是釣到了就不珍惜?” — 褚新霽從未想過有一天,他會越過那條線。他再三警告,仍舊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溺於春日。 聽到旁人說她與褚清澤般配,他嫉妒地快要發瘋,恨不得親手撕碎風平浪靜的表象。 後來,他終於妥協,卻只等來了她與褚清澤的訂婚宴。 在那個風和日麗的早晨,他帶着她做了這輩子最瘋狂的事。 結婚證抵在身下,他溫柔地拂去她眼尾的溼意。 “抖什麼?不喜歡我這樣吻你的話——”錮在她腰間的大掌緩緩收緊,故意咬她耳垂,嗓音喑啞:“當初何必來招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