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重點了頭,回想起我曾經對他百般討好的模樣,也算是卑賤至極了。 “好,我走,隻要你能高興,我一輩子不會再來打擾你了。”李予說罷,拿起外套離開了宿舍,門輕輕關上的一瞬間,我心底不知為何,湧上一說不清的失落。 我嫁給李予五年,今天,還是第一次和他同床共枕。 寒冷的風,淩冽的通過門吹了進來,讓我不自覺的掖了掖被子。 淩晨四點,迷迷糊糊間,我仿佛聽見有人打噴嚏,一聲比一聲響,我被吵醒後,立刻意識到或許李予還在外麵?我被大膽的想法嚇了一跳,立刻穿上服出門看去。 山裏的夜,尤其寒冷,又不知不覺的下起了瀝瀝細雨,因在半山腰,寒風十分淩厲,吹在臉上猶如刀割一般。 李予瑟瑟發抖的坐在臺階上,渾都了,青紫,臉發白,讓我一時間急的上前道:“李予,你是不是瘋了?你想凍死自己嗎?” 他抬眼,見我出現,出一欣的笑容道:“我走不了,車子油被凍住了,我又不敢回去打擾你,怕你生氣,你快回去睡吧,我天亮了就走。” 李予上結滿了冰渣子,手指冷的都僵了,他這招苦計,對我還真是管用,我憂心道:“你別傻了,等天亮了,你也差不多快凍死了,跟我進宿舍吧?先把一服換下來。” “你為李氏集團總裁,兼重任,不照顧好自己,手下的員工該怎麽辦呢?”我扶起李予,帶他走進宿舍後,忙前忙後的給他燒了一盆開水,李予用巾臉時,對我輕笑一聲,語氣輕鬆道:“金然,沒想到,你還是關心我。” “別誤會,我心善,見不得別人苦,就算是一隻小狗呆在門外,我也會幫它的,更何況,你是個人。”我麵不改的說完後,李予表頓時僵住了,我的言外之意是把他比喻狗,他什麽時候過這樣的辱? 我也覺得自己說話有點過分。 氣氛頓時變得尷尬,我將巾摔盆中道:“你休息吧,我也該上課了。” 淩晨五點,我拿著書本離開了宿舍,心中,傳來一莫名的緒。 走了幾步,聽見有人在後我:“金然,你幹什麽?” 轉頭,梁俊明的影落在雨幕中,他眉頭皺,看起來很著急,“是不是李予來找你了?” “嗯。”我點了點頭。
他推開宿舍的門,“進來說吧,外麵冷。” “不了。”我搖頭,畢竟是小山村,比較封建,孤男寡的兩個老師半夜三更,呆在同一屋簷的房間裏,難免會被人議論。 哪知,梁俊明攔住我的去路道:“校長宿舍就在隔壁,你不想驚他,就快點進來吧。” 無奈,我來到了梁俊明的房間。 他居住的空間很大,一室一廳,剛走進去,暖黃的燈照耀在一張張照片上,頓時,我愣在原地,仔細看,牆上,全是我們班級當初的合影,還有一張照片,是在我們學校的場上。 明下,梁俊明健步如飛的在場上打著籃球,而我穿著白子,站在旁邊觀看,出天真活潑的笑容。 照片,一時間將我帶青春期的好之中,我轉看了看梁俊明,他不好意思的撓了撓腦袋道:“金然,你知道的,我一直很喜歡你。” “可是,你把照片在這裏,不怕別人誤會嗎?萬一有孩看見了,還不把人家給嚇跑了?”我回應。 梁俊明怎能不知,他追我這麽多年,也是襄王有意,神無夢。 我的心中,隻有李予一人。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冒犯你的,隻是這些場景實在太難忘了.....”梁俊明越說越不好意思,最終把話題拉扯了回來道:“李予找你怎麽了?你們之前發生什麽了嗎?” 見我三緘其口,什麽也不想說,梁俊明很聰明,揮了揮手道:“你累了,就在我這裏休息吧,你睡床,我睡沙發,如果你不放心的話,臥室的門可以上鎖。” “不必了,我怎麽好意思占你的床位呢?”我坐在書桌前,隨意翻了一本書,“我看書就行。” 梁俊明見我態度強,也沒有繼續勸說,他也拿起一本書,衝我溫暖一笑道:“我陪你一起看。” 窗外的雨,不知不覺間,越下越大,我實在困的不行了,居然迷迷糊糊的睡著了,清晨,我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夢見我剛嫁給李予,他天天不回家,讓我獨守空房的場景。 我就一個人坐在臺上,期盼著能看見他的車子,怪不得是人都說我的卑微,我也覺得自己好傻。 猛地一下,不知從哪吹過一陣寒風,凍得我睜開了眼睛,才發現自己睡著了,見梁俊明饒有興趣的盯著我看,滿眼都是深道:“金然,你好....”
簡介: 平行時空?極品少。 女主:盛晚煙 男主:顧廷梟。 2026年的盛晚煙每晚做同一個夢,夢裏的環境灰撲撲一片。 街上到處都是穿著打著補丁,身材瘦弱的人,可人人臉上都充滿了幹勁。 遍處的泥土房,下地幹活賺工分才能填飽肚子。 嚇得連忙變賣家產囤物資,做好準備。 “喂!這位團長幹什麼?” “想娶你當媳婦兒。” 顧廷梟看著眼前這位極美且充滿魅力的女孩。 26年來靜寂的心,不受控製地跳動。 “別!男人隻會影響我看戲的樂趣。” “我給你遞瓜子。” “男人是我發家致富的絆腳石。” “我的錢財都給你。” 盛晚煙新時代獨立女性,絕對不是一些甜言蜜語就能夠打敗的。 顧廷梟脫下自己的軍裝,盛晚煙看到他有力的肩膀,腹部均勻的八塊腹肌。 轉過頭去,下意識吞了吞口水。 顧廷梟找到了娶媳婦兒回家的辦法,樂此不疲的勾引著她。 頭腦理性,不聖母帶空間女主 70年代忠心腹黑睿智團長。
【撩蠱?強占有欲?久別重逢?雙潔甜欲?救贖】清冷旗袍美人??瘋批西裝暴徒從小循規蹈矩的秦桑做過兩件瘋狂的事。一是分手前主動且激烈的與盛煜忘我纏歡。二是名校畢業的她放棄了體麵高薪的工作在一座小城開了一家小花店。她喜歡穿旗袍,成了那條街遠近聞名的旗袍美人。秦桑消失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在她家門前等了一天一夜的盛煜快要被大雪淹沒,寒冷刺骨。後來酒吧重逢,他誤以為她做了陪酒,心疼到骨子裏卻語調冰冷無情:“陪酒?包Y麼?多少Q一晚?”滿目可憐泛紅的秦桑望著多年未見已然冰塵冷漠的男人,委屈又倔強:“盛總平時給人多少錢就給我多少好了。”“平時?嗬~沒包過。”盛煜麵無表情隻嗓音犯冷“我嫌髒”“那盛總不嫌我髒?”“嫌你?你哪我沒親過?”————圈裏人都說港城盛家太子爺瘋批如魔,殘暴冷戾,唯獨對情愛禁如佛子,仿若不喜女人,卻又會在每年的情人節重金拍下一權獨一無二的鑽戒。沒有人知道是送給誰,直到一段視頻流出:透明的升降電梯裏,那個殘暴冷戾的男人滿身冷冽氣焰的將一性感妖嬈的美人按在懷裏吻得如瘋如魔……————人海茫茫,我隻愛過你一人,隻愛你一人。